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許可開車同時看手機地圖

【新唐人2014年03月04日訊】加州法律規定了開車時司機不得持手機打電話和發簡訊,一名加州男子開車時看手機地圖而被開罰單,但未得到他的認同,於是引出了官司,結局會如何呢。

來自弗雷斯諾(Fresno)的史蒂芬‧斯普裡格斯兩年前因在堵車期間用智能手機查看地圖而被交通巡警開出165美元的罰單。經斯普裡格斯上訴,加州第五區上訴法院2月27號號判決斯普裡格斯勝訴,允許司機開車時看手機地圖。

法官指出,加州法律禁止開車時發簡訊或直接持著手機打電話,但沒有禁止使用一切手機應用程序。該項法律是2006年出臺的,而引發使用手機應用程序熱潮的iphone 手機是2007年問世的。

法官在18頁判決書說,如果開車時「不能手持手機接聽和通話」的條款解讀為禁止開車時使用手機的所有應用程序,將會導致荒謬的結果,例如司機會因用手機看時間而被開罰單。
敗訴方目前還有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權利,這個判決也許會被其他上訴法院和加州最高法院質疑,州議會也許將來會直接出臺禁止開車時使用一切手機應用程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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