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報大亨潛逃36年 申請回國被拒

【新唐人2014年04月16日訊】日前,被指控販毒潛逃36年的香港報業大亨馬惜珍,申請撤銷拘捕令,14日香港法庭做出裁決,駁回申請。

馬惜珍是香港銷量最大的中文報紙《東方日報》的創辦者。馬氏兄弟於1969年創辦了,目前該報仍由馬氏家族成員管理。

1977年警方指控,馬惜珍和兄長馬惜如非法販運價值達數百萬美元的毒品。其兄馬惜如人稱「白粉馬」,1977年逃到台灣,1992年亡故。

1978年,此案將要進入審理階段,馬惜珍潛逃到了台灣,因香港和台灣之間沒有引渡條約,馬惜珍一直就生活在台灣。

36年過去了,76歲的馬惜珍盼落葉歸根,重回香港。他的律師向香港法院申請撤銷對他的拘捕令。

14日,香港高等法院開庭,檢察官承認,三十多年過去了,原案中的主要證人已亡故,如今香港政府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起訴馬惜珍。

代表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表示,撤銷對馬惜珍的拘捕令會發出「錯誤的信息」,即「富人」可以出逃,等到事情變成陳年舊案,再申請法院撤銷,就可以逃脫法網制裁。

最後,香港法庭做出駁回這個申請的裁決,法官陳慶偉說,隨著時間的推移,馬惜珍案的證據變得不足的事情,應由檢查官和律政司來解釋。對法院來說,1978年發出的針對馬惜珍的拘捕令仍然有效。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