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鄭南榕 臺中訂言論自由日

【新唐人2015年04月08日訊】黨外雜誌創辦人鄭南榕,在戒嚴時期,以自焚爭取言論自由,週二屆滿26週年,臺中市前一天宣佈把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希望民眾珍惜先人努力爭取的民主自由。

黑框眼鏡,新國家運動布條,這是民主先烈鄭南榕,留給後人的形象。 民眾 賴同學:「用自己的生命,然後在為台灣建國、志業去奉獻的人。」

民眾陳小姐:「理想自由的,然後自焚。」

民眾楊同學:「為了台灣的民主而犧牲的一位學者。」 戒嚴時期,鄭南榕創辦黨外雜誌,然而後來被扣上叛亂帽子,為了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他自囚數月,最後在警方拘提時,關上房門自焚身亡,留下妻子與女兒。

感念先人犧牲,臺北市府設立「自由巷」,臺南也將東哲路、西科路更名「南榕大道」,並率先將4月7日訂定「言論自由日」,包括高雄市、宜蘭縣、雲林縣、嘉義市、以及屏東縣等,相繼更進。

鄭南榕殉道26週年,臺中市長林佳龍6日也宣佈,將每年4月7日訂為臺中「言論自由日」,勿忘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的精神。

民眾賴同學:「應該不只是把他當成一個紀念日,而是把他寫進史書裡面。」

民眾陳小姐:「在教科書上可以跟學生說,或是傳承到下一代。」

26年前,知識份子用生命爭取言論自由,26年後,台灣年輕世代,也一樣走上街頭,要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資產。

新唐人亞太電視邱添喜、詹詠茹台灣臺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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