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自殺後遺體如何處理 某中央領導說了一句話

【新唐人2014年9月15日訊】歷史證明,為中共賣命的人,沒有幾個有好下場的。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的妻子江青,憑第一夫人的身份加入中共奪取政治權利的行列中,1976年10月被中共逮捕判處無期徒刑,1991年5月自殺身亡。近日,有博主揭秘江青自殺後遺體的處理方式。

江青1915年生於山東諸城,1933年加入中共,1934年在上海被捕脫離中共組織。抗戰爆發後,江青到達延安,後與毛澤東結婚。文革開始後,她任中共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中共軍隊文革小組顧問。

2010年11月江青入選美國《時代》週刊「20世紀25位最具權力的女性」。她上榜理由是:身為中國第一夫人,她藉助丈夫毛澤東的權威,呼風喚雨,從不怯於奪取權力——在「文化大革命」中掌控文化部門時,江青下令「破四舊」,毀壞了數不清的文物古蹟;她還大興冤獄,塗炭生靈,僅1966-1969年,被其迫害致死者就多達50萬人。

1976年10月在文革中呼風喚雨的江青,被中共逮捕;1977年7月,被開除黨籍;1981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1991年3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橋的住處高燒不退,因而被送進中共公安醫院。3月18日江青高燒退了,體重減了幾磅。她被轉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療。這時,醫生再次建議給她的咽喉癌施行手術,但她拒絕。

5月14日凌晨,護士離開江青的臥室,將近三點的時候,江青從臥室爬到衛生間,她用幾個手帕結成了一個繩套,套在浴盆上方在鐵架上,並用被和枕頭墊在下方,以便自己能夠得到打結的手帕,之後將頭伸進繩套,接著又踢開身下的被子等物,大約在當日凌晨3時左右斷氣……時年77歲。

李訥同意不舉行葬禮

《江青全傳》中記載,當天下午,江青的女兒李訥得到了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書。不知是出於李訥的意思,還是因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官員的支持,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

5月18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了。李訥沒有在場,江青或毛澤東的其他任何親屬都沒有到場。過後,李訥只要求把骨灰盒送給她。

當時,全中國和全球對江青的死一無所知。1991年6月初《時代》週刊向全世界報導了這一消息。《時代》週刊報導說,據6月1日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北京方面的消息」說,江青「上弔自殺」了。消息還說,咽喉癌是她自殺的原因。

6月4日晚11時,中共當局證實了《時代》週刊報導的主要內容,發公告說:「『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1月改判無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

江青的骨灰盒由李訥保存,一直存放在家中。江青秘書楊銀祿回憶:江青在監獄里有遺囑,想死後葬回山東老家諸城。1996年江青秘書閻長貴去諸城時,聽市委書記說了這件事,並讓他轉告李訥:這裡有鳳凰墓地,可以接受江青的骨灰,可埋墳,也可立碑。並說,人已死了,如李訥同意,也不必通過辦公廳了,他們去車拉回即可。

閻長貴回京後把諸城市委的意思轉告李訥。李訥表示還不是時候,現在恨媽媽的人還很多,放在那裡,她又不能去守墓,如果被砸,她豈不更不孝了嗎?

中共十六大後,某位中共中央領導對李訥說,不要葬回老家了吧?不大合適,萬一有個什麼事,也沒有人照應。李訥乘機提出,那是不是葬在北京?得到同意後,李訥開始籌辦江青的尋覓墓地安葬。

據悉,江青生前曾多次自殺:三十年代,因為與唐納發生糾紛,江青談到過自殺;1976年被捕後,絕望使她再次產生自殺的念頭,在1977年底,江青企圖以另外一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把腦袋往牆上撞。但是,在她房間裡安裝的橡皮牆,再加上門外窺視口的不斷監視,江青的自殺企圖沒有成功;1984年9月,因要去毛澤東紀念堂的請求被拒絕,江青把一根筷子插進喉嚨,因發現被搶救了過來;1986年5月,因為對處境不滿,她曾用幾隻襪子結成一個繩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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