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誅陳水總 民斥:該誅的是當權者!

【新唐人2013年6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造成47死34傷的福建廈門公交車爆炸案,警方24小時內宣布嫌疑人陳水總被火燒死,就在國民紛紛質疑當局造假,真兇另有其人並懷疑事件另有內幕之時,6月11日,《廈門日報》刊文叫囂,陳水總喪心病狂,要全社會必須共誅之。對此,網路上唾棄聲一片,輿論認為,該誅的是令平民蒙冤受屈的走上絕路的當權者。

11日,《廈門日報》以題為「陳水總喪心病狂,全社會必須共誅之」的評論,對巴士爆炸案發表評論。文中措辭激烈,稱陳水總犯了反社會罪行,報復社會,處心積慮,手段毒辣,不可饒恕。並將民眾質疑陳水總「冤屈」的態度稱之為「雜音」,指轉移法律定性,掩蓋矛盾,是濫同情,本質上是一種惡,是對法律尊嚴、公眾情感、社會心理的「殺戮」。

網民諷不誅貪官誅被逼瘋的屁民

《廈門日報》這篇報導激起了外界的強烈憤慨。

作家崔成浩在微博質問:怎麼誅,難不成將其不太完整的遺體拿出來掛在廣場上示眾鞭屍。用上滿清十大酷刑!但不誅之,而是既譴責又同情,譴責他害及無辜,同情他生活在中國的艱難與不幸。不誅貪官、校長,只誅被逼瘋的屁民,裹挾天下民意肆意咆哮,暴露出冷血舔菊轉移焦點之無恥用心。

大陸維權律師袁裕來在微博以「全社會必須共誅的是誰?」為題質疑:如果不去深挖造成惡性事件的根源,甚至連遺書也拒絕公開,只要對陳水總共誅一下,就能避免悲劇重演,13億中國人當然是很願意的。否則,13億中國人應該共誅的就不應該是已經死去的陳水總。

網友「驚天笑料」質問: 陳水總都被燒死了還怎麼誅?是不是說為了防患未然,把那些老上訪戶都誅了?我看,最該誅的是令平民蒙冤受屈的走上絕路的當權者。

事件回顧

6月7日晚6:30點,廈門BRT公交車發生起火併爆炸,由於當時車窗關閉,只有前後兩個車門逃生,造成近百乘客中48人死亡35人受傷。7點左右,火被撲滅,公交車燒得只剩框架。8日,廈門警方迅速宣布破案,稱疑犯為多次上訪不果的59歲男子陳水總,在爆炸中當場喪生。

警方聲稱在其家中查獲「遺書」說:「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洩憤縱火」。

警方還稱陳水總之前的12條微博中,力數自己生活艱辛,年輕時上山下鄉,回城沒有住房,擺攤屢被取締,盼社保救濟又被公安搞錯年齡,多次上訪無果,絕望中選擇報復社會。

不過,資深媒體人丁來峰在微博對警方說辭表示質疑:不相信60歲高齡的陳水總就是縱火案的元兇,因為陳的微博是事發前一天才註冊的,一個年齡已經60歲初小文化的人,兩三秒更新一條微博,會有這麼快的打字速度而且能發長微博?實在令人存疑。警方徹查微博有沒有造假是輕而易舉的,不能因為他是上訪戶又死無對證,就極速結案卸下責任。

而中共當局對該案的報導,要求各媒體「不派記者前往福建採訪廈門公交車縱火案,已派出的立即撤離」,一律採用官方媒體發布的消息再加上警方火速「破案」,令眾多網民質疑聲一片。

網路上質疑聲一片

大陸律師劉曉原發微博表示:幸運的是我不在廈門,也沒有坐這趟車,不然,就是被燒死了,也可能會被懷疑是兇手,因為警方會翻看我以前發過的微博,說我這人牢騷話太多,厭世自絕於社會。遂告破案,皆大歡喜!

另有輿論指,陳水總家人和鄰居曾向媒體稱不相信他會犯下如此惡行,其家人更表示沒有看過警方所指的遺書,質疑警方不公布遺書的原因,「死無對證」容易造成冤案。

8日,廈門爆炸案倖存者江曉婷對《東方早報》記者稱:「我當時坐在後方靠窗的位置,從北站坐車要去前埔,在金山站前一站就聞到異味,沒多久就聽到有人在叫….」而據監控錄像顯示,此時陳水總正在金山站候車呢。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