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再釋信號 北京當局要辦三峽「老領導」?

【新唐人2014年3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 中共兩會前,三峽集團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暗箱操作的部分內幕,突然被大陸媒體曝光。並有自稱「三峽集團內部人員」向媒體披露稱,「個別退休老領導也繼續插手工程招標」。一時間,海內外媒體紛紛追問:已被納入「反腐」視野的「退休老領導」究竟是誰?北京當局會否下決心把他揪出來?

日前,中共喉舌媒體報導稱,三峽集團建成立招投標管理整改專項工作組,對以往項目招投標暗箱操作等問題「進行全面清查」。對此,有評論認為,讓問題國企「自我整改、自我清查」,這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也意味著中共當局在此問題上並未下決心動真格。

中共喉舌:對三峽工程招投標黑箱操作「零容忍」

新華網3月22報導稱,三峽集團近日已組建成立「招投標管理整改專項工作組」,對以往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全面清查。並強調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招投標領域的腐敗行為」。

據稱,三峽集團現在正對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招投標資料全部進行封存備查,聲稱「任何人都不得對原始資料進行修改、轉移甚至銷毀」。

據公開的資料,三峽工程作為迄今中國最大規模的工程項目,是名副其實的「大蛋糕」。之前有多次參与三峽工程招標的匿名人士向媒體透露,「三峽集團每年招標的工程總規模至少在100個億以上。」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由中紀委派出的「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巡視組結束對三峽集團的巡查時,通報稱三峽集團存在「一些領導人員親友插手三峽工程建設,招投標暗箱操作」等問題。

同時,有大陸媒體指出,國家審計署連年的審計報告都不斷指出,三峽工程存在 「違規資金管理」、「移民款項被挪用」、「消費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多種財務問題。

此後不久,《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知情者披露,「儘管這些問題都不算三峽工程建設過程中十分重大的問題,但是十分普遍。三峽工程耗資數千億,涉及到的工程繁多,在整個建設體系中,雖然有一些明確的規範和要求,但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出現了諸多人為插手的因素,部分問題十分嚴重。這種現象多得很,基本一查一大片,如果真的要嚴辦,牽連很廣。而目前暴露的問題,尚屬小問題。」

《時代周報》的報導則引述三峽集團一名不願具名的內部人士感概說:「巡查已引起集團內部大地震。在三峽內部,領導及相關親屬染指工程招標、輸送利益的事不計其數,已是公開的秘密。領導,分門別派,甚至個別退休的老領導,也繼續插手其中。目前集團上下人心惶惶,隨時牽一髮而動全身,拔出蘿蔔帶出泥。」  

外界據此解讀認為,上述說法表明:某老領導從「在位」時插手工程建設開始,到現在「退位」了還依然沒有歇手。還有觀點認為,這樣的話被放出來,應該是當局有意向外透露下一步的「打虎路線圖」,目的可能是「敲山震虎」。而被外界高度懷疑的「老領導」被指是中共前總理李鵬,或前黨魁江澤民。

學者:問題國企自我清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針對上述消息,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鍾茂初,在其3月24日的博文中指出,讓問題國企自我整改,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也是不可行的整頓方式。

博文指出:此類問題國企,靠自我清查自我清理存在以下弊端:

其一,清查主體不適格。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暗箱操作等問題,損害的利益主體是誰,就應當由誰來主張清查。很顯然,他們損害的是國有資本的權利人。所以,清查的主張主體應當是國資所有權人,合適的方式是由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如果有犯罪線索,則應由司法部門介入。

其二,清查主體與清查對象的不適配。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暗箱操作等問題的根子,就在於招投標的領導者和決策者。而他們又成為了清查領導者和清查決策者,那麼,必然不可能成為清查的對象。

其三,清查的程序不適當。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暗箱操作等問題,或已涉嫌違法犯罪行為,那麼,就應當由司法機關對相關資料予以封存。在司法介入之前,自我清查行為很可能影響相關司法證據的留存。

對此,有評論稱,中共當局並非不明白讓問題國企「自我清查」有何弊端,而是有意在這個問題上放某人一馬。三峽集團自查自糾哪有膽量和能力去追究「老領導」及其家族成員呢?

對此,網友「天下第一劍」 在網路上發帖稱:「由於所謂的反腐造成共匪內鬥失控,事態非常嚴重,共匪近期似乎已緊急達成臨時共識,不再反腐打老虎。不過,內鬥既然已失控,恐怕不打老虎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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