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從香港流浪狗談起

幾天前,香港發生一件流浪狗事件,致使香港市民群情激憤。這隻流浪狗誤闖地鐵路軌,無法自己跳上月台,地鐵因此一度停駛,港鐵公司職員試圖營救但沒有成功,其他乘客自告奮勇要跳下月台搭救流浪狗,但受限於安全條例,在場職員不能同意。後來,車務控制中心誤以為它已經置身安全區,就下令地鐵通過,結果導致流浪狗被輾死。

香港市民對這個結果非常憤怒。目前,已有超過十萬人在網上聯署要求港鐵公司查處和道歉,更有許多市民到肇事現場獻花和拉橫額為流浪狗路祭,有的打著「賤視生命,虐待動物」的牌子表示抗議。根據香港法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這一個案令大陸媒體和民眾都難以理解,不過是一條沒有主人的流浪狗而已,輾死就輾死了,又不是故意為之,何必大驚小怪呢。甘地聖雄有一句語錄:「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看它怎樣對待動物。」

記得2006年正是狗年,雲南發生狂犬病,政府下令滿街打狗,格殺勿論。同一年,並無發現狂犬病的北京也開始全城突擊打狗,原因僅僅是某位領導人偶爾晚間出巡,見首都有不少流浪狗,就動了殺機。北京市政府馬上召開「打狗會議」,規定年尾突擊整治狗患,警方可入屋查狗,而無需搜查證。如果某隻狗沒有作登記的話,可以果斷處理。怎麼處理呢?試想,連忘記帶「暫住證」的大學生孫志剛都可以被活活打死,那些沒有身份證的狗又怎能倖免於難?

再說,這世界喜歡愛吃狗肉的只有中國和韓國,而中國南方還一句話叫「夏至狗,沒處走」,廣西玉林的「荔枝狗肉節」,夏至這天要殺掉上萬條狗。中國狗只配和大蒜老薑料酒醬油為伍,難逃被烹煮吃掉的命運,這可能和它的文化遺傳有關。

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先驅傅斯年,一九一九年在《新青年》發表雜文《中國狗和中國人》,指出中國狗比外國狗聰明,有時嗅覺更靈敏,但缺乏責任心和使命感。要它盡責時,它卻常去爭野食、和母狗弔膀子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傅斯年說,西洋狗的主人「常教狗做事,不專教它跑街」,而「中國狗滿街走是沒有『生活』的」。他還寫道:「中國人在專制之下,所以才是散沙。……中國人沒有責任心,也便沒有生活;不負責任的活著,自然沒有活著的生趣。」

由狗及人,傅斯年所寫的,其實是在說中國的專制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人格。民國時代的新文化運動先賢已經敏銳發現問題癥結所在,所以蔡元培、胡適、傅斯年等全力推動公民教育。可惜,由於戰亂和日本入侵,這一文化改造的進程被打斷。到了中共建政,既沒有公民教育,也不許有公民社會,由全能政府去決定一切,自然也沒有法治可言。這個國家只有所謂愛黨愛國的洗腦灌輸,造就出無數的臣民和奴才。那是一種什麼樣的人格?

在《中國狗和中國人》這篇文章中,傅斯年先引述胡適的話說,美國大學猶太學生成績最好,中國學生其次。「然而一經回國,所學的都向爪哇國去了;大概也是遇著了母狗,或者加入一群狗打架,或者爭食物,所以,就把已經覺悟的使命丟掉了。」所以,傅斯年得出結論:「我以為中國人的無責任心,真要算達於極點了。單獨的行動,百人中有九十九個是卑鄙的。」而「團體的行動,百人中有九十九是過度的。鬥狠起來過度;求的目的便在度之外,手段更是過度的。這可就中國歷年的政爭證明。」

傅斯年所寫的,活生生就是中國臣民奴民和暴民刁民的人格混合。香港人爭取真普選的奮勇抗爭,就是身為現代公民拒絕做國家奴才的抗爭。孔慶東罵香港人是狗,卻不知香港狗卻有著比國家奴才更高的尊嚴和基本權利。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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