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廳長落馬前為情婦寫結婚承諾書

【新唐人2014年11月28日訊】2012年,因為給自己情婦寫的結婚承諾書在網路上被曝光,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單增德一夜之間成為網路「紅人」,也因此而很快淪為階下囚。

今年11月14日,山東省高級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單增德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至此,這起在網路上沸沸揚揚一年多的「結婚承諾書」事件終於塵埃落定。

據大陸媒體報導,單增德出生在煙台萊州一個普通的鄉村。父親是一名民辦教師,母親在家務農。兄妹四人,家境貧寒。1979年夏天,18歲的他考入山東工業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當時紅極一時的國企工作。幾年後,他被山東中共省委組織部借調。1987年2月,單增德調入省經貿委,16年間,從科長到副處長再到處長

2002年12月,剛屆不惑之年的單增德到萊蕪市就任市委常委、中共組織部部長。據稱初到萊蕪時,他曾給自己設立了兩道防線:第一,女人不能碰;第二,不該要的錢不能要。但沒過多久,他自設的「兩道防線」就都被突破。

據報導,當時生意人蘇春媛要在萊蕪開一家公司,省里有關方面的手續已經辦好,但到萊蕪市時卻受阻了。2005年前後,經人指點,蘇某找到單增德。單增德很快就把事情辦妥了。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蘇某給單增德送來了5000元錢,但他並沒收她的錢,而是將這筆錢退還給了她。從此,蘇某經常給單增德打電話、發簡訊,兩人發生了不正當關係。

不久後,蘇某便給單增德打電話聲稱要和單增德結婚,單增德表示不可能和她結婚。從那時起,單增德便開始躲著蘇某。

2012年11月的一天,單增德在外面開會。蘇某到辦公室找他,見面後,蘇某要求單增德和妻子離婚,然後和她結婚,並要求單增德寫下承諾書。為了穩住蘇某,單增德當場寫下了一份「結婚承諾書」。

該承諾書寫道:「我單增德承諾,自今天開始一個月之內與張風雲離婚。離婚後與蘇春媛結婚,特此承諾。單增德,2012年11月21日。」該承諾書的結尾,另有見證人署名「山東省農業廳辦公室」、「史訪」等字樣。

11月28日,網友「風雨過後見彩虹」在微博上發布了一組視頻和照片,其微博介紹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與一單身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長達6年,如今想甩掉「包袱」,動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婦。

該帖文上傳的那張照片,正是單增德寫給蘇某的那張承諾書。

這份帖子一發出,立刻引起廣大網民的圍觀與轉載。在輿論壓力下,「有關部門」開始介入調查。

2013年3月單增德被山東省紀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當月,單增德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4個月後,當局宣布最終查明單增德涉嫌受賄金額達700多萬元。

在檢察機關14頁的起訴書中,共指控單增德24項77次收受他人賄賂,其中最多的一次為50萬元。這些受賄主要集中於單增德為請託人辦理國土出讓手續、爭取專項資金、工程招標以及職務安排、就業招考等方面。其中,單增德共有4次索賄,索取他人財物共計66.9萬餘元。

據報導,2003年1月到2012年10月,近10年間,現金、購物卡及金條都是來者不拒,給什麼收什麼。在2009年9月的時候還主動要求對方為自己的房屋裝修提供材料等。雖然向他行賄的單位及個人只有26個,但其收受的財物摺合人民幣達737萬餘元。

2013年4月10日,山東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宣布逮捕單增德。

2014年7月17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法院對單增德作出一審宣判,以單增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一審宣判后,單增德提出上訴。

11月14日,山東省高級法院最終駁回了單增德的上訴,維持了原判決。

事實上,單增德並非第一個給情婦寫承諾書的官員。翻開媒體和網站的有關報導,就會發現中共貪官們給情婦寫承諾書時還花樣百出。浙江衢州市原衢江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周德,曾給情婦寫下保證與其「每周發生4次關係」內容的承諾書;江西紀檢官員李小平為情人寫「離婚承諾書」竟然發誓;時年46歲的揚州市邗江區原商務局局長馬一平,給情人承諾書稱與其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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