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河北遵化地方政府「幫扶」村官「奔富」

【新唐人2013年6月4日訊】河北遵化建明鎮大安樂莊村原村主任劉國青,在其任職期間快速「奔富」與地方政府的「幫扶」是分不開的。一位賭徒、蝸居三間平房,一貧如洗;任職村主任後擁有豪華別墅、開賓士,家裏人手一輛轎車;村官富了,擁有數億元資產。

百姓也「負了」。村民失去了子子孫孫賴以生存的土地。遭受污水的毒害,患癌症及腦血栓死亡者百餘人,成了遠近聞名的癌症村。漫山遍野採礦是劉國青非法大肆出讓村集體2000多畝耕地,參與非法盜採,從中獲得巨大利益的致富源泉。

說起地方政府的「幫扶」,村民如數家珍。

1、在南山大礦東側,有一處非法露天採礦。系劉國清夥同韓某開採,韓某出機械設備,劉國清與韓某共同受益。4—50輛運輸車,整整開採兩年,未向村裏交納一分錢。(有村民代表可以作證)

2、 位於大礦東側,兩處採礦不足40萬元價格(分給每人一袋大米一斤蜂蜜),以他人名義開採。系非法盜採,實則劉國清出資收益。

3、劉某等人在莊戶溝未經批准私自開採鐵礦,劉國清見礦石品位好,儲量較大,就不再允許劉天寶開採,並要求向村裏交納10萬元罰款,後來被劉國清私自以180萬元價格出賣給韓某,180萬被其貪污。

4、 在灤河北另一處劉國清非法盜採鐵礦:自2006年開採,合同到期不停止開採,於2011年底,被憤怒的村民推倒井架強迫停止開採。現場數千噸礦石。

5、變相出賣採礦獲取非法利益。2009年4月1日,劉國青主張將本村莊戶溝一採礦,通過兩議會以70萬元價格賣給馬廣依(有合同為證36)。後經劉國青做主將該礦以170萬元價格轉賣給曉一礦業,劉國青告訴馬廣一賣了100萬,並從100中拿走7萬元作為好處費。僅此一次獲取77萬元。合同約定不得私自轉讓劉國青獨自一人操控交易,從中謀取利益。

6、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謀取利益。以(繆青龍)掛名,實則自己與村委會以超低價簽訂採礦合同。(合同1#)系非法盜採。於2010年5月8日簽訂「礦石場採礦合同」;付款方式為:分給每位村民一袋大米、一斤蜂蜜(合計不足40萬元價格)兩處採礦井,5年開採權。【有合同為據】

7、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近親屬謀利。位於東山長道南劉國青以4萬元價格為其二哥劉國軍(中共黨員)與村委會暗箱操作簽署採礦合同,劉國青其中擁有股份。系非法盜採。

8、2007年5月(位於大安樂莊村南)有一礦線,劉國青主持召開兩議會,以50萬元價格出賣給本村村民繆青龍,實際繆青龍只擁有一小段,剩餘部分被劉國青以720萬價格以劉國林名義賣給了韓曉一,所得據為己有。有知情人可以作證。

9、2006年非法占地8.35畝建選礦,2007年6月倒賣給他人獲取非法利益,同時再次侵佔耕地2.21畝建選礦,2008年擴建尾礦庫非法占地4.19畝。合計非法侵佔耕地15.82畝。有遵化市國土局答復意見為據。

10、村南山大礦,2003年以2500萬承包給梁平安,合同約定「不得轉讓,如轉賣,乙方違約,付給甲方(村委會)20%的違約金(祥見合同文本),2006年劉國青任村長後,梁平安轉賣給李文龍,再後來轉賣給杜振明。兩次轉賣梁平安合同約定20%;村委會收取違約金為1000萬,經向村會計查詢,會計證實村沒有此項入賬記錄。(有合同為據)

12、經遵化市國土局查實,於2006年違反土地法侵佔耕地8.35畝建選礦,2007年6月轉賣給他人獲取非法利益。(有遵化市國土局答覆意見為據)

13. 非法盜採,非法持有使用爆炸物品;取保候審、保而不審。

巨額資產,地方職能部門虛假答覆。遵化市紀委調查答覆劉國清只有存款30萬,如果是事實他養得起賓士轎車嗎?

一位老村幹部做了介紹,2008年,劉國青非法侵佔耕地1.07母建別墅,有村民向市國土局舉報,遵化市國土局經實地調查,系非法占地,並作出依法查處的建築物。並與2009年11月26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目前,經河北電視臺曝光至今不能依法拆除。不得不感謝土地監管部門與法院的「幫扶」啊。

作為一位農村幹部,可以出讓土地2000餘畝,出賣採礦50餘處。

回顧地方政府簡歷:

尹鳳柏,男,1965年2月出生,黨員,現任建明鎮黨委書記。2008年5月任遵化市西三裏鄉黨委書記。唐山市政府辦公室4.14遵化透水事故通報。尹鳳柏在任職期間,對該鄉打擊非法盜採國家礦產資源工作重視不夠,督促檢查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唐山市政府辦公室4.14遵化透水事故通報。遵化市國土局、遵化市安監局、遵化市礦山總公司、遵化市電力公司,對非法盜採國家礦產資源執法、監管、履職不到位,對上述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責令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作出深刻的檢查,遵化市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百姓評說:私利重於泰山、批評、處罰輕於鴻毛。互惠互利,共同奔富;共建「和諧」社會。這就是地方政府的執政理念。萬般無奈,百姓跪拜總書記畫像要吃飯。(圖文均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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