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泰申難法輪功學員並未違法

【新唐人2015年05月06日訊】(新唐人記者唐云峰報導)5月6日,已獲聯合國難民署駐泰國辦事處授予保護證件的兩位法輪功學員,按約定第四次到泰國芭提雅法院報到,開庭日期定於5月12日。法輪功學員表示,將請律師出庭辯護,用法律手段維護正當權益。

來自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王宏、吳曉燕,4月10日在芭提雅一家餐廳中被當地移民警察以「護照簽證過期」為由抓捕,後經過朋友經濟擔保釋放。5月6日上午9:00,二人按約定時間第四次到芭提雅法庭報到,警方告知,12日將向移民法院對二人進行起訴。

吳曉燕在前往法院報到前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不知道本次會不會開庭,因為此前曾有6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在預先不知開庭的情況下,突然開庭,被匆匆要求簽字,在法院承諾交了罰款就放人的情況下,最後被強行送往曼谷移民監。

吳曉燕:「此前的6位同修,我眼瞅著他們整個抓捕過程和被強送移民監的整個過程,我感覺如果沒有中共施壓,他們不會這樣超出法律這樣對待我們的,因為他們也知道我們是很善良的。我看到有的同修流著淚向他們講述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被活摘器官的圖片,他們都很震驚,有的都掉淚了,他們解釋他們有壓力,他們的壓力來自曼谷。問他們是來自中共嗎?他們表示可以這麼說。」

泰國移民警察抓捕申難法輪功學員的依據是《移民法》。吳曉燕通過向律師詢問了解到,對於聯合國承認難民申請資格的法輪功學員來說,用《移民法》進行判決是不適當的。

吳曉燕:「律師說,泰國是聯合國條約的簽署國,難民與移民不同,難民在《移民法》中是被豁免的。我們準備找律師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據泰國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介紹,中共施壓唆使泰國警方動用《移民法》抓捕中國大陸來駐泰國聯合國難民署申請難民庇護法輪功學員,最先是在2005年。2006年之後,隨著泰國政局的頻繁變動,中共乘虛而入大肆滲透,使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得以深入泰國。

泰國法輪功學員說,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當局開始鎮壓法輪功開始,中共駐泰國使領館對泰國法輪功的騷擾就沒有停止過。它們甚至想胁迫泰國政府也像中共當局那樣在泰國取締法輪功,但沒有得逞。

曾在泰國申難現被安置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何先生,對中共「故伎重演」施壓唆使泰國警方動用《移民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做法表示譴責。

何先生:「中共是舉世公認的流氓政權,不但在本國內殘酷迫害自己的國民,還無恥的把黑手伸向海外。它們口口聲聲反對干涉他國內政,其實自己卻不斷做著干涉他國內政的事情。」何先生希望泰國政府能清醒對待中共,正確對待被中共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吳曉燕、王宏二位法輪功學員12日的庭審結果如何,海外各界会密切關注,本台將继续跟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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