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憶我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的故事

【新唐人2014年10月9日訊】近日在外媒上看到一篇名為《香港鐵娘子陳方安生失望:被中國背叛 被英國遺棄》的文章,文中的佔中發起者陳方安生對英國在香港問題上的態度表達了極大的不滿,認為自己和港人被英國出賣了,而英國之所以該發聲時卻選擇沉默是因為不想失去中國的巨額訂單。看到這裡,我本人也有極大的同感,想到去年9月11日,因為從事民運為躲避中共的抓捕,我逃離中國,以繼續讀PHD的名義抵達了英國,出於我對這個民主國家的信任和我對英國的感情(我曾在英國讀完大學和碩士)我毫不猶豫的向英政府申請了政治庇護,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我得到了人權觀察組織設在倫敦負責人布萊德‧亞當先生的幫助,然而接下來的事卻把我看傻了,我被告知英國沒有政治庇護,所謂的「政治庇護」就是申請難民,而那個時候我剛結婚的妻子也急著要過來,無奈之下我只好硬著頭皮申請了「難民」。

儘管人權組織為我開出了我是中國政府異議者,因政治問題在國內遭受迫害的證詞,但英國倫敦的移民局卻真的把我當成了「難民」對待,我被迫上交了自己的護照,之後和一群黑人一起被送上一輛巴士,把我們拉到了伯明翰的一處難民營。我本以為就算是難民營,英國的難民營也會比別的地方乾淨整潔些,然而到了那裏,我卻發現那裏簡直是人間地獄,難民營的外觀像是一座監獄,就是圍牆上沒有圍鐵絲網。進到裡面,大廳很小,正中間有個單間負責登記,因為難民營要求住在裡面的人必須每天早上七點準時下樓到窗口登記,並規定每天最晚回來的時間不能超過晚8點半,如有違反三次以上就會被逐出難民營並喪失英國政府對難民的後續福利。

我們抵達後就是分配房間,這裡的房間全都是大間,如果是夫妻或是家庭可以獲得一個單間,要是單身的人只能被送到集體房間,每個房間裡面放滿了上下鋪的鐵床,每個屋子住八人,就猶如國內的大通鋪一樣。而在這裡住著的難民以黑人居多,其次是敘利亞、伊朗、利比亞等國的人。我被安置的房間裡同屋的是七個黑人,從外形上來看他們絕非英國本土黑人,有的瘦骨嶙峋,尖嘴猴腮拖著一身白大褂,腦袋上扣著一個小圓帽以示自己是穆斯林,有的面如黑漆,眼睛瞪得猶如銅鈴,腦袋上還彭著一頭爆炸式的髮型,後來一打聽他們全是從烏干達、尼日利亞等國過來的,我這輩子從沒試過和黑人生活,更沒像這次這樣要和一群黑人生活在一個大房間,而進難民營時我在樓道處看到的標語「禁止毆打,強姦同屋室友」更是讓我膽戰心驚。

我特別想拒絕難民營對我的安排,但想想以後,我還是忍了,半夜裡那些黑人睡著後刺耳的磨牙聲和怪異的打呼聲此起彼伏的響起,令人根本無法入睡。我記得第一個晚上後半夜,我乾脆跑到樓道的廁所裡撐到了早上。比起住處,難民營的伙食要比大陸的看守所裡好一些,但是每個人限量,吃飯時人們先到大廳登記處排隊,每個人領一個小綠牌,打飯的時候再交還給工作人員,不知為甚麼,英國難民營的生活讓我聯想起了大陸的看守所,二者應該有些地方是相似的吧,這樣的生活過了兩天,我感到自己有些要崩潰了,因為我發現自己無法適應這個難民營裡的生活環境和那些成天無所事事在樓道裡怪叫著發出噪音的黑人們。

最後我用手機聯繫上一個以前讀書時租住的當地房東,他告訴我我以前住過的房子還有一個小單間沒租出去,要425磅一個月(合元人民幣4250),儘管當時我口袋裡還剩不到1000磅,但我仍舊決定先租一個月以便馬上離開這個鬼地方,至於以後的事因為我在這個難民營已煎熬了兩天所以也就沒有功夫再想了,離開難民營的時候值班的負責人還告訴我,走了就不能再回來了。我毫不猶豫的告訴他,我不會再回來的!好在後來我幸運的遇到了倫敦人權觀察組織負責人布萊德亞當先生,他是我在倫敦流亡期間習慣了別人的冷漠及碰壁後遇到的幾個好人之一。他核實了我的身份後當即承諾如果我不喜歡可以不回難民營,他每月替我向房東墊付425磅的房租,這才解了我的急,讓我又在英國延長生活了幾個月。

我本以為按之前我在難民條例看到的那樣,申請者在申請期間可以獲得住房和每月資金支持,但當程序走到這一步後,卻叫人大失所望,首先是資金補助,英國移民局給每人發了一張卡,每兩週往裡打錢,但所訂的標準卻是每人每天5英鎊(人民幣50元),如果難民過來後沒有自己積蓄的話,靠這點錢肯定要餓肚子,因為5英鎊在英國的概念就是可以換一次最便宜面值的手機充值卡,到超市買食物的話我嚴重懷疑這點錢是否可以維持一天的伙食。況且你獲得這點錢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要和官方背書承諾自己不出去打工。英國法律規定禁止難民申請者打工,因為難民們有福利保障,實際上英國人給的這點福利卻根本就不夠維持生活。

就因為這,剛結婚不久被我接過來的妻子看出了眼下我的狀況,兩個人的日子根本無法過,所以她到了英國,在我幫她完成了難民申請後,她就馬上向我提出了離婚,又在我不同意離婚情況下,她虛假報警說我虐待她,儘管她向警察拿不出任何證據,但英國警察還是出面把她從我身邊帶走了。一個月後,當我試圖再次勸她回心轉意時,卻在電話裡發現她已和一個當地人同居了,當時的我充滿了憤怒、絕望和痛苦,我找當地警察報警,向移民局寫信揭露她,希望英國政府可以幫我討要一個公道,但我得到的答覆卻是:妻子沒有離婚和別人同居是道德問題,她沒有犯法我們無權干涉。我承認那個時候當聽到這個回覆我的精神一度崩潰了,在那樣的精神狀態下,我做出了一個極其不理智的決定:冒險返回大陸去與那個女人離婚,我決不能容忍這個女人敗壞我的名譽。

對於我主動向移民局提出撤銷難民申請,英國政府是高興的,因為我提出庇護申請的時候,李克強剛剛訪英,和英國簽署了好像是一百億的訂單,這對剛從經濟危機中擺脫的英國政府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們那時的政策應該是盡力和中方搞好關係,這個時候對於從大陸跑來申請政治庇護者當然要給於冷淡。其實在我提出撤銷難民申請的時候,我的程序已進行了一半,英國內政部肯定是知道我的事跡的,況且一切證據都表明我回大陸肯定要被抓,但他們還是很快的幫我搞定了撤銷程序,並按我的意願給我買了回北京的機票,我私自決定回去的事情沒敢告訴布萊德亞當先生,直到我在臨上飛機之前才給他發了一長段短信,感謝他在這段時間裏對我的照顧和為我花的錢,他為了我的事沒少費心,不光替我付了將近2000磅的房租,還親自帶著我到倫敦替我找最好的人權律師,他為我所做的一切實在讓我沒有勇氣當面告訴他我打算離開這裡。因為他曾告訴我他竭力幫我留下來是怕我回國後再次遭受迫害,現在看來他是對的。

我4月1號回到中國,膽戰心驚的在北京過了一個多月,就在我以為沒甚麼事兒了的時候,5月28號,我在街上被兩個自稱是刑警的胖子當街按住。他們往我腦袋上罩了黑頭套,把我押上警車,那次我在局子裡先是被他們冠上「嫖娼罪」逼我書面認罪,我不同意他們就開始逼供,直到我違心的承認自己「嫖娼」為止。然後我被關押在平谷某個地方,他們找來6個協警輪流看押我,不光讓我每天寫在英國申庇護期間的交代材料,還每天都找藉口對我進行毒打,有時候一個燒水壺沒擺好也會成為他們暴打我的理由,而這一切負責陪同的警察則躲在別的房間裡假裝看不見。被關押的第三天,我的左手腕被他們打骨折了,當時不是很疼,再加上注意力不在這上面,竟沒意識到,直到被放回家手腕老是疼,上個月到積水潭醫院拍片一查–陳舊性骨折,我的左手被按上假肢輔助器,再也無法持重的東西了,事後家人去找執行這項任務的朝陽分局說理,但現在都沒有任何結果。

這就是我為自己之前前往英國申請庇護所付出的代價。現在我依舊住在北京自己的老房子裡,依舊是失業沒法出去工作,但通過去年在英國的經歷,卻讓我明白了兩件事,第一,人權組織永遠比民主國家的政府可靠,因為人權組織是國際的,不會涉及到國家利益。第二,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弱者,沒有國家可以庇護你,作為強者要到他的事業中去尋求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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