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提案:房東需支付租客安置費

【新唐人2014年02月08日訊】在紐約華埠有些可承擔住房的房東疏於維護大樓,或是房屋出租出現違規行為,被紐約市房屋局發現後,會下驅逐令,往往讓租客們措手不及,不知搬往何處。紐約市議員陳倩雯為此提出新法案,讓房東支付部分安置費用。請看詳細報導。

紐約市議員陳倩雯在提案中要求房東,在紐約市房屋局設立託管帳戶,如果收到驅逐令,房東要在這個帳戶中,存入前五年房租收入的10%,相當於要存入至少半年的房租收入。這筆資金將用來支付房客的安置費用。

紐約市議員陳倩雯:「因為很多時候政府安置他們的時候,要安置很遠的地方,如果他們有房東要付出來的經費,去安置這些房客的話,我們都可以盡量安置他們在自己的社區裡頭,所以學生上學、工人做工、老人家看醫生都會比較方便。」

陳倩雯認為,這個提案也會督促房東能及時修繕房屋,合法出租,不要輕易損失這筆錢。

紐約市議員陳倩雯:「是他們的一個負擔,可是也是希望他們知道這個提案來改善他們的房子,來避免不合法的房子,也避免不合法的事情發生。房東如果不想有這些負擔和麻煩的話,就應該把這些房子修好。」

在華埠,很多住客沒有租房契約,多是幾人合租,分攤房費。一旦接到驅逐令,就涉及到要出示租房合同等文件,如果拿不出,就得不到安置。陳倩雯建議沒有租約的租客,要注意收集不同文件作為住址證明。

「交房租一定要拿收條,去圖書館 去選民登記都應該用這個地址,醫生寄給他們的信,銀行寄給他們的信,都可以用來做這個住址的證件。」

對於陳倩雯的提案,社區人士唐女士非常贊同,她認為很多在華埠獨居的耆老,會受益很多。

華埠居民唐子明:「他們都很脆弱、孤單,當他們被驅逐出去的時候,往往他們沒有足夠的資金去得到幫助,我覺得這非常好,關於議員陳倩雯的提案,這太激動人心了。」

然而,在紐約華埠老建築很多,大部分都是屬於租金管制,房租低於市場價,而且不能自行提高。美東聯成公所的大樓就是一例。

美東聯成公所趙文笙:「像我們這棟大廈,我們有25個單位,我們的地稅超過10幾萬美元,我們的水, 我們的暖氣,我們所有的維修,我們現在收的租根本不能平衡的,我們是要虧本的一個收租。」

他認為市府應該承擔起責任:「比如說你房子不修,房東要負責他們修,我是願意的。但是我們是修的非常好,我們的暖氣非常夠,如果一個火災來了,我們要負責他,起碼要半年住的,我們破產了,我們房子給了你算了。她應該叫政府多做一點事,讓政府來安置他們,不是讓房東來做。」

在紐約擁有房產的陳女士也認為,房東要支付的安置費用偏高。

陳倩雯這項提案,只是剛剛提出,很多細節還沒有確定,對於此項提案是否能平衡好房東、房客的利益,是否能最終通過,我們還將拭目以待。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