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 「廢除『嫖宿幼女罪』倡議書」網路走紅

【新唐人2013年6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近一段時期,中國各地性侵女童案「井噴」般曝光,引發國際震驚。6月1日兒童節,中國大陸藍媒沙龍全體女記者集體發出「廢除嫖宿幼女罪』倡議書,要求廢除荒唐的「嫖宿幼女罪」。目前,該倡議書在網路上走紅,引發眾網友的聲援共鳴。

倡議書:用行動紀念無名女童

6月1日,藍媒沙龍女記者集體發表廢除嫖宿幼女罪」倡議書,內容如下:

今年兒童節,我們紀念無名女童。

孩子,這20天,我們不忍心讓你看新聞。

好奇的孩子,但願你永遠不會知道,自海南萬寧小學校長帶女童開房案以來,20天曝光了8起性侵女童案。

純潔的孩子,我們不敢告訴你,這絕對不是全部。

今年兒童節,我們紀念無名女童。

可愛的孩子,我們沒有給予你一個安全的懷抱,也沒能斬斷壞人的黑手。

善良的孩子,我們不想說謊。我們可以捂住你的眼睛、耳朵,但捂不住自己的良心!

「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87年前,一個叫魯迅的爺爺,曾經說過的話至今仍然適用。

去年的今天,許多人在厲聲譴責「嫖宿幼女罪」。因為它把幼小的孩子判定為「妓女」,讓許多壞人逃脫了應有的懲罰。

孩子,你不知道。強姦罪的起刑點雖然比嫖宿幼女罪低,但強姦罪如果情節嚴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時,「嫖宿幼女罪」其實規避了對「輪姦」的認定,成了壞人的「免死金牌」。

近幾年每次全國「兩會」,都有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廢除「嫖宿幼女罪」。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疾呼:「請把『嫖宿』這個骯髒的字眼從孩子身上拿開!」

我們認為:性侵女童是強姦幼女行為,屬強姦罪加重情節。

今天,我們發出吶喊:廢除荒唐的「嫖宿幼女罪」。該罪的存在意味著被姦淫的幼女是在賣淫,意味著認可幼女具有賣淫主觀意願與行為能力。這不符合刑法對幼女的特殊保護原則,也是對女童及其監護人權利的漠視與踐踏。

今天兒童節,我們用行動紀念無名女童。

藍媒沙龍女記者集體

網友熱議

目前,該倡議書在網路上走紅,引發眾網友的聲援共鳴。

醋精: 嫖宿幼女罪本身聽起來就很滑稽。

玉瑾香: 也只有無恥之人才能想出這樣的名詞!

王小傑: 強烈支持廢除的東西!並對罪犯進行化學閹割!

Aman: 早該廢除的東西,面對這個問題,二會那些人在擔心什麼?

許文新: 與任何年紀小於14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都算強姦,嫖宿幼女罪本身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本人認為有三個原因:1、極少數人有那種變態需要,同時罔顧黨紀國法 2、檢查法院等部門未能對犯法者予以相應的處罰,導致其犯罪成本低 3、社會輿論發揮作用不大。

王強_99: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懇請黨中央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刑法修訂案中「嫖宿幼女」罪刪除!對性侵幼女的犯罪,一律按強姦判罰,最高可判處死刑,或對施暴者一律進行化學閹割!讓所有中國的兒童健康、快樂的成長,讓他們擁有幸福的中國夢,這才是送給孩子們最好的節日禮物!

多起性侵兒童案

5月8日,海南省萬寧市的后郎小學傳出有6名小學女生集體失蹤,其中年齡最小11歲,最大的也只有14歲。6名女生被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及萬寧市一政府單位職員小忠帶走開房,並遭強姦。其中5位女生家長找到孩子,並做首次檢查后被告知處女膜破裂。13日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經媒體披露,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但官方事後公布稱4名女生處女膜完整,鑒定報告前後矛盾,家長表示不認可。

海南萬寧發生「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短短20天內,大陸媒體公開曝光的至少有8起校園性侵案。其中包括:安徽潛山縣一小學校長12年中先後性侵9名女童,5月15日遭曝光;5月18日安徽舒城男教師猥褻7歲女生,遭學生家長洞察。

山東青島幼兒園保安猥褻兒童,5月20日警方處理治安糾紛時獲悉;5月21日河南桐柏 54歲教師猥褻女生被男生髮現后曝光;5月21日湖南嘉禾小學老師被舉報猥褻多名女生。

今年5月以來,廣東雷州小學校長多次誘騙2女生進行強姦,家長報案,5月22日,該校長自首。廣東深圳4名學生在南山區弘基學校就讀期間被老師猥褻,5月27日該教師被警方帶走。

24日,廣州婦聯負責人更是披露,過去三年,廣東逾2,506名女童遭遇性侵犯,其中近半在14歲以下,而且65%的性侵犯者是熟人。

大陸維權女性葉海燕為此在到海南校門口舉牌「校長開房請找我,請放過小學生」,在網路走紅,被許多網友效仿,並將相關圖片上傳,以示對性侵女童案強烈憤怒。但葉海燕事後卻遭連串打擊報復,被一批人上門暴打,正當自衛卻被抓捕並被拘留,在網路引發更強烈的反彈和聲援浪潮。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