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杭民 :看那觸目驚心的扶貧款「黑洞」

【新唐人2013年8月2日訊】據 7月31日《新華每日電訊》報導,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的兩級扶貧辦(市、縣、區、旗)主任、科長等10名扶貧官員因貪汙扶貧款,近日被法院分別判處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緩刑。由巴彥淖爾市檢察機關查處的這起特大扶貧系列腐敗案,不僅首次揭開了扶貧領域的犯罪黑幕,更拷問我國扶貧款發放使用中的「黑洞」究竟有多大?

觸目驚心!觸目驚心!我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扶貧資金的管理,居然是那麼「弱不禁風」,令那些貪腐分子唾手可得!2012年,當地檢察院根據舉報線索,對原巴彥淖爾市扶貧辦主任郭某某立案偵查。令檢察機關吃驚的是案件線索呈放射狀,抓一個帶一串、端一窩帶一片……短短一個月時間就立案查處了巴彥淖爾市及五原縣等8個兩級(市、縣)扶貧辦的10名扶貧官員,涉案總金額830萬元。檢察院辦案人員說:「有的扶貧辦是整體淪陷。」

扶貧開發為的是加快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隨著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這幾年,國家下撥的扶貧資金與日俱增。但每一分每一厘的扶貧款究竟被用到了哪裏?是不是在分配使用中漏洞百出,使得「籬笆」大開而給貪腐官員可趁之機?一直是我們很擔憂的問題,而巴彥淖爾市檢察機關查處的這起特大扶貧系列腐敗案之「淪陷」程度,令我們目瞪口呆!

看看,公開貪汙國家扶貧款,已經成為這些扶貧官員暴富的方式。已經判刑的5名扶貧辦主任,從上任就大肆侵呑國家扶貧款。被告人張某某,任五原縣扶貧辦主任僅3年時間,就以跑專案需要支出為由,非法向4個鄉鎮、兩所學校收取6筆200萬元扶貧專案回扣款。其中單位侵吞72萬多元,個人侵吞127.5萬多元。郭某某,自2008年擔任巴彥淖爾市扶貧辦主任到2011年卸任,與扶貧辦副主任、計財科長等共同貪汙扶貧專案資金162萬元,個人貪汙扶貧專案資金373萬元,還有102萬多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在他們眼裏,層層「吃拿卡要」明碼標價交易、虛列專案套取扶貧款,都是慣用的伎倆,不然,如何靠「扶貧」暴富?

發生在巴彥淖爾市「抓一個帶一串、端一窩帶一片」的特大扶貧系列腐敗案,令我們真切地見識了扶貧款發放管理中的「黑洞」是如何之黑、如何之深!而之所以存在「黑洞」,顯然,是因為扶貧款的發放管理不公開、不透明,巨額的扶貧款的下發,都被幾個人給控制著、拿捏著,你要拿到扶貧款,行!先把不菲的回扣乖乖奉上,不然,即使你在貧困,這扶貧款也輪不到你。發放扶貧款本是為了發展貧困地區的經濟、造福人民,可為了先把回扣「孝敬」扶貧官員,貧困地區可能還要想方設法湊足回扣款,這簡直是在禍害貧困百姓!一件大好事變質到如此,已經讓扶貧制度蒙羞了!

正如專家所指,當前,我國在扶貧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尚未形成嚴格規範的制度,各級政府、仲介機構、農戶之間不可避免的會開展多重博弈,甚至出現擠佔和挪用扶貧資金的現象,致使扶貧資源利用效率低下。而扶貧款「扶倒」巴彥淖爾市10個扶貧官員的窩案再次警示我們,如果在扶貧資金的使用上繼續朦朦朧朧,那麼,扶貧款「扶倒」官員的橋段還是會接連上演——我們真不明白的是,那巨額的扶貧款,撥給了誰、撥了多少、用在了哪裏等等關鍵資訊,為何就不能及時公開、公示?以陽光手段來遏制腐敗,是保障扶貧款安全專項使用的惟一路徑——陽光燦爛,那「黑洞」就不會黑了;而對那些膽敢染指扶貧款的貪腐分子,惟有頂格處罰懲戒,才能打擊如此囂張的氣焰!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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