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 我明天就結婚 誰管得著!

【新唐人2014年1月7日訊】(1)要人治,不要法治

毛澤東1958年8月24日在北戴河發表談話,說:「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我們每次的決議都是法,開一個會也是一個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個社論,全國執行,何必要什麼法律?」

其時,劉少奇也說:「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看來實際上靠人,法律只能做辦事參考。黨的決議就是法。」(於一夫:《「以黨治國」面面觀》,《炎黃春秋》2010年第7期)

毛澤東表態「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之後,以彭真為組長的中央政法小組很快寫了一個《關於人民公社化後政法工作一些問題向主席、中央的報告》,明確提出:「刑法、民法、訴訟法已經沒有必要制定」,遂使從1954年開始的法制建設進程驟然中斷。

在毛澤東根深蒂固「要人治,不要法治」的理念的鉗制下,中國高層長期固步「以黨治國」的邪道。早在1955年7月間,劉少奇就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指示說:「我們的法律是要保護人民去同敵人鬥爭,而不能約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1955年9月19日,羅瑞卿(時任公安部長)在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講話中說:「公安、檢察、法院都是黨的工具,是黨的保衛社會主義建設、鎮壓敵人的工具,這點必須明確。但是在憲法上又規定了『人民法院獨立審判,只服從法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所以,關於檢察院和法院在對內和對外的講法上要分開。當然,如果有些檢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規定來對抗黨的領導,那就錯了。凡是對這點認識上有偏差的,必須糾正。」1958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就召開第四次全國檢察會議向中央寫的報告中強調:「檢察機關必須完全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做黨的馴服工具。必須聽黨的話,黨叫做什麼就堅決做什麼;黨不允許做的事情,就一定不要做。」

點評:「要人治,不要法治」,是毛澤東思想的核心內容之一,長期蠱害黨心民心軍心,至今尚未完全掙脫這個罪惡的羈絆。難怪時至今日,中國的憲法、法律、法規,在許多情況下徒有形式,淪為廢紙。「中國的法律是圖畫,掛起來也很美麗,可堵外國人的嘴,可哄中國人的眼。」此類網言,不無道理。

不得不說的是劉少奇,他為製造毛神功勛卓著,並且極力鼓吹「要人治,不要法治」歪理邪說,到頭來,被自己所造之神活活整死。本來覺得可悲可哀可慘可憐,現在覺得,他不足同情,被整死活該!劉少奇是面鏡子,當吹鼓手、巴兒狗絕無好下場。尤其讓人鄙視和噁心的是,劉少奇遺孀王光美2006年去世前,居然率家人與毛澤東的後人回湖南家鄉,暢敘毛劉「兩家情」,共賀毛劉「兩家歡」。何其賤哉!

(2)把魯迅關進牢裡

1957年7月7日晚,毛澤東在上海同三十六位知識界人土圍桌閑話,羅稷南問毛:「要是魯迅今天還活著,他會怎麼樣?」這時正是反右派鬥爭白熱化的高潮之中,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意思顯然是問:要是魯迅今天還活著,你會不會把他打成右派分子?毛澤東回答說:「要麼被關在牢裡繼續寫他的,要麼一句話也不說。」(周海嬰:《魯迅與我七十年》;參加毛會見的著名作家和影星、作家黃宗英女士(趙丹夫人),2002年7月4日專門撰文作證,毛的確說了此話。黃宗英:《我親聆毛澤東羅稷南對話》,《炎黃春秋》雜誌2002年第12期;朱正:《1957:知識分子的解構與重組》,《隨筆》,2008年第1期;張緒山:《毛澤東棋局中的魯迅——從「假如魯迅還活著」說起》,《炎黃春秋》2009年第6期)

點評:毛澤東打江山時期,曾極力吹捧魯迅說:「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數,向著敵人衝鋒陷陣的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待到毛皇權在握江山坐牢之後,他就容不得任何異議和不同意見了,當然他不可能容忍魯迅的「匕首投搶」。「推過磨殺驢吃」,是一切流氓騙子的慣用伎倆。什麼「主將」、「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民族英雄」,只要你讓「朕」不順眼,不順耳,一概翻臉不認人,關無情,殺無赦。在現代知識分子中,魯迅是最受民眾尊祟、最受共產黨尊祟的一人,假如他活著,也難逃厄運,其他知識分子就不用說了。1957年反右運動,全國80萬知識分子被戴上帽子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並株連290萬人(朱正:《1957年的夏季》,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5月版),如此反人類,歸根結底都是毛皇帝的「陽謀」之罪孽!

(3)就想當「山大王」

1927年中共「八七會議」后,主持中央工作的瞿秋白找毛澤東談話,問他是否願去上海中央機關工作,毛澤東表示自己只想到農村去,「上山結交綠林朋友」。

1927年9月,秋收暴動失敗,毛澤東決定率殘部上井岡山,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余灑度堅決反對。余灑度質問毛:那不是想當「山大王」嗎?毛的回答是:「當山大王就當山大王,歷史上從來沒有消滅過『山大王』」!(王彬彬:《中共軍隊稱名變遷史》,《鐘山》雜誌2013年第1期)

點評:當「山大王」,不過是走歷代農民造反者的老路,並無創意。走這條路,其他人不敢想,毛卻敢幹。當土匪真的很好,無法無天,這符合毛的生性。

(4)我明天就結婚,誰管得著!

1938年秋,毛澤東要與江青結婚,延安議論紛紛,許多人都強烈反對。這些意見都集中到了張聞天那裡。張聞天綜合大家的意見,以個人名義給毛澤東寫了一封比較婉轉的信,大意是:你同賀子珍合不來,離婚,大家沒有意見,再結婚也是應該的,但是否同江青結合,望你考慮。因江青在上海是演員,影響較大。這樣做,對黨對你,都不大好。毛澤東讀罷勃然大怒,當場把信撕了,說:「我明天就結婚,誰管得著!」第二天就在供銷社擺酒席兩桌,張聞天自然不在賓客之列。(何方:《遵義會議后中共最高領導人不是毛澤東》,2011年1月12日人民網)

點評:典型的「色令智昏」,連總書記張聞天的良言婉勸,毛澤東都如此放肆暴怒,其「取而代之」野心暴露無餘焉!一貫訓導別人服從「黨」、尊重群眾意見的老毛,被女人的石榴裙罩住后,什麼組織原則和紀律都可不屑一顧了。

(5)西安事變毛澤東主張除掉蔣介石

1936年12月12日發生西安事變,中華民國領袖蔣介石被張學良、楊虎城扣押。事變次日(12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張聞天召開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依慣例由分工管軍事和統戰的毛澤東作報告。毛澤東提出了兩條互有關聯的主張:一是「我們應以西安為中心來領導全國,控制南京」;二是「除蔣」、「審蔣」(兩天後毛澤東領銜的紅軍將領通電中公開提出「審蔣」)。張聞天在發言中表示了不同意見,主張「不採取與南京對立方針」,「盡量爭取南京政府正統」,「把局部的抗日統一戰線轉到全國性的抗日統一戰線」。

12月19日的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張聞天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西安事變及我們的任務的指示》,確定和闡明了和平解決事變的方針。會上張聞天批評了「審蔣」的意見,說「要求把蔣介石交人民公審的口號是不妥的」。(何方:《遵義會議後中共最高領導人不是毛澤東》,2011年1月12日人民網)

點評:只是由於長期遭到埋沒和抹殺,至今論及西安事變的書籍以及文藝作品仍然不承認張聞天的主導作用,甚至忽視他的存在。特別荒誕的是,居然把和平解決西安的功勞胡套在毛澤東的頭上。毛澤東被自己和別人神話以後,他便一切正確、永遠正確、絕對正確,撒的尿都是甜的,放的屁都是香的。

(6)我是主張個人崇拜的

在1958年3月的中共中央成都會議上,毛澤東拋出了一系列「驚世駭俗」的主張個人獨裁的經典語錄:

「一個班必須崇拜班長,不崇拜不得了。」
「只要正確,不要推,不如我獨裁;也開點會,不全是獨裁就是。」
「你反對個人崇拜,反到天上去,無非想自己獨裁。」
「說個人崇拜就是崇拜我。不崇拜我就崇拜他(指王明)。我看,崇拜我好一點。」
「沒有個人崇拜怎麼行?我是主張個人崇拜的。」

1970年12月,毛澤東與斯諾的談話時說:「無所謂個人崇拜,倒是需要一點個人崇拜。(林蘊輝:《1958年毛澤東是怎樣壓制反對聲音的》,2013年2月26日人民網)

點評:毛澤東口口聲聲要獨裁,要別人對他崇拜,已經達到恬不知恥的程度。既然毛澤東如此熱衷獨裁,強調別人對他個人迷信,於是中共最高層的成員爭相以吹捧老毛為能事,一個比一個逞能。其中,以柯慶施吆喝最邪乎:「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從毛主席要服從到盲從的程度。」(這與邪教徒的妖言詐語有何區別?)誠如逄先知、金沖及主編的《毛澤東傳》對此評論說:「黨中央的一些最重要的領導人如此集中地頌揚毛澤東個人,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從未有過的。」及至1960年代文革浩劫肇起,毛澤東的親密戰友林彪則把毛神化為世界人民心中的紅太陽,世界革命人民的偉大領袖;毛澤東的書「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毛主席是世界最大的天才」。

神化毛澤東,是毛澤東的「陽謀」,罪在毛澤東,但是,這也反證了中華民族的弱智、愚昧和悲哀。在歷史行進到以文明為主旋律的時代,在任何一個追求自由、民主、法治的民族和國度里,無論如何都不會出現「大救星」這種邪惡的怪胎。

(7)「讓」人民監督

1942年在延安,毛澤東同黃炎培討論如何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興亡反覆的周期率,後被稱之為「窯洞對」。毛澤東在回答黃炎培時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點評:在毛「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的這句話中,有一個極端關鍵的「讓」字。民主應當理解為多數人的統治,是一種政治制度,而不是一種工作方法、工作作風。一個「讓」字,凸顯毛把民主歪解為方法和手段。他壓根兒就沒有把民主視為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既然是「讓」,即主動權悉在執政者的手上,他可以讓,也可以不讓;他想讓就讓,不想讓也可以不讓。

早在「窯洞對」之前的延安整風期間,毛就導演了一次「讓」與「不讓」的險惡劇。毛號召群眾幫助共產黨整風,1942年3月9日《解放日報》發表由胡喬木起草、毛修改的社論《褲子與教條》,要求教條主義者脫褲子割尾巴,說:「群眾難道不是共產黨的天然的和法定的監督者和審查者嗎」?「天然的和法定的」監督和審查當然包括揭露問題、批評錯誤。王實味信以為真了,1942年3月13日和23日在《解放日報》副刊上發表了《野百合花》,揭露批評解放區的一些不良現象。毛澤東將這事情看得很嚴重,提到了誰在延安挂帥、當總司令的高度。毛說:「現在整風運動,已經發現了壞人,即『托派』、『日特』和『國特』」「王實味稱王稱霸」「他(王實味)是總司令」。於是延安整風進入新的階段。整個延安城到處都是「日特」、「國特」和「托派」。同志之間彼此揭發,互相攻擊,侮辱、捆綁、抓人成風,無法無天,逼供信成為時髦。(張林冬:《延安新聞界的兩個事件》,《炎黃春秋》2013年第6期)結果,王實味被捏造罪行,扣上「反革命托派姦細分子」的帽子,1942年10月被開除黨籍,批鬥、關押,殘酷折磨,最後由當時的中共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副部長李京農代表中央下令,於1947年7月1日在山西興縣秘密處死。王實味是延安整風時期最大的最有代表性的冤案,1991年2月7日公安部發布決定,對王實味的「反革命托派姦細分子」的結論予以糾正,「給予平反昭雪」。毛澤東在1962年1月30日的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七千人大會)上還硬說:「王實味是個暗藏的國民黨探子。在延安的時候,他寫過一篇文章,題名《野百合花》,攻擊革命,誣衊共產黨,後頭把他抓起來,殺掉了。那是保安機關在行軍中間,自己殺的,不是中央的決定。」(李維民:《檔案中的王實味死因》,《炎黃春秋》2013年第6期)

1957年的反右運動,更是毛澤東的「讓」與「不讓」的所謂的「民主」最生動的演繹。2月27日毛在第十一次最高國務會議上強調「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長期共存,互相監督」,5月1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實行「開門整風」,懇求民主黨派「大鳴大放」提意見。待到一些知識分子真的給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提出批評意見之後,時隔僅僅10多天,毛的態度就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毛5月15日撰寫了《事情正在起變化》一文,要求認清階級鬥爭形勢,注意右派的進攻。6月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組織力量準備反擊右派分子進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這是為什麼?》。從此,開始了大規模的反擊右派鬥爭,所有「鳴放者」悉數被打成右派分子,實行殘酷的專政。毛則將此自詡為「引蛇出洞」和「陽謀」。當時全國有知識分子500萬(毛選第五卷406頁),官方稱打了55萬右派,實際200多萬人被打成右派,即2/5知識分子被打成右派。197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彙編的報告披露:「在整個反右運動中,有2013300餘人被定為右派。有72700多人被捕,22100多人自殺,3500多人非正常死亡和失蹤。

毛澤東的「讓民主」,往往會對「直言」者大開殺戒,格殺勿論。這正是所謂的「延安整風運動」擴大化、「反右運動」擴大化,大批無辜的知識分子罹罪的根源。

主政者必須充分認識到,只有拋棄「為民做主」的皇權老路,「還政於民」,才能找到真正暢行無阻的民主新路。(參考資料:牧惠:《待覓的民主新路》,《同舟共進》2004年第1期)

(8)對人民呼來揮去

毛澤東說:「我們的中國人民、我們的廣大幹部,好呀!兩千萬人呼之則來,揮之則去,不是共產黨當權,哪個黨能辦到?」——摘自任仲平:《守護人民政黨的生命線——論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2013年10月14日《人民日報》1版)

能說這樣的話,並得意揚,可謂恬不知恥之極了。任仲平文章說:「毛澤東讚歎緣由是因為:為緩解糧食壓力、減少工資支出,上世紀60年代初全國精簡職工近2000萬,壓縮城鎮人口2600萬、吃商品糧人數2800萬,沒有補償,甚至不用動員,當事者竟幾無怨言。」老夫是親歷那個時代的人,任仲平造謠!不是不用動員,不是無怨言,而是敢怒不敢言;更不是自願,而是強迫,強行將戶口和糧油關係從城裡轉到農村,那時人必須隨戶糧關係走,不去行嗎?1959~1961年,因為毛發動大躍進造成三年大飢荒,全國餓死4200萬人,但是,中國在這三年卻對朝鮮、越南、阿爾巴尼亞、古巴、蒙古幾個「小兄弟」援助多達23.6億元人民幣(相當於現在的2000多億元)。在毛澤東的眼裡,中國老百姓不過是小貓小狗,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甚至連畜牲都不如,死掉幾千都無所謂。

文章來源:《 作者博客》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