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小河案研討會」 70餘律師被圍困毆打

【新唐人2014年8月30日訊】2014年8月30日,原定在貴陽召開的「小河案2周年研討會「會場遭到貴陽警方騷擾,被強行取消,來自全國各地的70餘位律師,被迫在黔靈公園黔靈湖邊舉行 ,結果遭到貴州警方的分割圍困,李和平、劉凱等多名律師被抓捕,目前14名在現場律師集體絕食抗議貴陽當局的暴行。

30日中午律師原定在貴陽召開「小河案兩周年暨冤案申訴研討會」,預定5個會址,但開會前一天全部被告知出了重大問題,不能如期提供會址。 律師得到消息說,貴陽警方下了很大力氣,決不讓這次會議正常進行。 到達貴陽的律師全部被或明或暗地跟蹤。

11點10分左右,70餘名律師被迫到公園召開會議。貴陽匪警還不死心,跟到公園,安排便衣和「貴陽群眾」毆打律師劉凱、葛永喜、張錦宏等多位律師,葛永喜衣服被撕爛。劉凱律師被推到湖裡!李和平律師的手也被打傷了!伍雷律師的助手黃佳德被抓走。隨後,貴陽當局開始抓人了。

11點15分已有5名以上律師被匪警抓捕,其餘70餘名律師被分割圍困,不排除全部被抓的可能。

14名律師集體絕食抗議貴陽暴行

為抗議暴行,中午12點開始,江天勇,王興,胡貴雲,李金星,襲祥棟,張磊,趙永林,石伏龍,蔣援民,劉凱,張維玉,葛永喜,龐坤,李修蛟等14名律師在現場集體絕食抗議,他們說直至兇手被處理為止。

小河案又稱「貴陽小河案」、「黎慶洪案」

小河案因案件審理地點位於貴陽市小河區而得名。被中共指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集團案,嫌疑主犯黎慶洪。

該案因偵辦時間長、被告眾多、偵訴過程一波三折、迷霧重重,引起越來越多的社會關注。被稱為「貴州打黑第一案」。

尤其是控辯雙方激烈對抗、又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012)修定期間,被法律界人士稱為「中國法制史上標誌性戰役」。

2008年,貴陽警方認為貴陽的「花梨幫」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並認定黎慶洪是「花梨黑幫」的頭領。同年9月10日,以涉嫌賭博罪拘捕了「花梨幫」頭領黎慶洪,及其它成員,同時展開偵查審訊,力圖對該「花梨幫」實施毀滅性打擊。

在經過漫長的一年多偵查審訊、獲取了大量「證據」后,貴陽市公安局將案件提交貴陽市檢察院,由檢察院按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案」向貴陽市中院提起公訴。

2010年2月,貴陽市中院開庭審理了黎慶洪案,法院一審認定黎慶洪五項罪名成立(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私藏簽字彈藥罪、賭博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採礦罪),判處黎慶洪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30萬元。黎慶洪不服提出上訴。

2010年7月12日,在17名被告作出上訴后,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案件「部分事實不清」為由,撤銷貴陽中院對黎慶洪案的有罪判決,將案件發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該案因疑點重重 , 控方又一定要辦為「鐵案」,大批知名律師組團免費參与辯護。

2012年1月9日,黎慶洪案第二季,在貴陽市小河區法院首次開庭,被告增加至57人,罪名增加到了十幾個。這一輪的審理中,律師就法院管轄權、檢察院和法官迴避等問題與檢察院和法院激烈交鋒,甚至有律師當庭警告主審法官。在律師二十餘人次被警告、訓誡,並有四名律師被逐出法庭后,暫時休庭。

2012年6月8日繼續開庭審理,至7月19日法庭審理結束。於2012年7月23日做出一審判決:被公訴人指控為黑社會老大的第一被告人黎慶洪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第二被告人黎崇剛(黎父)被判無罪。第三被告人黎猛(黎慶洪胞弟)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共50人獲刑6人無罪或免刑。

對於這樣的結果,部分律師表示法院糾正了部分不實指控,而另一部分律師仍感到失望,他們認為這起涉黑案根本不成立,但多數當事人仍被以涉黑犯罪重判。黎慶洪等被告表示將上訴。案件將回到之前的一審法院——貴陽市中級法院。下一輪控辯戰,或許很快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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