原河北平山縣紀檢官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新唐人2015年07月07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原河北省平山縣紀檢官員劉書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控告書已妥投。

劉書元一九四七年三月八日出生,原在河北省平山縣紀檢委工作,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真、善、忍」提高自己的境界,數次被綁架、毒打、非法入室搶劫、非法拘押、遊街侮辱、非法判刑、開除公職、房子被霸佔。工作了一輩子的他,被惡首江澤民及其團伙迫害的身無分文,房無一間,靠打工和子女補貼艱難度日。由於劉書元多年遭迫害,妻子在長期的恐嚇下,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於二零一四年離世。

劉書元的妻子劉婷婷,一九七六年被逼做結扎手術後出現嚴重的後遺症,從此成了一個「半病號」、「藥簍子」,被疾病折磨的弱不禁風,帶著三個孩子苦熬日子,度過了二十多個年頭。一九九七年五月,劉書元陪同妻子參加了九天法輪大法錄像傳授班。奇蹟出現了,劉婷婷一下子從一個病秧子成了一個無病一身輕的健康人,完全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此事轟動了全村,使幾十人走入大法修煉。一貫追求真理的劉書元,也被大法的法理所吸引、折服,加入修煉的行列,並義務當起了輔導員。

在控告書中,劉書元簡述了他一家遭受迫害的故事:

一、依法上訪被抓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獨裁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我本著信任政府的態度,於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向中央反映真實情況,被政府工作人員截回,交到平山縣公安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天,後由本單位(紀委)接回,投入正常工作。

二、非法判刑

隨著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不斷升級,而剛剛調來的新縣委書記趙新朝又急於搞「政績」,矛頭直接指向了當時的法輪功義務輔導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工作了一天(到石家莊市紀委報材料、彙報工作),剛到家吃了晚飯,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封慶芳帶領王明會等三人闖入我的住宅,入室搶劫,他們翻箱倒櫃把大法書籍、學習資料等洗劫一空。然後,劫持我到縣紀委,搜查我的辦公室、又到原籍(中白樓村),也是翻箱倒櫃,甚至連存放糧食的甕也都翻抄一遍。

當天晚上,把我非法關押在縣公安局並非法審問。封慶芳說:「老劉,把事情說清楚,就讓你回家。」我說:「我一生清廉,沒有辦過任何違法的事,讓我說甚麼?」陳文進手裏掂著電棍,對著我吆喝、恐嚇:「你是不是想嘗嘗電棒的滋味?」封慶芳一夥軟硬兼施,連續幾天的審訊無果,惡警們就開始對我熬夜,連續三天三夜不讓我睡覺,發現打盹,就用涼水往我頭上澆。

十二月三日晚上,封慶芳等端來一盆涼水,把我的頭摁到水中,連潑帶澆,然後用毛巾猛擦我的臉部。折磨完了,開始逼供。其實是封慶芳自編自導,自問自記,搞了一個所謂的審問筆錄,捉著我的手強按了手印。

十二月四日上午,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等人把我帶到縣公安局政保股,封慶芳說:「昨天晚上的筆錄得從新做一個,你先把這個看看。」我拿起一看說:「不屬實,怎麼是這樣。」封慶芳大怒,罵罵咧咧地在我的胸部猛擊一拳,打得我倒退了好幾步碰到牆上。他還惡狠狠地說:「你欠揍!」當天把我投入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看守所警察把我叫到提審室,封慶芳帶我的妻子進來,封說:「姓劉的,今天只問你一句話,你是按我們的要求把那天的筆錄再從新做一個,還是把你老婆也塞進來,然後再判她幾年勞教!」在這樣的脅迫之下,我違心的答應了封慶芳。後來才知道,封慶芳實施株連,把我妻和兒子都抓到公安局,對我妻子威逼、恐嚇,對兒子毒打逼供、又勒索二千元錢(無收據)。

時隔一週,在縣城俱樂部廣場召開公捕大會。數九寒天,給我剃了光頭戴著手銬,兩個警察抓押著,在大卡車上,從縣城橋西到橋東,約三公里的長街掛牌遊街示眾、侮辱人格。到俱樂部廣場,警察把我從大卡車上推搡下去,一下子把我的腳腕摔的脫了臼,劇痛難忍。但我一直默念「法輪大法好」。第三天早晨穿衣服時,一伸腳,只聽「嘎巴」一聲,腳完全恢復了正常。

後來,由縣檢察院楊愛平等二人起訴,縣法院尤新建、曹華萍、齊保祥對我實施非法審判。審理過程中有幾個可笑的情節,舉例如下:

(一)驗證在我家搜查出的物品時,法院拿出了一張法輪功真相傳單讓我辨認,我說:「這不是我的,大家看看,這傳單背面還有漿糊和牆上的泥渣,難道我還把貼在外邊牆上的傳單揭下來放回自己家中嗎?」引的大家哄堂大笑。審判長趕緊說:「弄錯了,弄錯了。」

(二)當讀到城關派出所警察杜新中的證明時,我說:「時間、地點、事件全是假的,純屬偽證。」而他們根本拿不出任何證據,仍然把它作為判刑的依據。

(三)庭審結束時,我看了庭審記錄後提出「記錄不全」,筆錄員說:「這個根本不起作用(指筆錄),你也不要追究這個了。」

最後,平山縣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五年,我不服,在看守所絕食五天,抗議迫害。判決書送達我本人時,警察問我「還上訴不?」我答:「當然上訴!」我在上訴狀上這樣寫著:「此案辦的很粗,粗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不准、處理不當,存有嚴重的逼供信。」

石家莊中級法院來人核實,改判三年半。中院法警私下說道:這案子本不該判刑,是縣裏硬頂著,抓典型,不判不行。當時新調來的縣委書記趙新朝就是這樣緊跟江澤民實施其迫害政策。

在送往獲鹿監獄時,手銬加腳鐐銬在一起,只能低頭彎腰,不能抬頭直腰。一路幾十里顛簸,我臉色蒼白,心慌氣短,體檢血壓增高,監獄拒收,只好又劫持回平山縣看守所。

三、監獄的迫害

兩個月後,把我又送到獲鹿監獄,後又轉入河北省第一監獄(保定)。到監獄的第一天,就來了一個下馬威,那時是初春季節,天氣還冷,中午到達後,獄警立即讓我脫下毛衣毛褲,換上監獄的單衣在陰森的樓道裏凍了一中午。下午分到大隊,就開始拉肚子,一直拉了七天。在保定監獄,為抗議迫害,我拒絕他們的一切無理要求。過了一段時間,突然獄醫來檢查身體,說我有病,需要住院治療,派了兩個人,捲起鋪蓋把我送進監獄醫院。經一番折騰檢查,說是要輸液治療,強行給輸了液。

輸液後的第一天我就感到渾身發冷,第二天就像得了感冒一樣,第三天開始咳嗽、吐痰,第四天又拉膿便血、也不想吃飯了,而且還出虛汗。我在潛意識中感覺到一種暗藏的殺機正悄然襲來,這些不正常的「症狀」是否注射了不明藥物。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就向看管的犯人、犯人醫生講真相,又通過他們找來隊長講真相。終於這位有善心的隊長被感動了,想辦法把我從醫院救出來。回到原駐地後,同監室的人們看我成了這樣,大吃一驚:怎麼好端端的人到醫院「治療」成了這個樣子?

雖然出了醫院的魔窟,但留下的咳嗽、吐痰、出虛汗卻去不了,每晚要吐半方便麵袋子的痰,出虛汗把被褥濕透沒處晾曬,在濕被窩裏煎熬了一個冬天。第二年春天曬被褥時,褥子和床板粘在了一起。由於身體虛弱,曾經摔倒好幾次。

我在監獄受迫害期間,家中妻子經常受到平山縣城關派出所杜新中等人的騷擾,有時直接進家,有時電話查問,幾乎沒有安穩日子。在所謂的「敏感日」,兒子多次被綁架到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遭受毒打。

四、集資房被強佔,開除公職

我返回家鄉後得知,自己在紀委的集資房被人強佔,預交的建房款被強行退還。按照當時的規定,應享受建房待遇的是縣紀委一九九九年底的在冊人員。而時任紀委書記田振堂是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份從石家莊市調來的,按規定他根本沒有集資建房資格。但利慾熏心的田振堂只有把我的建房資格取消,自己才能達到目的。為此,田振堂先讓人把我預交的二萬元強行退還給兒子,又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五日(出獄後三個月)宣布開除我的公職。這樣,既把我置於生活的絕境,又為自己強佔住房、享受每人一萬元的建房補貼找到了托辭。

我曾經找到田振堂的辦公室當面質問:「按紀委當時的規定,我完全符合各項條件,而且還按規定交了錢,為甚麼取消我的建房資格?」田說:「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我問:「有政策依據和具體規定嗎?」田答:「沒有,你煉了法輪功就應該這樣。」我說:「職工建房是本單位職工的福利項目,與煉法輪功有甚麼關係?」田耍賴說:「我就是這樣認為的,你找別人去說吧。」

田振堂霸佔了我的建房資格,而且又挑選了最好的樓層。後來他在二零零六年調走後把房子賣了三十多萬元。(當時建房款是職工個人出資六萬元、單位補貼一萬元)。縣紀委書記田振堂緊隨江澤民迫害好人強佔住房,使我有冤無處訴。

五、追蹤迫害

由於生活所迫,我到石家莊市打工(兩個女兒均在石家莊市居住)。平山縣「六一零」(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因臭名昭著,現改稱「防範辦」)多次找我兒子和兒子的單位查問我的住址,封慶芳又去石市查找我的下落,甚至脅迫中白樓村幹部同去,在我女婿工作單位門前蹲坑,又找我女婿單位的領導無果。封慶芳還通過市「六一零」和派出所給我女婿的單位施加壓力,該單位讓女婿接見他們,幾乎天天上門或電話騷擾,搞的一家不得安寧。

臨近二零零八年奧運,派出所又打電話,我的女兒在電話中質問他們:「都十年了,你們還是這麼折騰,還讓老百姓過日子嗎?!」警察問:「你爸到底在哪住?」答:「你們來回折騰,他敢在哪兒住?又敢去哪裏?」警察著急的說:「你爸今天在哪裏?」答:「已經回平山老家了。」就這一句話,當天晚上十一點多,封慶芳帶領一幫人到中白樓老家搜查。家人說我沒有在家,封慶芳到各屋轉了一圈,確實沒有才罷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上旬,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鄧方,通過西裏派出所、居委會探聽到了我的住處,並和崔健等非法入室搶劫,把大法書、電子書、MP3、優盤等物品洗劫一空,並把我綁架到西裏派出所非法審問,一無所得,就把我非法投入石家莊市行政拘留所。之後,橋西分局的兩個警察拿著一份蓋有紅印章的信件找我說:「分局已經研究,勞教你兩年,你同意嗎?」我答:「當然不同意。」問:「你是否請律師?」我堅定的答:「我就不應該勞教,如果非法勞教,我當然要請律師!」兩星期後,我被釋放。

其實,直接迫害我的單位、人員已經犯下大罪,今天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是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是在江澤民一手指揮下造成的,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我雖然寫出這些人的違法犯罪事實,但是在這裏暫不追究其刑事責任。而是直接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我衷心的希望這些人能找回良知和自我,懸崖勒馬,將功折罪。否則,當這場迫害結束,當你站在被告席上,你會發現,其實,你們是犯罪者又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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