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陸童性侵案年報出爐 民籲廢惡法

【新唐人2015年05月05日訊】中國民生觀察工作室4月22號發佈統計報告顯示,近一年來,僅媒體公開曝光的兒童遭性侵案例,每天就有1.16起。報告相信這只是所有案例的冰山一角,同時呼籲中共當局加強監管,廢除「嫖宿幼女罪」。

近期,民生觀察工作室研究人員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收集、整理了去年4月15號至今年4月15號,被媒體曝光的兒童性侵案件,發現過去一年中,僅公開的案例就高達425起,也就是平均每天被曝光1.16起。報告相信,收集到的這些兒童遭性侵案例,僅僅是實際發生案件的冰山一角。

大陸律師李天天:「現在我覺得只是統計各方面方便了,其實這種情況一直有,道德素質下降,肯定是在各個方面的事情都變壞了,各種欲望被放縱以後的結果就出現了,兒童精神上,身體上得不到保護,弱者這樣被欺凌,這是社會不公、社會變壞的一個標誌。」

報告說,案例顯示,不僅是女孩,男童遭性侵案例也有13起。其中,學校老師侵犯案例高達86起,佔所有案例的20%,這些案例中還有數名受害兒童被傳染性病或者出現精神問題。

此外,包括鄰居、親戚、同村人等在內的熟人作案也有67例。

其中有一例發生於3月中旬,福建一名年僅6個月大的女嬰,遭25歲的遠房堂叔性侵犯,下體大量出血,醫院診斷女嬰陰道和處女膜破裂。

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少年兒童被性侵的這個事件應該說是對基本人權的一個侵犯,我們有責任在這方面表達我們的關注,政府對這些未成年的兒童,尤其是農村的留守兒童這個方面也是有責任的,政府應該在這方面採取措施,量化地去推進,來進行一個防範,同時再加大懲罰力度。」

關注女童性侵案的北京律師王宇認為,在對兒童的保護方面,當局在立法和執法上都存在著嚴重問題。

北京律師王宇:「國內現在關於兒童保護這方面法律的規定不具體,操作性非常差,有些甚至無法操作,另外關於法律的執行方面沒有監督,雖然有強姦幼女的法律說是加重執行,但是,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國內有一個非常變態的一個法律叫『嫖宿幼女罪』,這個法律就是一方面減輕了對幼女性侵方面的懲罰,另一方面它又把未成年的這個幼女啊,使她們妖魔化。」

民生觀察的報告中指出,「嫖宿幼女罪」這一惡法的存在,導致一些重大惡性的,涉及多名兒童的所謂「嫖宿幼女案」,其犯罪者難以受到法律的嚴懲,報告呼籲儘快廢除此惡法,通過立法對兒童性侵實施「零容忍」。

在3月3號召開的「女童保護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上,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建議,應將防性侵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呼籲廢除嫖宿幼女罪併入強姦罪,加強立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加強對未成年人社會監護制度建設,填補法律法規制度的空白。

實際上,早在2013年,海南萬寧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一案被曝光後,媒體就曾接連報導多起幼女受性侵案件,當時有媒體調查顯示,92.17%的人呼籲廢除「嫖宿幼女罪」。

不過,自由撰稿人朱欣欣認為,在中國道德缺失、有法不依的情況下,即使廢除「嫖宿幼女罪」,也難以減少性侵兒童事件。

自由撰稿人朱欣欣:「中國這個社會,它是一個缺乏信仰的社會,任何的約束都對它不起作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這些都是因為整個靠人治、靠權力來操控的,有權有錢有勢的人對法律完全是一種蔑視的。」

在北京中央組織部信訪辦工作的任亞波,他13歲的女兒2003年在黑龍江被5個流氓多次輪姦,因主犯父親是當地黑社會人員,收買了當地公檢法,致使案件得不到公正判決,任亞波為女兒討說法,多次被關押、毆打。

去年底,香港媒體報導,中國甘肅女童小蕊4歲時,被父母工作單位60歲的臨時綠化工強姦,父母為小蕊討公道數次被拘留、毆打。小蕊的父母說,罪犯該抓就抓、該判就判,不明白當局為甚麼要造假案,包庇罪犯?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李智遠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