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智障女 男子遭判刑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0日電)彰化縣1名傅姓男子見友人妻子罹患中度智能障礙,有機可乘,要求女子躺在通鋪上性侵猥褻得逞,傅姓男子遭判3年6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傅姓男子和遭到性侵的女子及女子家屬都是朋友,去年11月,傅姓男子在員林鎮一處三合院發現女子獨自在廚房,認為有機可乘,利用女子罹患中度智能障礙缺乏判斷能力,性侵猥褻女子。

判決書說明,傅姓男子要求女子平躺在通鋪上,脫下女子內褲後性侵得逞,而女子的姪兒聽到電話聲響起,進入察看,看見傅姓男子圖謀不軌,大聲斥責男子,男子見狀離去,女子家屬事後則向警方報案。

傅姓男子向法官坦承自己有猥褻的行為,沒有性侵,當時喝了一點酒,神智有點不清,印象中有摸女子的肚子,而當他叫對方脫褲子時,女子也沒有拒絕。

地院法官認為,傅姓男子為逞一己私慾,利用女子有中度智能障礙進行性交,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對犯行避重就輕,沒有坦承全部犯行,因此判處男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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