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20周後不准墮胎 美眾院通過反墮胎法

【新唐人2013年6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李貝綜合報導)6月18日,美國眾議院表決通過了一項反墮胎法案。共和黨保守派人士認為,這項法案影響深遠,是自1973年聯邦法律賦予女性墮胎權以來,所有反墮胎努力的重大里程碑。

這項法案將禁止在懷孕20周後進行墮胎手術,大大縮短了目前由聯邦法律和最高法院所設立的墮胎時間。一項研究指出,早在妊娠20周的胎兒就會有疼痛感,這項法案的主旨就是要「保護能感受疼痛的未出生孩子」。

在這項法案提出前,曾有一個案件非常轟動,也引發了廣泛的爭議。上個月,費城一家私人診所被發現給晚期懷孕婦女做流產,並以剪刀剪斷仍然活著的嬰兒的脊柱,有記載的就有上百嬰兒被殺,反墮胎人士稱手段「令人髮指」,經營這家診所的高斯奈(Kermit Gosnell)醫師在今年5月被判終生監禁;同時也引發了又一波反墮胎的波瀾,共和黨議員弗蘭克斯因此提出了這項法案。

雖然這項法案在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獲得通過,但恐怕很難在由民主黨掌控的參議院過關;並且,白宮也已經表態,即使法案在兩院獲得通過,奧巴馬總統也會予以否決。白宮在一份聲明中說,40年前最高法院確認了婦女享有憲法所賦予的隱私權和選擇權,而這項法案明顯是在蔑視婦女的健康和權利。

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對「柔伊對韋德」(Roe v. Wade)案件的判決中,令墮胎合法化。但40年來,反墮胎人士和團體一直沒有停止努力,很多州都陸續出臺並實施了嚴格的墮胎法規,也有很多州把墮胎從奧巴馬總統的醫保方案中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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