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公開違憲 當庭帶走辯護律師

【新唐人2014年12月12日訊】吉林遼源市西安區法院日前出現荒唐事,一位律師在法庭上為他的當事人做無罪辯護時,因說了一句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信仰自由,就被法院指示當地的警察,從法庭帶走傳喚。請看報導。

12月11號上午,湖北律師張科科作為一位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在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法院出庭辯護,卻在11點多時,被警察當庭帶走。

湖北律師張科科:「辯論的時候,我當時就回應檢察院的意見,我說這個思想不能構成犯罪,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然後這個法官就非常惱火,我又繼續辯護,審判長突然說把我帶走,然後示意旁邊的警察,是公安局的警察,不是法警,然後就把我帶走了。」

張科科告訴《新唐人》記者,法官說法輪功的案件,不能做無罪辯護。

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法官這樣做是很不可理喻的,不僅是違反憲法,而且違反了法律,律師有權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如果律師做無罪辯護都可以干預的話,那我們的律師資格就形同虛設了。」

南京律師張磊也在網上發帖說,張科科律師在法庭上竟然被告知不允許講憲法,講憲法與法律,居然會被公安人員強制帶走。

張科科表示,律師有依法辯護的權利,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只要他沒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無故誹謗他人,他的言論就是合法的,如果無故被帶走,這是侵犯律師的辯護權。

張科科當天被傳喚了5個小時,最後在眾多大陸律師的聲援下,才獲得自由。

新唐人記者易如、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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