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被控酷刑罪 加國法院舉行聆訊

【新唐人2015年04月30日訊】薄熙來因貪污受賄於2013年鋃鐺入獄,而他在海外面臨更加嚴厲的訴訟,2004年起,12個國家的人權組織和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對薄熙來提出了訴訟。本星期四,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再次就該案聆訊。

2007年,加拿大公民、法輪功學員金榮以酷刑罪起訴薄熙來。金榮在中國大連曾因煉法輪功被監禁和虐待,當時薄熙來任大連市長,積極推動打壓法輪功。

加拿大訴薄案於2013年9月在安省高等法院首次開庭,薄熙來沒有出庭,中共政府管轄下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All China Lawyers Association)作為第三方干預者,來加拿大為薄熙來辯護。2013年薄熙來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被判刑入獄,然而至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仍為薄辯護。

4月30日和5月1日,將再次對薄案進行聆訊,人權法律基金會代表將出庭作證。

薄熙來升任遼寧省長後,曾撥款10億元在全省進行監獄改造用於迫害法輪功。馬三家就耗資5億多元2003年興建中國第一座監獄城,關押的大量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酷刑虐待。

薄熙來還涉及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及製作人體標本的罪行。

薄熙來任大連市長時, 兩家屍體塑化工廠於1999年成立。德國商人哈根斯在大連開辦「馮哈根斯生物塑化有限公司」時,得到薄熙來的特批。哈根斯屍體展巡迴世界展出時遭到多國抵制。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