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清場現場記者被捕 記協吁集體報案

【新唐人2014年11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近日,香港警方3天內連續逮捕兩名記者,引發關注。有評論認為,警方此舉意在報復及警告監察他們的媒體,阻止記者報導現場真相。香港記者協會將到警察總部集體報案,呼籲同業參与「集體報案」行動以作表態。

記協將到警察總部集體報案

在佔領中環行動中相繼多名香港採訪記者被捕的事件引發外界關注,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工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周五準備向香港傳媒從業者發出信息:我們將到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集體報案。

香港記協周四晚發表聲明,強烈抗議警方的拘捕行為。聲明說:自佔領運動以來,警方在旺角連日執行清場行動,前線警務人員情緒已陷入失控狀態,除了以武力驅散巿民外,亦連番阻礙記者採訪,甚至對記者的採訪工作干預日漸升級:先推撞,再拘捕,對此,本會極有理由相信警方是阻嚇記者進行合法的採訪,嚴重影響公眾知情權,結果是清場行動得以在缺乏有效監察下進行。

對于接連發生記者被捕的事件,警方表示,會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處理,希望儘快有調查結果。同時強調,警方沒有意圖影響傳媒的工作及打壓新聞自由。

新聞記者相繼被拘捕

香港NOW新聞台廣播工程師李小龍於25日晚在旺角協助同事採訪期間,被香港警方以「襲警」為由制服並拘捕。據稱,拘捕發生時,香港警方正協助法庭執達主任清理路障。警方當時稱李小龍用工作用的鋁梯「襲警」。記協則強調他當時是正常採訪,「襲警」是「失實指控」。

周四凌晨,由於證據不足,李小龍被警方無條件釋放,李小龍在被釋放的同時再報警,稱被警方毆打,頭部和身上有受傷,要求作刑事調查。

李小龍被釋放後,香港《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俊龍星期四(27日)晚上也在旺角採訪期間被拘捕。警方表示,一名四十五歲男子當時手持攝像機不停撞向一名警員面部,不理警員多次警告,於是將他拘捕。期間他作出反抗,令一名警員右手受傷,須送院治理。警方在拘捕他後,才見到他身上掛著記者證。

數十名市民隨即前往北角警署,高喊「記者採訪無罪」,要求釋放王俊龍。

周五凌晨獲准保釋的王俊龍對此予以否認,他在接受傳媒採訪時說:「我在現場拍攝時,突然警察圍著我,然後按著我在地上,整個過程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只是在正常拍攝。」

「襲擊記者是打壓新聞自由」

據有關報導,香港資深媒體人潘小濤表示:警方是有意在針對記者,我覺得是一個報復的動作,也是一個警告,讓那些傳媒機構、讓那些記者不要對他們監察得那麼密切。

記協在郵件通告中說:各大組織多番與警方高層交涉亦未見有任何改善,今次拘捕和襲擊記者更是變本加厲,打壓新聞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主任區美寶星期五表示:警方的強硬手段侵犯了抗議者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並且將「加劇緊張局勢」。

學聯常委梁麗幗日前曾向傳媒表示:如果警方再在旺角採取武力清場,學聯會將行動升級,包括圍堵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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