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遭34車碾軋 無一停留報案

【新唐人2013年07月22日訊】近日,廣東江門男子唐某在G15瀋海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後,被隨後經過的33輛車碰撞、碾軋,最終身亡。這期間,沒有一輛涉案車停留或報案。

據大陸媒體7月22號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6月30號,當晚,唐某倒臥在往廣州方向的主車道上,已死亡,江門交警確認,經過事故現場的眾多車輛中,有34輛車涉案。但是,卻沒有一輛車停下報案。

報導分析說,根據大陸現行的《交通安全法》,被害人在深夜穿過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本身有過錯,這起案件中所有涉案車加起來也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上海律師李天天:「是有這麼個規定,如果是完全是個人的責任,法律上只能賠車輛有責任的10%。」

上海律師李紅華也指出,前面的幾輛車已經把人軋死,後面經過的車碰撞、碾軋,只能說是道德問題。

上海律師李紅華:「後面的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2011年在四川成都的龍華路上,多輛汽車撞死曾某,前面的幾輛車都逃逸了,最後一輛車車主彭某主動報警。日前,報案車主彭某卻被中共法院判決,要承擔80%的責任,總賠付金額約40萬元。

對此,大陸網友紛紛評論說:「這社會誰敢停?停下來很有可能傾家蕩產」;也有人解釋:「其實不是咱們冷血,也想幫一把,但不敢了」。

李天天:「很多人可能想反正人已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中國(共)的政府也打不起交道,做好事,做善良的人往往吃虧,最後他也就變得越來越冷酷,中國人都這樣。」

江門警方表示,目前34輛車撞、碾行人的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沒有進入司法程序。

新唐人記者李韻、丁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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