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暫緩遞解條件放寬 無證移民家庭受益

【新唐人2015年1月15日訊】歐巴馬總統與2014年11月20日推出放寬暫緩遞解無證兒童行政令DACA(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的申請條件,同時首次推出允許父母申請工作許可的DAPA行政令,請看記者承懿報導。

自2012年歐巴馬總統推出暫緩遞解無證兒童行政令,不少民眾受益。放寬的申請條件如下:

1.之前申請人必須未滿31歲,現在沒有年紀限制。

2.持續居住在美國時間縮短。由2007/6/15延後到2010年1/1日,只要從那時起持續居住在美國就可以。

3.發放的工作許可從兩年延長到三年。

紐約法律援助處資深移民律師林秀芬:「比如你旅遊來美,還是個孩子,你有機會透過結婚調整身份時候,若你通過DACA不算非法拘留時間,對你有幫助。」

而最新推出的福利的是,非法移民,永居以及公民的父母可以申請暫緩遞解,又叫做DAPA。申請人需要自2010年1/1起持續居住在美國,在2014年11/20日及申請DAPA當日人在美國,到2014年11/20日為止還沒有獲得合法身份。

DAPA最早今年二月中旬可以申請,DAPA最早從今年五月才可申請,民眾可以提早準備相關證件。

如果你有相關問題,可去亞平會免費諮詢。

新唐人記者承懿、奧利弗紐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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