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救護車不交錢就不發車 致幼兒死亡

【新唐人2014年1月7日訊】(新唐人記者宋風綜合報導)2013年12月23日晚,長沙湘鄉一名13月大幼兒翔翔突發重症,家人打120欲送長沙就醫,湘鄉市人民醫院稱需800元,不交錢就不發車。由於家長沒能及時向急救車交錢,最終致翔翔延誤治療身亡。事情被曝光後,醫院賠償翔翔家屬9800元。

據當地媒體報導說,孩子的母親譚女士表示,2013年12月23日傍晚,她1歲大的兒子翔翔突然不停地哭吵,表情很是痛苦。她匆匆抱著孩子來到附近的診所,而當時她身上只帶了100多元錢。

簡單檢查後,診所發現孩子的病症很嚴重,建議譚女士趕緊帶孩子去湘鄉市人民醫院。見天色已晚,路上沒車,熱心的診所醫生開自己的車將譚女士母子送到湘鄉市人民醫院。

到了市人民醫院,已是晚上7:10。醫院給翔翔做了檢查,晚上9:11出結果。醫生看了檢查結果,告訴譚女士,孩子病情很嚴重,要她聯繫救護車,立即轉到省兒童醫院。

此時,孩子已全身發涼,面色蒼白,呼吸急促。譚女士趕緊跑到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聯繫救護車轉院。

值班的工作人員說,從湘鄉到長沙,要收800元車費。譚女士說,“我身上沒帶這麼多錢,你們先幫我把小孩送到長沙。我老公在醫院那邊接,到了立即給錢。”但此時工作人員答覆是:“不行。醫院有規定,不能這樣。”譚女士再次哀求:“我求求你們,看在一個小生命的份上,做做好事吧!”工作人員卻回答:“哪有這樣的事情。不交錢怎麼走啊?”

無奈,譚女士只好四處打電話籌錢。這時,幾名素不相識的病友家屬正在走廊上,見譚女士急得不行,每人掏出200元遞給她。譚女士趕緊將湊來的800元交給收費室。

收了錢後,救護車才開動,將譚女士母子送到省兒童醫院。遺憾的是,翔翔還是在12月24日淩晨2點不幸死亡。死亡記錄顯示,死於心力呼吸衰竭。

譚女士稱:“從當晚9:40聯繫救護車,到10:50發車,為了800元,拖了一個多小時。”

省兒童醫院的醫生說,“你們要是稍早點送來,孩子可能還有希望。”

痛失愛子的譚女土質問:“救死扶傷的醫院為什麼要以錢為重?難道一條生命連800元都不值嗎?真是太冷血了,這還叫醫院嗎?”

面對質疑,工作人員仍一再表示,先交錢再發車,是該院急救中心的規定,即使對危重病人也一樣。

據瞭解,按照湖南省的相關規定,從湘鄉市人民醫院到省兒童醫院,救護車費應為400多元,而湘鄉市人民醫院卻收了800元,明顯超出規定。而調查發現,除該院外,湘鄉市多家醫院急救中心轉送病人到長沙,都是收取800元或850元,且同樣須先交錢,否則不發車。

事發後,湘鄉市衛生局介入調查,也認定人民醫院存在違規收費、服務不到位。

而後經協商,湘鄉人們醫院賠償譚女士夫婦9800元。

很多民眾聽說此事後非常憤慨,指責醫院太冷血,急救車已經成了他們變相暴力斂財的工具,錢是第一位的,重於生命。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