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死囚器官移植之罪 周永康難以獨自承擔

【新唐人2015年03月29日讯】近日,中共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做客鳳凰衛視節目《公益中國》時談到,死囚器官移植形成了一條骯髒的利益鏈條,周永康落馬才打破這種利益鏈。這個說法实质上間接承認了過去在中國大陸存在著反人道的器官移植黑幕,引起外界強烈的反響。日前,旅美學者何清漣女士就此問題發文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3月29日,何清漣女士在《美國之音》上發表了題為《死囚器官移植:周永康難以獨自承擔之罪》的評論文章。

文章表示,北京當局在宣布周案將公開審理的這個時點上,讓黃潔夫出面向香港親共媒體主動放風稱過去中國大陸在死囚器官移植的問題上存在「骯髒的利益鏈條」,並暗示這種罪惡的直接責任人是周永康;與此同時,中共宣傳機構還也發文提醒大眾,周永康的「反黨叛黨集團」是有後台的。上述跡象令外界猜想:周案很可能「阻力甚大」,不如此「扒皮」,難以在黨內高層服眾。

文章分析稱,中共其實「極不願意提起」諸如死刑犯器官移植,以及販賣死刑犯屍體用來製作人體標本這樣的「醜惡政績」。象目前這樣將上述惡政與周永康直接掛鉤,並不是為了清算對死刑犯的反人道行為,「而是另有政治目的」。

《南方周末》2010年3月26日在《器官捐獻迷宮》一文中引述廣東省中山一院副院長何曉順說,2000年是中國器官供體從短缺走向豐富的分水嶺,「2000年全國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隨之器官短缺,死刑犯器官變成挖不盡的富礦。」

資料顯示,周永康2002年以後開始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兼黨委書記;而2007至2013年擔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至2012年11月),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何清漣在文中指出,周執掌公安部與政法委前後,中國確實正成為世界最大的器官移植大國。因此,2002年以後的摘取死囚器官的相關責任,周永康確實無可推卸。但2002年以前的相關責任,應有他人承擔。

文章進一步分析,薄熙來1994年直至2000年期間任遼寧省委副書記及代省長,足跡一直未離開遼寧省大連市。事實上,從1992年薄任大連代市長並迅速成為市委書記兼市長以後,大連就成為薄的領地。而德國人馮•哈根斯的哈根斯生物塑化(大連)公司恰恰是在1999年成立於大連。

中國青年網2012年8月22日在《大連哈根斯公司疑用死刑犯做人體展覽引爭議》一文中,曾明確說明,哈根斯以及其競爭對手——美國第一展覽公司的人體展覽的屍源,都「完全依靠中國合作夥伴」,這家公司公開聲明「無法獨立核實這些人體全身及人體部位、器官、胎兒和胚胎不是來自在中國監獄被監禁或被處決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哈根斯在大連的公司於2012年2月29日被查封,而就在查封之前20餘天,即2月6日深夜,發生了王立軍出逃美領館事件,從此薄熙來的政治命運即「無法逆轉」。

文章繼續深入分析,1999年哈根斯生物塑化(大連)公司成立,時間早於周永康就職於公安部與政法委之前。因此,對提供屍源之事應該承擔責任的是從1998年3月至2007年10月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的羅干。但此人卻似乎不在中紀委的清查名單之上,「那後台就只能是中央政法委的上級主管部門中央書記處負責人了」。從1997年至2007年12月中央書記處的實際負責人則正好是曾慶紅。

何清漣認為,最近中共宣布的「反黨叛黨集團」的後台,應該就是「呼之欲出的曾慶紅」。

文章寫到:「薄先涉入死刑犯屍體買賣,周后成為死刑犯器官買賣利益鏈條的始端。如果要說背後有共同線索,那就是曾慶紅任職中央書記處書記時主管政法委工作。死刑犯的器官與屍體被當作商品買賣,並構成一條巨大的利益鏈條,既是中國人的恥辱與痛,更是批准這項買賣、允許這種商業活動存在並藉以謀利的中國政府之恥辱,不僅在國際社會飽受詬病,更為國人所痛恨。如果不是這時為了扒『周薄反黨叛黨集團』的皮,激起公憤,我相信中共不會將這件事情拿出來公示。」

文章最後指出,事實上將死刑犯當作器官供體的開創者並非上述三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器官買賣的罪惡之源是中共的制度之惡。

1984年10月9日,中共曾頒布了一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該法規第四款第4條規定:「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要嚴格保密,注意影響,一般應在利用單位內部進行。確有必要時,經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許衛生部門的手術車開到刑場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衛生部門標誌的車輛,不準穿白大衣。摘取手術未完成時,不得解除刑場警戒。」

《三聯生活周刊》2006年4月17日在《器官移植立法之難》的報導中表示,正因為有死刑犯這一「器官供體倉庫」,中國的器官移植出現幾個大問題,其中之一是「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換句話來說,中共的司法和軍事系統成了主要供給來源。

而《鳳凰周刊》2013年11月5日發表的《中國人體器官買賣的黑幕》一文中也曾表示,「大陸死刑犯人數遠遠少於器官移植所需的供體人群」。

文章分析,中共官方公布每年實施全肝移植4000例(實際數據可能還會多出三至四倍),即使按照陌生人群20~30%的器官匹配率來算,也必須從3至5個人中才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器官,那4000個肝臟就至少需要從1.2萬至2萬個死刑犯中挑選。該文還談到,在中國無法獲得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中國勞教所囚犯、社會流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等都可能成為盜賣器官的目標。

早在2009年12月7日,《明慧網》就發表「「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的文章。該文指出,從1999年到2007年,中國器官移植市場飛速發展;在2003年,中國器官移植數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長。2003到2006年間在國際上掀起了到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熱潮。中國一些醫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時間短到不可思議的1-2周(國外要等2-3年)。哪裡來的這麼多器官呢?

中共過去不承認,現在承認了,說大部分器官來自死刑犯。但是,死刑犯的器官能滿足中國大陸2003-2006年間,器官移植數量的瘋狂攀升嗎?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在2009年8月接受一家美國媒體採訪時指出,「(中共)解釋說器官移植的來源主要是死刑犯是無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樣的話,那麼死刑犯的人數一定比認為的要高得多。」

2008年11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器官移植熱的興起與迫害法輪功幾乎同步,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憂慮。」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2009年度報告中指出,「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

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實真相正在被揭發出來。

何清漣在文中寫道:「上述數字後面隱藏的殘酷與反人道,幾乎讓人不敢多想、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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