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訴被駁回 聚焦中美貿易糾紛案

【新唐人2014年7月8日訊】7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委員會駁回了中共當局對WTO爭端仲裁委員會所做裁決的上訴。

中共當局對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12年3月簽署的《美國公共法》的新規PL 112-99有異議,認為這一新法規違背WTO的組織規則。今年3月,WTO爭端仲裁委員會不支持北京當局的這一說法。北京方面隨後提出上訴。

WTO上訴委員會同樣駁回了北京方面的訴請,認為北京當局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其上訴的理由。

上訴委員會維持爭端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只是確認了美國對部分中國進口商品做出了「補貼」和「傾銷」雙重處罰。

《美國公共法》第一節(PL 112-99)規定,「向非市場經濟國家以及為其它目的適用《1930年美國關稅法》的反補貼稅條款」。根據美國法,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

由於中國出口商品,在國內享有免稅等多項優惠政策,且價格低廉,所以出口美國後,部分商品遭到「補貼」和「傾銷」雙重懲罰,中方認為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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