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簽保密協議沒商量 記者還能報導啥?

【新唐人2014年07月17日訊】【熱點互動】(1184)簽保密協議沒商量 記者還能報導啥:中共企圖封鎖真相,封鎖新聞。

主持人:觀眾朋友好,關注全球熱點,與您真誠互動,歡迎您收看這一期的《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

中國大陸官方從昨天,也就是7月15日開始,為大約25萬的記者換發2014年的記者證,這次與往年不同的是必須簽署保密協議,規定在工作中獲取的信息不得與外媒分享。那麼這一保密協議如果簽訂的話,這也是首次出臺這樣的規定,這次出臺究竟背景是什麼?如果簽署這樣的協議之後,在中國的記者還能報導什麼?我們先看一下有關此事件的背景短片。

中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最近制定並印發《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其中要求,新聞工作者獲聘任前,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並簽訂保密承諾書。

原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表示,中共這樣做是試圖封鎖真相,封鎖新聞。

廣電總局負責人日前強調,新聞工作者不得違反保密協議,向境內外其他傳媒或網站提供他們從採訪中獲得的信息,同時禁止他們擔任境外傳媒的「特約記者」、「特約撰稿人」或專欄作家等。

原《人民日報》記者,現任《玫瑰中國網》常務副總編的「光遠」對此表示,這是中共對新聞工作者的又一次打壓。他說,當今互聯網發達的中國,已經沒有秘密可言。

光遠表示,他和幾位同仁最近開通了《玫瑰中國網》,目地也是報導中國的真實消息。可是網站的服務器位於國外,讀者需要翻牆看。

北京當局在加強新聞封鎖的同時,再度豎起意識形態的大旗。「中國社科院」決定從今年起每年招收百名所謂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博士生」。

《人民日報》週四報導說,「社科院」將意識形態列入幹部考察,政治違紀一律免職。

報導引述「社科院」副院長趙勝軒的話說:要把「政治紀律」作為首要考核因素,嚴格實行政治責任考核「一票否決制」。官媒報導說,「社科院」作為馬克思主義堅強陣地,要在關鍵時刻發聲。對西方「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的思想進行所謂「批駁」。

而李元龍表示,這個馬克思主義究竟正不正確?它把中國、把世界引到甚麼地方去?這是大家親眼所見的。

主持人:「簽保密協議沒商量,記者還能報導啥?」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的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號碼參與討論,熱線電話號碼是:646-519-2879;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們也可以撥打我們的免費電話:950-403-33999,接通之後再撥899-116-0297,參與我們今天的節目。

今天我們在節目現場的嘉賓是政論家橫河先生。橫河先生,最新的規定,因為是昨天開始頒發新的記者證,可以說是紅朝的奇聞了,要求先簽保密的規定。這次這個規定都有哪些內容?能否首先給觀眾朋友介紹一下?

橫河:它內容很多,但是最簡單最基本的東西可以從它的通知裡面讀出來,這個管理辦法發的時候同時發了個通知,這裡面講了幾點,首先它管的是什麼呢?管的是職務行為的信息,就是記者在做記者工作的時候得到的信息。

這裡有三個主要部份,第一個部份就是不能夠洩密,不能夠把你在職務工作當中所得到的保密的信息隨便傳出去。這是第一個,跟保密有關係的;第二個是不能利用網路平台,包括社交媒體,去發布任何消息,就是它認為不應該發的消息,跟保密有關的,你職務行為所得到的一些信息,不能發的你就不能到網路媒體上去發。

第三個是本單位記者們都有一個報社,或者是有一個新聞單位,本單位沒有採用的這些稿件你不能拿去給國內外的其它媒體去發,不僅僅是國外的,還包括國內的其它媒體。大概主要就這三點。

然後就是不能用新聞資源去謀取私利,這個跟前面的內容沒有特別大的相關。你像現在央視出事了,抓了這麼多人,可以說這些抓的從前央視台長李東生開始,一直到這次的芮成鋼,可能都是利用央視、利用媒體的資源為個人牟利,除了政治上犯的錯以外,可能都有一點這個關係在裡頭。這裡就提到擾亂了新聞秩序、正常的新聞秩序,也不清楚新聞秩序究竟講的是什麼,然後說是給黨和國家造成了危害。

主持人:剛剛您介紹了一下有關規定和通知的具體內容,這裡面其實有很多可以咀嚼的地方,也想聽聽您對此的一些解讀。首先,它提出來一個名詞叫做「記者職務信息」,這個究竟指的是什麼?它又把這個和保密連在一起,說通過這個方面去獲得的國家機密。為什麼記者在職務的行為時可以獲得國家的信息?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您怎麼解讀?

橫河:這是非常奇怪的,其實這個事情我到現在也沒想通。作為記者,像在美國,一個記者得到保密的資料的可能性有多大?這不是非常大的。記者要去挖掘,那麼記者挖掘到的東西,他基本上都可以拿出來發表。

那麼如果是很重要的機密,一定有人透露給他的,所以這個透露給他的人是洩漏機密的人。那麼記者在這裡,對於一般正常的國家來說的話,記者在這裡的責任呢,並沒有人會追究他公布了信息,要犯刑事責任,沒有的。是所有的記者在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最後如果有法律找到他頭上去了,其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公布了這個信息,而是因為他不願意交出信息來源,這個信息來源其實是很重要的一點。

那麼中國的記者我就不明白這一點了,記者如果他去採訪,也就是他得到了一個信息,為什麼不去懲罰給他信息的人,要懲罰這個記者呢?還有一個就是,如果說這個記者不應該得到這些信息,為什麼要給他看?

你仔細讀管理辦法裡面還有一個部份可以看到,媒體內部有很多秘密信息,就是媒體怎麼管理的,就這方面可能有很多秘密信息。這些信息記者是知道的,但是這個也是不正常的,為什麼一個媒體裡面要有很多很多「國家機密」來管理這個媒體?就是說什麼可以報什麼不能報,誰在管理,誰在下通知,這些可能都把它當作機密。

所以這有兩類機密,一類機密是記者在採訪過程當中得到的,另外一個是記者在這個媒體裡面就能得到的。這兩種按說起來的話,第二種應該是不存在的,一個媒體怎麼運作基本上是公開的,當然媒體自己內部有一些規定,但是這些都不屬於要被法律懲罰的國家機密。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他為什麼要給他這個信息?它顯然講的是記者在採訪當中可以得到這些信息,只是說他不能傳出去。那麼,不讓他傳,你給他幹什麼?

主持人:這裡面有非常多的疑問。關於它的規定,剛才您也介紹了,其中有一些說法,比如說它規定不能把工作中獲得的信息與海外媒體分享,也不能發表在本單位之外的任何平台上,包括微博。您怎麼解讀它這個規定背後的意義?

橫河:這就是剛才講的三個部份,其實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原來中國所有的媒體都被管得非常緊的,已經管住了,包括本單位不能發的你就不能發到別的地方去,也就是說本單位已經把所有能發的和不能發的區分得很清楚了。所以為什麼很多稿子在內部就被槍斃掉了,就沒有了,有的槍斃的比較少的,有的是一半就槍斃掉了。

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在過去這幾年當中,或者是十幾年當中,隨著網路的發展和對外開放,你已經封不住開放這一點了,所以很多人就把槍斃掉的稿子通過其它途徑發出去了。那麼這一發就變成它管不了了。因為中國實際上是沒有媒體的,中國嚴格的說全都是「喉舌」。儘管到後來這個喉舌,因為它要經營嘛,經營的話就放鬆了一部份,有一部份就是你可以去自己運作了,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就開始打擦邊球。但是它的喉舌性質到現在沒有變過,中國沒有一個能夠被國際上公認的、能被稱為是自由媒體的媒體,在中國大陸是沒有的,這一部份已經管得死死的了。

最近這些年因為網路的發展,到微博上去把一些信息很簡單的就透露出去了。採訪了半天不讓發,那麼就以這種方法透露出去,一是網路;一是提供境外媒體或其它媒體。被這個地方的地方媒體看作是機密的事情,在別的省可能就不看成是機密,另一個領域可能不認為是機密,這樣的話就變成了失控狀態,中共作為控制喉舌的感覺是這些喉舌已經不太聽話了,所以它需要全面封殺,這是因應新形勢專門制定出來的。

主持人:我們來聽一下觀眾朋友們對此事是怎麼看的?紐約的王先生,王先生您好。

紐約王先生:主持人您好。我認為這個事情很嚴重。你們一定要把全篇文件複印下來,發給全世界的民主國家、發給全世界的新聞總會、發給聯合國的新聞自由總會、發給人權委員會,發給全世界這些國家的議員,這樣才有效果。我們在這裡講,中共現在是好人嗎?其實它比希特勒還壞,希特勒也沒有把新聞搞得那麼嚴重。

我們中國自從毛澤東到現在,新聞一直是被控制的,希特勒有這樣子嗎?所以你們一定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它現在還裝好人,尤其是金磚五國,它還把自己講得好像偉大得不得了,它這個騙術不但是騙中國人,還是騙外國人,美國人也被它騙得團團轉。希望你們要做一點事情,我們光在這裡講沒有用,共產黨根本不怕!一定要發給全世界。

主持人:謝謝王先生。王先生提出一個建議,同時他也提出來中共的新聞審查制度。無獨有偶,我們看到規定裡有解釋聲明,其實剛才橫河先生您也提到了,它的評價標準,說,一些記者的行為「擾亂了正常的新聞秩序,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利益。」它用這個標準來控制記者。您怎麼解讀它這個標準背後的意義?

橫河:實際上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第一,什麼是國家利益?由誰來界定?廣電總局就能界定什麼是國家利益嗎?國家利益並沒有一個第三方。作為政府機構或者作為中國共產黨機構來說,它是把國家利益看成是個人利益;但是對於民眾來說,他們認為的國家利益和中共認為的國家利益可能就是有矛盾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呢?在其它國家,如果媒體曝光了一件事情,政府覺得是洩漏了機密怎麼辦呢?打官司。因為是三權分立,有法庭可以來判斷,儘管法庭判斷不一定就是正確的,但是至少有一個既不聽政府也不聽媒體的第三方。但是在中國是沒有第三方的,規定機密的人,同時又有權力決定什麼是國家機密。所以這就很荒唐了。

第二個更荒唐的是什麼呢?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為什麼變成了媒體應該關注的對象?媒體發布任何消息時為什麼要管中國共產黨的利益?按照中國共產黨自己的憲法規定,沒有誰能夠凌駕於憲法之上,它也是一個團體儘管沒註冊,說起來還是一個非法團體。為什麼它的利益要用政府機構──廣電總局、國家機器來保護為政黨的利益?如果這個政黨有這些利益,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機密?這一點是讓人不明白的。

中共在中國已經統治64年了,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機密?還像是地下黨的時候的機密那麼多?為什麼是這樣的情況?!所以這個問題是非常荒唐的,拿出去對任何人講:「媒體是為了保護黨的利益。」講不過去的!儘管大家知道是黨的喉舌,但是黨也沒錢,怎麼去養這些媒體?這些媒體是中國的老百姓養著的,中共怎麼可以拿來保護黨的利益?儘管這是在中國的事實,但是這是荒唐的。

主持人:我們再來聽一下觀眾朋友的對此事是怎麼看的?紐約的錢先生,錢先生您好。

紐約錢先生:您好,大家好。我認為記者應該是獨立的,有權報導事實真相,不受任何黨派的管制。現在這樣一來,簽了保密協議以後,記者報導的事情,像中共一樣欺騙老百姓,都是假的報導,掩蓋事實。所以今後大陸的老百姓也不要去相信記者報導了,他都是聽中共的話,叫你怎麼報導、說假話,所以在中共的下面,沒有一個人會說真話了,即便是最好的記者也不能說真話了,怕吃官司、被抓進去。

主持人:謝謝錢先生。我們再來接聽一位紐約宋先生的電話,宋先生您好。

紐約宋先生:我有一個問題請問嘉賓和主持人。在紐約有上千家媒體,但是沒有一家媒體是國家的,全是私人的。在中國有幾千家媒體,沒有一家是私人的,全是國家的。這是為什麼?

主持人:好,謝謝宋先生。我想請橫河先生回應。

橫河:首先回應紐約錢先生。其實這只是進一步收緊,把一個新的渠道收緊。原來他也就不是中國的記者,也就不是常規概念上的媒體;他也就是黨的喉舌的一部份,所以對記者都是看得很緊的,現在只不是把新的途徑給堵死了,原來老的途徑早就堵死了。

紐約的宋先生提的問題其實是類似的。美國有規定,政府不能辦媒體,1970年代立過法。美國之音、美國國家廣播公司只能對外廣播,它不能拿納稅人的錢來為自己做宣傳。美國是不能夠有政府媒體,自由亞洲電台是國會的,也是對外的,沒有對內的。

中國不一樣,剛才紐約王先生談到希特勒,中共跟希特勒是一樣的,它不叫「媒體」它叫「宣傳」(propaganda)。到了海外以後才知道propaganda 是一個很壞的詞,在中國就是中宣部。它打江山、坐江山靠的是兩個,一個是筆桿子;一個是槍桿子。所謂「槍桿子」,打仗的時候就是槍,平常就是國家專政機器;「筆桿子」就是宣傳,它的宣傳在打江山的時候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迷惑了很多人。

它用的就是戈培爾(納粹德國宣傳部長)的這一套,「謊話說上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反覆說、反覆說,說到最後讓人家都相信了;或者你不相信,但是你也沒辦法。這樣的話,它就歪曲了整個事實,就給所有的人都洗了腦。

在中國大陸被洗腦是非常嚴重的!不是哪一個人聰明、不聰明;能不能被洗腦;是你接觸不到任何其它的信息。在接觸不到任何其它信息的情況下,你只有一個信息來源的時候,它變換方法、從不同角度來證明它這一套系統,所以它的統治才能夠維持。它的統治不是靠人民的授權,怎麼辦呢?那就騙大家。

所以「欺騙」這套宣傳術是中共一定要牢牢掌握的,即使在現在改革開放,所謂經濟領域已經相當開放的情況下,它的信息非常不自由,而且不僅僅是在中國不自由,現在已經擴展到世界去了。它的信息管理已經擴展到了世界,為什麼呢?因為它覺得信息自由就是對它統治最大的威脅,不能有任何讓步,也不能留下任何漏洞。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天看到,在今天這種情況下大家覺得很奇怪,都什麼時代了!還在用這種方式來控制信息?!對。這就是它的生命線。

主持人:關於「信息保密」背後究竟有多麼荒唐,一會兒我們還有問題再來提問。剛才您在具體解釋的時候也提到,中共定義一個新名詞「職務行為信息」以管理獲取機密信息。如果稱其為「機密」,外國記者究竟是怎麼樣去獲得的?在追縱這些事件的時候,是應該追蹤這件事情的信息準不準確?還是要追查調查員?如果中、外相互比較,背後有何可以解讀的地方?

橫河:這個在西方國家美國是比較典型的,因為美國的新聞自由要超出其它國家,包括其它的民主國家。美國的信息自由放得非常高,稱為「第四權」,但是始終有一個問題,這「第四權」誰來制約它?除了憲法保證的信息自由以外,個人怎麼保護?有些人透露了消息以後對個人會造成傷害。

其實國家利益更多會牽涉到一些個人,美國有三個比較典型的案件大家都是清楚得很、都知道的,一個是「五角大樓文件」;一個是「水門事件」,水門事件是有「深喉」給媒體記者們透露;第三個是「特工門」事件,就是《紐約時報》。這三個事件的結果是不一樣的。

第一個事件其實大家都知道了,五角大樓文件是有人透露給《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透露的這份文件是不是危害到了國家?在這個事件上,新聞自由監督的權力和國家利益哪個更重要?最高法庭已經作出結論了,所以大家都知道。最高法庭認為,沒有辦法來阻止它們刊登,要繼續刊登。所以政府就沒有辦法!這是第一個案子。

第二個案子「水門事件」大家知道的,「深喉」曝光以後,總統最後都下去了。就是總統都不能高於法律,由於媒體的監督、曝光,這是美國媒體打的一個大勝仗,最後把總統給拉下來了。

第三個案件「特工門」事件就有點不太一樣了,一個《紐約時報》的記者洩露了一則消息,說,當時伊朗的大使夫人是CIA的間諜。記者把這個事情捅出去了,法庭就要叫他說出來信息是怎麼來、是從那裡來的?他不肯說。就以「藐視法庭」罪判了他4個月。就判了4個月,僅僅是4個月;在中國,就是光把你抓起來什麼也不用說,4個月就過去了。就判了他4個月。

這個事件就真的比較大了,那法官怎麼説的?當時美國的媒體都有很大的爭論:這個事情是不對的,新聞自由受到了很大的危害。但是至少你可以看到:這是一個獨立的事件;法官的判決是有一定的講究;所有的新聞媒體都可以討論,所有的人權團體都可以就這件事情進行討論、可以批評法庭的做法。這在中國是不可思議的,這個做法怎麼能夠引起社會上可以公開討論?!

這是一個平衡、保護個人。有這種說法:你曝露了某一個人,這個人本身的權利被你傷害了。你的監督權是不是可以至高無上到侵犯別人的利益呢?有這麼一個說法。實際上是一個平衡的問題。

主持人:我們再次回到關於「保密協議」。可以說這一次因為是換發新證,必需簽這個協議,沒有商量的餘地。在此時,為什麼要出台這樣一項新規?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橫河:出台背景我們剛才已經講了一個新媒體的出現,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中共自己的危機問題。我們知道現在「反腐」是作為一個標誌性的事件,但是反腐、監督這一系列的東西實際上是中共自己在壟斷,不能讓別人插手,不是「我反腐,你也能反腐」,不是這樣的;所有的反腐或者是監督都必須在中共規定的範圍之內、中共規定的方法當中由中共來進行。它不能讓外人來參與。

有的人可能是一看到你來反腐了,我也來想辦法去挖新聞、也想辦法去挖腐敗。對不起,不讓你做!這是你不能做的。為什麼呢?因為一做的話就失控了。它本來就不是真正的反腐,按照真正的反腐它是做不下去的。所以它必須是「受控」型的,而不是真的有腐敗就可以讓你來反,這是不能的。

其實真正反腐,只要開放媒體、開放民眾監督,根本就不要下什麼大決心,一下子就解決了。但是這麼一來,就不是中共在控制,中共就不能統治了。所以為什麼現在要出爐這個規定?我覺得跟當前的形勢還是有相當關係的。除了新媒體的出現以外,媒體所面臨自己的問題以外,跟全國的大形勢是有關係的;中共現在的危機已經讓它恐懼到不能夠讓別人再來給它添亂了。

主持人:我們知道在此之前、6月18日,也就是大約兩個星期之前,廣電總局還下達了這樣的通知: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在未經本單位的同意下開展批評方面的報導。同時也「禁止記者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導。」您對這個規定有什麼解讀?

橫河:這也是前幾年媒體打擦邊球的一種方式:我不能夠揭露本地的不正之風或者壞消息,那我揭露別的地方的。因為本地監管當地媒體的宣傳部門不太在乎別的地區,但是別的地區會在乎,互相之間如果都讓其跨行業、跨地區去揭發別的地方的醜聞,那不是又失控了麼!所以乾脆就規定都不讓了。這一來,整個規定方式,就是回到最最原始的傳統媒體的管制方式,也只允許用傳統媒體的方式對外發新聞。這就不是新聞了;還是宣傳。

主持人:這件事情出來之後有分析指出,會更加箝制新聞自由。在不久前,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公布的《2014全球新聞自由》年度報告,中共在197個國家裡面排行第183位,但是中共官方卻說,這個排行本身是帶有明顯意識形態的偏見。您怎麼解讀?

橫河:「這是意識形態偏見」,中共對什麼事情它都有一套話語系統,這套話語系統和實際情況是隔得很遠的,它所說的「意識形態偏見」就是說,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新聞官就是黨的宣傳喉舌。所以不能用國際的統一標準來衡量中共「宣傳喉舌」的性質,實際上它就是說:「這是喉舌,這是中國的特色。」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就是這個意思,和普世價值完全斷絕,自己制訂一套它的方案。

主持人:非常感謝橫河先生的點評、分析,也感謝觀眾朋友們的收看和參與。我們下次節目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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