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活動中心新規 禁40歲以上入住

【新唐人2014年8月27日訊】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青年署,日前公布,40歲以上禁止入住,且僅提供五類特定對象入住。

這五類特定對象包括:1.持有在學證明文件學生;2.40歲以下社會青年;3.參加政府機關、學校、非營利法人辦理的活動;4.救國團的員工及志工;5.學生或40歲以下青年的隨行師長及親屬,人數不超過四人。

依公告辦法,入住青年活動中心的學生,必須持有學生證,也就是國中以上學生才可;小學生因未滿12歲沒有行為能力,須父母一方年齡在40歲以下才可訂房;40歲以上民眾、銀髮族等,必須是參加政府、學校、非營利法人辦理的研習等活動才可以住。

教育部青年署署長羅清水表示,年齡超過40歲以上的民眾,不能住青年活動中心,不過,如果參加教育部在青年中心辦的研習活動,40歲以上就可以住,包括官員、民代等,都要遵守這項新規定。

他說,為避免招致「與民爭利」的批評,不只是青年活動中心,其他非營利住宿場所如教師會館、警光山莊等,也有限定住宿對象。

全台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有13個地方,紛坐落在風景優美的著名觀光區,如天祥、溪頭、日月潭、阿里山、墾丁、澄清湖等,因價格相較民營的星級飯店便宜,是民眾住宿選擇之一,但即日起,都有所限制。

家長批:親子教育開倒車

針對特定對象入住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規定,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許孝仁說,「簡直在開親子教育的倒車」。

許孝仁說,現代人多晚婚,孩子上小學時,爸媽年齡很多都超過40歲,教育部限制入住青年活動中心的條件,對小學生及家長很不公平。

救國團事業處專門委員鄧廣演也表示,訂定的管理辦法,救國團會配合,但是希望解釋可以從寬,小學生也是學生,在學證明不一定要持學生證,穿制服也可以認定。

另外,銀髮族攜伴要求住宿時,要櫃台人員說「不」,於心不忍。鄧廣演舉例,如果65歲以上老人向位於山區的活動中心請求住宿協助,救國團也要遵從老人福利法,任何公民營機關都不能拒絕提供老人服務;當建議應視情況給與適度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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