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淦被整私生活黑材料 黨媒運動式大批判

【新唐人2015年05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大陸維權人士吳淦被江西當局行政拘留後,再遭到福建當局刑事拘留。與此同時,中共多家黨媒均刊發通稿,以吳淦的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為題進行抹黑,其中不乏他對前妻好不好、變賣房產、有外遇等私生活的內容。有輿論表示,官媒大批判式與反恐式手法,令人不寒而慄。還有人說,黨媒直接列罪名就好了,誣衊詆毀的手段太低級,有失其客觀性。

28日,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人民公安報》均刊發播放通稿「揭開超級低俗屠夫的真面目」,對吳淦大加撻伐。報導說,他打著律師旗號四處維權,除了列舉他參與維權運動的所謂激進手法,如「懸賞」、「人肉搜索」及行為藝術外,還對其私生活,如離婚,婚後財產分割,寫情色小說等私生活極力詆毀。報導還對吳淦使用了「煽動」、「手段」、「惡毒攻擊」等用詞。

新華社的通稿罕見地未署名,而《人民日報》則由其政文部跑公安部新聞的記者黃慶暢署名,公安部機關報《人民公安報》更罕見地將這一新聞放在頭版頭條。除了幾大官方媒體外,在中宣部要求下,出版的主流都市報都會被強令刊登新華社的這一通稿。

《法廣》中文網就此事件,採訪了紐約的維權人士溫雲超。他認為,「屠夫被刑拘一事,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都第一時間作出報導,許志永、浦志強、郭玉閃、郭飛雄等人都沒「享受」過這等待遇;結合江西方面行政拘留期未滿轉由福建方面進行刑事拘留,同時協調調動政法及黨宣系統,基本可以認定這是中共國安委決策部署的案子。」

一位資深記者表示,「這種文章一看就知是公安的文宣部門。其行文立意、遣辭用句讓我想起了幾年前臭名昭著的抹黑律師李庄的那篇中青報奇文,那也是公安通稿——薄王當政時的重慶市公安局,它們的底色就是文革大字報。」

四川學者宋石男則認為,「對屠夫的這種運動式精確打擊,旨在震懾並瓦解民間死嗑維權群體,其大批判式文宣與反恐式定點清除手法,令人髮指,也令人不寒而慄。」

對此,網友評論稱,「如果這個人有罪,直接列罪名就好了。至於他對前妻好不好,我們不用關心。」

黨媒都在幹些啥,「需要用這種低級手段誣衊詆毀一個人?」

有網友質疑,官方媒體文章的新聞標題特別突出吳淦的網名「超級低俗屠夫」,而不是其真名,有失其客觀性。更有網友認為,有關文章像文革時期整人的黑材料,並稱這樣做是為官方為所欲為清掃屏障,這樣官媒就可以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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