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事故導致自殺 日法庭判東電賠償

【新唐人2014年08月26日訊】日本一家法院週二裁定,東京電力公司旗下的福島核電廠對因核事故自殺的當地居民負責,並向家屬47萬2千美元的賠償金。這是法庭首次裁定該公司必須賠償受害人家屬。

法庭責令東京電力公司向受害人濱子的丈夫渡邊幹夫賠償4千9百萬日元,相當於47萬2千美元。

渡邊幹夫對法院裁決表示滿意,儘管賠償金距他所要求的9千1百萬日元相差甚遠。

原告渡邊幹夫:「我們,作為受害的人和家庭,現在可以過得好一點。我覺得濱子的靈魂終於可以安息了。我回家後會告訴她安息。」

2011年3月11日福島核事故後,濱子被迫離開距核電廠僅40公里的家,導致精神抑鬱,同年7月自殺身亡。

渡邊在妻子自殺後,與3名子女一起對東京電力公司提起民事起訴。

東京電力公司已通過政府的處理糾紛機制,對因這場災難有關的死亡事件達成數十起索賠協議。

新唐人記者尚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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