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否認「陪睡案」私下和解 今將最終判決

【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訊】12月16日有消息稱,章子怡已經和被控媒體及記者達成私下和解;但章子怡很快於16日下午在自己的微博上公開否認了私下和解的說法,並宣布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的控告《蘋果日報》、《壹周刊》誹謗案己方勝訴。

12月16日「魯國平先生」在網上爆料稱,章子怡「陪睡官司」雙方已悄悄和解。該消息還引用律師的話直指「和解是因為有『部分』訊息正確」。

當天下午當地時間4:50,章子怡在微博上公開回應稱:「此事我們早就有了明確的態度,也絕不會妥協。所謂的『雙方已悄悄和解』所謂『某律師』說的話都是不實報導。我方將於12月17日發布美國聯邦法庭的最終判決。任何媒體及個人,胡編亂造以訛傳訛,我方必追究其法律責任。」

去年,章子怡被曝在過去的11年間,靠「陪睡」高官至少賺進了7億元人民幣。消息並稱章子怡因涉嫌與高官、富商存在不當性交易而一度被禁止出境。

消息傳開後,章子怡委托律師團隊發起了系列跨國訴訟,其中包括在洛杉磯控告「博訊新聞網」的美國母公司China Free Press(CFP)及報道記者孟維參誹謗、侵犯隱私、刻意幹預可預期經濟獲益;以及在香港控告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壹周刊》未經查證即轉載來源於「博訊新聞網」相關報導而對章子怡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等訴訟案。

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壹周刊》誹謗案率先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內庭聆訊。章子怡律師鮑永年出庭參加聆訊,要求高院剔除被告的抗辯書,並直接評估章子怡應得的賠償。經過審理,高院裁定章子怡一方勝訴,準許剔除被告抗辯書的申請。

據《新浪娛樂》報導,盡管被告一方堅持認為案件涉及事實爭拗,社會道德標準與以往不同,對章子怡的報導字眼是否誹謗應交陪審團決定,但聆案官認為從涉案報道字面而言,其內容明顯已屬誹謗,被告根本沒有提出合理爭辯,故下令剔除被告的抗辯書,令章子怡先勝一仗兼可得訟費。聆案官給予被告最後機會,準被告在二十一日內提交新抗辯書,若被告未能提交或法庭不接納其新抗辯理由,法庭屆時將直接判被告敗訴。

此外,章子怡在美國和臺灣進行的訴訟,近期也將陸續有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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