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長虹:「六四」平反促進委員會公告(二)

【新唐人2013年5月8日訊】中國大陸「六四」平反促進委員會自2011年10月10日宣佈成立以來,受到了眾多人士支持與鼓勵,在此我們也深表感謝。雖然中共當局2011年10月14日以荒誕的手段,對本委員會進行了打壓,但我們依舊矢志不改,繼續用實際行動踐行我們的諾言,堅定地走下去,直到「六四」昭雪的那一天。

針對中共當局踐踏法律、打壓本委員會的惡行,我們於2012年9月14日——2013年2月25日先後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狀,起訴國保的違法行為,希望通過法律維護我們的權利,但由於國保的幕後操控指揮,各級法院至今不予立案、也不裁定,剝奪我們的訴權,明目張膽地為國保的惡行充當保護傘,彰顯中國司法制度的黑暗及司法機關的粗鄙、下作。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立案與否的時間限制都做了明文規定,但在現實中,對一些敏感案件是否給與立案、如何審、怎樣判,從立案庭庭長、法官,到法院院長,則完全受控於國保、聽命於政法委的指示。黨天下的中國,黨就是法律,一切由黨說了算。

習近平上任伊始曾不停地高喊:「任何組織和國家機關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力。

無庸置疑,中共這個法西斯政黨,他說的好話越多,其彰顯出來的罪惡就越醜陋、越深重。所謂遵守憲法和法律都只是口號,說說而已,看不到半點實際的、很有希望的東西。

近一段時間,我們專門收集並整理出中共在上世紀三、四十年代,以建立民主、自由、富強新中國為號召,旗幟鮮明地爭取民主、自由、人權,反對專制、反對獨裁,並在其創辦的《新華日報》、《解放日報》上進行廣泛宣傳的言論。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共對「一黨專政」的制度,是多麼嫉惡如仇、恨之入骨;他是多麼「熱愛」民主自由;他對新聞自由的渴望已經到了聲嘶力竭的程度。

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共產黨的承諾成為這個國家和民族的最強音,贏得了民心。那時共黨領袖、紅色知識分子的政治訴求,每一篇、每一段、每一句,讀之無不令人心潮澎湃。可以說,當下自由派民主人士對政治改革的呼聲與主張,那時共產黨人就已經說過、已經說完。

僅舉幾例:(更多承諾請看隨後附件)

毛澤東描繪的「中國夢」——「憲政夢」:

「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產生;並向選舉它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及羅斯福的四大自由。他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及與各民主強國的合作。

他還承諾:「我們完全贊成軍隊國家化與廢止私人傭有軍隊,這兩件事的共同前提是國家民主化」。

是民主還是獨裁就看有無言論自由

「一個國家的前途發展或停滯,向前或落後,繁榮或衰落,最好的測驗器是這一個國家的報紙能不能、敢不敢代表輿論,這也是說明了這個國家是為人民所統治、是為人民謀幸福,或是為少數人所統治、為少數人爭權利。」「就報紙而論,國內外消息由一個機構發出,凡是對某一方面感覺不快或者不方便的,永遠不會讓人民知道。……於是所有的報紙圖書雜誌,儘管種類不同、名目不同、地點不同,內容都舉一可以反三,全部相同。這不但浪費人力財力,其結果也會使人民的腦子一型化、僵化便化。有計劃的桎梏,這國度內的人民將會重返自然,成為木石,成為猿鹿,為葛天氏之民、為無懷氏之民,為羲皇上人!」(吳晗,三十年一月十四日昆明《自由論壇》)。

法西斯的新聞理論家居然公開無恥地鼓吹一個黨、一個領袖、一個報紙的主張。它們對於異己的進步報紙,採取各色各樣的限制、吞併和消滅的辦法,如檢查稿件、任意刪削,威脅讀者、阻礙推銷,派遣特務打入報館、逐漸攘奪管理權,最後則強迫收買,勒令封閉。
──《解放日報》1943年9月1日

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報紙為民主服務
「目前的事實,是報紙和輿論分了家,輿論被埋沒在每一個人民的胸坎中,報紙雜誌離開了現實,背叛了人民,孤零零地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進不退,不左不右,不死不活,只作為這時代的一個應有的點綴品罷了。」「與世無爭,與人無爭,是懦夫的行為;受辱不爭,受害不爭,是比懦夫更下一等的奴才行徑;我們是懦夫、還是奴才?我們在這樣一個時代,被侵略被壓迫的時代,要解放自己,要解放國家,應該先以剷除這不爭的惡性開始。我們要建設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應從報紙能盡自己的責任、替人民服務、用公正的輿論來監督政府指導政府開始。」「報紙與輿論的合一,應該是當前最迫切的人民的要求!」(吳晗,昆明《自由論壇》三十四年一月十四日。)

“統治者於屠殺青年之餘,還沒有悔過的表示,但輿論界幾乎一致主張政治應民主,特別對於青年,萬不應以武力對付。……對付赤手空拳的學生,實在無動用武力之必要。"(《新華日報》,1945)

1944年5月17日的《新華日報》–它當時是中國共產黨最重要的兩份黨報之一–發表了一篇對"五四"運動的評論。這篇評論,對來自中國保守派的那些否定普世價值的說法予以了辛辣諷刺和批判。評論說,中國的頑固派到今天還在用80年前的老頑固派的說法,來反對科學的真理。昔日頑固的先生們說,中國人一坐汽車就發暈,所以汽車就是外國人的玩意。《新華日報》接著論道,那些習慣了汽車的中國人今天又說,中國人倘過民主自由的生活,就會出亂子,所以民主只適用於外國,不符合中國國情–這不是同樣荒謬嗎?《新華日報》的結論是,民主制度比不民主的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是如此。 “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只適用某國的民主。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黨治結束之後,全國人才,才能悉力從公,施展其抱負;而各黨派人士亦得彼此觀摩,相互砥礪,共求進步,發揮政治上最大的效果。有人說,國民黨有功民國,不可結束黨治,使之削弱。不知國民黨今日的弱點,都是在獨攬政權之下形成的。當其他黨派起來競爭時,國民黨只有更加奮勉、添加新血液、振起新精神,日趨進步。因此結束黨治,不會使國民黨削弱,只會使它加強起來。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報》是在延安出版的中共中央機關報。

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著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1月28日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制’,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和污衊。共產黨作為民主的勢力,願意為大多數人民、為老百姓服務,為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鬥……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否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也是包辦不了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它的利益與目的。"(劉少奇,1940)

1945年9月27日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報《新華日報》:"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民主與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其他自由權利是不是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做到這點,根本就談不到民主…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中國共產黨一向是忠實於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崇高的感情與向上發展的願望。—-《解放日報》1941年5月26日

實行三三制,反對一黨包辦(解放日報)
解放區為什麼採取三三制呢?道理很簡單,因為共產黨主張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政治,要廣大人民及愛國黨派、民主人士都來管理政權。中國人口很多,共產黨員佔一小部分,為了要使黨外的廣大人民都有他們的代表來共同管理國事,所以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的政權機關裡,自己約束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中國共產黨反對一黨專政,反對象國民黨那樣,由一個黨的少數人來包辦政府,主張各黨派、各階級都有代表參加的聯合政府,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人民,現在都在努力爭取實現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現在,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還沒有實現,只有解放區實行了三三制政府,這就是地方性的聯合政府。
——《解放日報》1945年12月7日

希特勒的「民意」(新華日報)
希特勒是個法西斯大獨裁者,但是,他還是安排了一個國會。一切事情都是希特勒獨裁,有的時候,他開次把國會。議長是戈林,議員都是納粹黨員。開會也很簡單。希特勒去咆哮一陣,戈林去重複一陣,不待討論,也用不著討論。納粹黨魁的話,納粹黨員組成的國會,問題已經很清楚了。議員的責任,是在他們兩位唱過雙簧後喝一聲彩,「哪」的一叫之後,什麼都通過了,國會的責任盡了。希特勒還是希特勒。但是,有一點很不同。走進國會後再走出來,已經得到了「民意」的擁護。這戲法早已戳穿,希特勒卻常常要玩玩的。大獨裁者是總要玩這套把戲的。昨天報載:慕尼黑在上週末暴動,「革命精神熾烈」,這是真的民意了,「納粹調集坦克出動鎮壓」。希特勒要有他自己的「民意」,就叫戈林去說話。真的民意出現了,希特勒就派坦克去說話了。——《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短評
(更多內容,請看隨後附件)

黨報上的有關言論,既是中共當時的政治主張、政治宣言,更是對日後的政治承諾。政治承諾是政黨與民眾之間的一個契約。不忠實履行契約、不誠實兌現承諾,說明這個黨政治品質惡劣、心口不一、巧言愚民、與坑蒙拐騙狼狽為奸,毫無半點政治誠信。

翻開中華民族五千年厚重的文明史,就會發現,中華民族歷來都把「誠信」作為一種美德、一種修養、一種文明。人人追而求之、歌而頌之。誠信的故事,俯拾皆是,傳為千古佳話。為取信於民,商鞅立木取信,實行變法,富國強邦;同時我們也看到商紂失誠信,加速了國家滅亡••••••。故我們不但看過謳歌誠實,鞭打無信的故事,我們還傳頌著「寧可窮而有志,不可富而無信」之類的民間諺語。

民眾追隨一個政黨,既看中政黨的承諾,更看重政黨的承諾。政黨承諾與兌現一致,即為「信」,反之則為失「信」。一個既無政治誠信,又無道德信念的政黨,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固然能忽悠於一時,到頭來,定會人心喪盡,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對於習近平的「三個自信」及「中國夢」,我們卑之,難以理解,無甚高論。但我們也有一個自信,那就是完全贊同並堅決擁護中共早期、未奪取政權之前的政治主張、政治宣言、政治承諾。因此我們決定為黨分憂、替黨解難、為黨工作,把這些珍貴的歷史文獻複製下來,在青年學生中廣泛傳播,號召他們認真學習、深入領會黨的這些早期政治思想理念,以提高廣大青年學生的政治思想覺悟。

我們自信,為黨做宣傳工作,宣傳他公開發表過的政治宣言、政治主張、政治承諾,我們無錯、更無罪,絕不會因此受到黨的打壓、甚至鎮壓。這就是我們的自信、也是我們的「中國夢」。

究竟我們的自信是一廂情願,或是習總的三個自信實為高度不自信。於是乎,編出N個藉口、使用Y種骯髒手段,繼續對我們實施封堵、陷害、抹黑、中傷及打壓,國人將拭目以待。

我們的思想沒有多麼深刻、理論也沒有多麼縝密,我們只是不能忍受執政黨的謊言與欺騙。與常人相比我們多了一份勇氣,敢於向奸詐的竊國大盜兼法西斯獨裁政權挑戰。因為當初我們、你們、他們要改變的專制集權依然存在,而且是登峰造極、蓋世無雙!這是國人絕不會答應的。

但願習近平從中南海翻牆出來,看到此文後,對自己的執政理念能有所幫助。明是非、識大體;學習蔣經國、做中國的戈爾巴喬夫,那才是令全世界敬仰的真正「好男兒」。

從5月10日起每日上午8點——下午5點,本委員會將在南開大學正門(衛津路)或西南村門(復康路)、白堤路門散發文獻資料——「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性承諾何時兌現」

中國大陸「六四」平反促進委員會代理主席:張長虹

2013年5月7日

註:原計劃在紀念「五四青年節」這一天開展上述活動,但就在發稿的前一天,由於卑鄙的國保操縱網絡黑客入侵,造成儲存於U盤內的相關文章資料全部丟失,只得臨時倉促編排打印,故活動推遲幾天進行。

附件:
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性承諾何時兌現
中共在野時期言論摘要
導讀:本文發表於《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上,內文大力批判國民政府對於新聞自由的限制,時空轉換,打著民主旗幟起家的共產黨,現今對於新聞與網絡言論自由的限制,早已發揮到了極致。

國民黨時期,儘管當局摧殘言論出版自由的事件不斷發生,但同時仍允許中共中央機關報《新華日報》在國統區公開發行,並不斷發表十分尖銳的反蔣、反政府的「反動言論」。國民黨大老于右任還曾為該報題籤!要知道,那可是內憂外患、國難當頭的年代呀。據說老蔣常常被該報搞得心煩意亂,曾屢以自己的名義簽發過手令,責令「有關部門」對《新華日報》進行追查。他逃亡台灣後,在談到國民黨失敗的原因時,曾反思曰:「允許《新華日報》出版,是我們最大錯誤」。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國民黨居然頒佈過《出版法》和《新聞法》,儘管其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用新聞檢查的手段,來約束報紙,但畢竟「有法可依」,「有關部門」就不敢太過亂來。

可見,即使是封建君主、軍閥軍主、國民黨黨主專制時期,人民仍在一定程度上葆有說話的權力,葆有思想、言論和新聞自由。費孝通有言:言論自由,國民黨時是多與少的問題,共產黨時是有與無的問題。國民黨是封門,共產黨則連窗戶也堵上了(大意)。一個號稱「代表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的執政黨,卻以偷偷摸摸的隱晦手段,實行實質上報禁、網禁、言禁,乃是對歷史的反動、對民主的嘲弄,真不知其先進性體現於何處。

16大報告提出了「政治文明」這一新概念,並把它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政治文明離不開民主和法治。言論自由權則是重要的人民民主權利。讓人民瞭解國內、外真實情況,讓人民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說真話、實話、心裡話,在報刊、電視、網絡、會議上,暢所欲言,自由地發表、坦率地交流各種真實的意見、建議、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時弊的揭露、對政府和黨的批評監督,是真理正說、還是邪說歪理,交給人民自己去判斷,是驢子、是馬,拉出來溜溜──這是政治文明化民主化的第一步。

新聞自由——民主的基礎
考察新聞自由的三位使者二十八日到了重慶。但在中國,提起「新聞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據統計,國民黨政府為管制報紙、通訊社、新聞記者及圖書雜誌出版事業、書店、印刷所和戲劇電影,頒佈了二十九種特別法規。……此外,尚另有內政部公佈的兩種。除明令公佈的種種法規外,還有各種臨時指示電文。……三十三年六月(即一九四四年六月——編者注),國民黨政府公佈的《戰時出版品書刊審查辦法》,內容無所不包,例如其中規定的禁載標準十二條中第一項:「違背我國立國之最高原則者,」就籠統抽象,可以任意解釋;而照現行情況,所謂「立國的最高原則」,就是黨治。在這種情況下,主張民主的中國報紙,就厄運重重,動輒得咎。下面我們收集了一些在各種困難下的中國輿論界對於新聞自由的痛切呼籲,和對民主主義政策和殷切嚮往的部分材料,以供參考。
時令摘要:

言論出版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所以我們的認識是……要想在戰後不愧為四強之一,……必先提高文化;提高文化,必須先有思想言論的自由」(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成都《新中國日報》)。
「言論自由是人類一致要求的權利,……從社會文化的觀點上看,言論自由是人類社會進步必具的條件。新聞記者,和其他人類一樣,要求他們必有的言論自由的權利,同時他的任務和職責更需要他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因為他要言人之所未言、論人之所當論。」「通常說新聞記者是站在時代的前面,報紙是指導社會的,這不是對於記者的恭維,而是加重了記者的責任。……新聞記者要執行他的任務,便需要充分的言論自由」(同報,九月一日)。

「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因此不僅在平時需要言論自由,在戰時更需要言論自由。羅斯福總統把它列為四大自由之首,邱吉爾首相也把它定為七項標準的第一項,正因為他們能這樣地重視它而且好好地名符其實地尊重它,所以才能在現在連打勝仗,並且要在將來建立和平。這一切擺在眼前的事實,正清楚地指出了我們今天應有的要求」(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昆明《云南日報》)。

言論出版限制使人民愚昧和無知
「十數年來,因為檢查制度的樹立,使報紙的使命,未能充分達成;而在反映民意這一點,遺憾尤多,近年以來,……言論出版的限制加強,結果出版界的凋零,實為多年所未見;而報紙之所提供於國人的,幾於全國一致、千篇一律!」「我們認為這種現象是應該加以改良的,……一個國家社會的進步,全在文化的提高;而文化的提高,一在教育普及,二在出版事業興盛。我們對於有益可能的出版,如果過事『謹慎』,勢將使出版事業趨於萎縮,而人民的精神食糧也感缺乏;終極的結果,使演成人民的無識和不知。以無識和不知的人民,固不足以言抗戰,更不足以談建國」(三十三年四月廿二日昆明《正義報》)。

是民主還是獨裁就看有無言論自由
「通訊與言論自由,乃是民主自由的基本要素。若沒有這種自由,則失去說話自由權的個人,必同時失去其他自由,自由既喪失,那就與奴隸無異,不能算是國民。一個國家,如果其所統治的人民沒有起碼的說話自由,則其統治必屬獨裁。而以現時術語稱之,則為法西斯的專制,斷乎不能是民主。所以爭取言論和通訊的自由正就是爭取民主的先著」。「人類的命運支配於少數獨裁者之手,則必產生暴力專制、武力侵犯、殘酷戰爭,結果是像這次世界大戰那樣使人類與其文化淹在血海之中。所以要保障永久和平,避免第三次大戰,唯一要緊的把世界的支配權放在人類絕大多數的手中,因此必須使人類絕大多數一律享有民主自由。凡少數支配多數,少數專制、多數失其自由的現象,應該不再存於今後的世界。」「全世界全人類既須悉數進入民主的範圍以內而享受民主的支配之權,那麼,取徑於通訊與言論自由使人人能夠說真話,能夠得真消息,能夠隨時得知世界的真像,絕對必要。所以任何束縛此種自由、不許以真相公告人類世界的現象。都須在取締之列,乃是自然的結論」(三十三年六月十五日成都《華西日報》)。

作惡扣壓新聞必造成自由的衰落
「最近國際間,因為戰爭關係,新聞自由曾受相當的限制,因而引起新聞界的反對,致產生爭取新聞自由的運動。一月四日美助理國務卿麥克利希在聯合國情報委員會的聚會上發表演說,主張全世界新聞自由流通,俾有助於維持未來世界之和平。法駐美大使龐納謂:『法報除軍事理由外,並不受其他限制。』廿五日美國《紐約時報》社論說:『一個國家的公民,有權知道一切新聞報導。一個國家裡面,若不許人民有知道的權利,就根本談不上什麼政治自由;如作惡扣壓新聞,必直接造成自由的衰落。」此社論作者美聯社社長肯特古柏斯主張『全球新聞自由、交通自由,新聞記者行動不受干涉。』由此可見新聞自由,關係於政治之民主與世界之和平,至為重大,歐洲朝野無不一致主張絕對尊重、不容侵犯。」「在本來享有頗大的自由之歐美新聞界,且在大聲疾呼,爭取新聞自由之保障,若以中國新聞界所有的情況而論,不知對此應當作何努力才對。因為中國的新聞界所有的自由實在太稀微,太沒有保障。……新聞記者以報導忠實受到虐待的事件,不一而足。記事立言,即本諸天良、發於忠誠;若觸犯個人私利,往往引起報館生存與人身自由的危害。新聞自由與新聞記者的人身自由,同樣需要迫切的保障。所以爭取新聞自由,在中國更有他特殊的重要性」(卅四年二月二日同報)。

要以堅毅精神爭取實現民主政治
「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
中國新聞界不能以空洞擁護和附和歐洲新聞自由運動為滿足,為了忠實於自己的天職,必須對本身解除不合理的不必要的種種束縛,取得真實的自由。因此必須以堅毅的精神,努力實現新聞自由的政治前提,給新聞自由奠定鞏固的基礎」(三十四年二月二日《華西日報》)。

「一個國家的前途發展或停滯,向前或落後,繁榮或衰落,最好的測驗器是這一個國家的報紙能不能、敢不敢代表輿論,這也是說明了這個國家是為人民所統治、是為人民謀幸福,或是為少數人所統治、為少數人爭權利。」「就報紙而論,國內外消息由一個機構發出,凡是對某一方面感覺不快或者不方便的,永遠不會讓人民知道。……於是所有的報紙圖書雜誌,儘管種類不同、名目不同、地點不同,內容都舉一可以反三,全部相同。這不但浪費人力財力,其結果也會使人民的腦子一型化、僵化便化。有計劃的桎梏,這國度內的人民將會重返自然,成為木石,成為猿鹿,為葛天氏之民、為無懷氏之民,為羲皇上人!」(吳晗,三十年一月十四日昆明《自由論壇》)。

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報紙為民主服務
「目前的事實,是報紙和輿論分了家,輿論被埋沒在每一個人民的胸坎中,報紙雜誌離開了現實,背叛了人民,孤零零地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進不退,不左不右,不死不活,只作為這時代的一個應有的點綴品罷了。」「與世無爭,與人無爭,是懦夫的行為;受辱不爭,受害不爭,是比懦夫更下一等的奴才行徑;我們是懦夫、還是奴才?我們在這樣一個時代,被侵略被壓迫的時代,要解放自己,要解放國家,應該先以剷除這不爭的惡性開始。我們要建設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應從報紙能盡自己的責任、替人民服務、用公正的輿論來監督政府指導政府開始。」「報紙與輿論的合一,應該是當前最迫切的人民的要求!」(吳晗,昆明《自由論壇》三十四年一月十四日。)

民主自由及反對一黨專政,建立民主聯合政府

導讀:在一般人的概念裡,中共對民主、自由是不喜歡的。在「改革開放」前,在寫到「民主」、「自由」二詞前總要加上冠詞:「資產階級」。似乎民主、自由是資產階級的專利,無產階級是不講什麼「民主」、「自由」的。若講這些,就想要脫離黨的領導,反對無產階級專政。所以,人們一談到「民主」、「自由」,就會膽顫心驚,甚至談虎色變。尤其在反右和文革期間,更是這樣。

「改革開放」以後,與國際往來多了,再這樣強硬下禁令,已覺不合時代潮流了,甚至引起國際嘲笑,所以偶爾也談起民主、自由了。好景不長,稍開放一點,人民覺醒一點,中共就感到江山不穩了。遂打起「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旗幟,打擊了剛冒出水面的民主意識。直到「六四」以後,對要求民主人士不是關押,就是「流放」國外。國內天下,還是「黨」說了算,誰也動不了「黨」天下。直到最近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人大會議上明確表示:中國永遠是「黨天下」(不搞多黨輪流)。

中共執政後,半個多世紀來的一切政策、措施、法令等,給人們一個感覺似乎中共從誕生起就與民主、自由無緣,是討厭它的。其實這就大錯特錯了。中共在執政前一直是高舉民主、自由的大旗,是為人民能獲得民主、自由而「熱情」奮鬥的政黨,它們是民主、自由忠誠的「捍衛」者。

不信可看以下事實:

1944年5月17日的《新華日報》–它當時是中國共產黨最重要的兩份黨報之一–發表了一篇對"五四"運動的評論。這篇評論,對來自中國保守派的那些否定普世價值的說法予以了辛辣諷刺和批判。評論說,中國的頑固派到今天還在用80年前的老頑固派的說法,來反對科學的真理。昔日頑固的先生們說,中國人一坐汽車就發暈,所以汽車就是外國人的玩意。《新華日報》接著論道,那些習慣了汽車的中國人今天又說,中國人倘過民主自由的生活,就會出亂子,所以民主只適用於外國,不符合中國國情–這不是同樣荒謬嗎?《新華日報》的結論是,民主制度比不民主的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是如此。 “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只適用某國的民主。"

1945年9月27日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報《新華日報》:"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民主與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其他自由權利是不是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做到這點,根本就談不到民主…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中國共產黨一向是忠實於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崇高的感情與向上發展的願望。—-《解放日報》1941年5月26日

“關於如何廢止一黨專政、成立聯合政府以及實行必要的民主改革等項問題,我們和國民黨政府之間曾經有過多次談判,但是我們的一切建議都遭到了國民黨政府的拒絕。國民黨不但對一黨專政不願廢止,對聯合政府不願成立,即對任何迫切需要的民主改革,也一項不願實行。就是這樣,使得中國的政治關係處在非常嚴重的局面之下"——毛澤東在1945年作中共七大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我們很需要統一,但是只有建築在民主基礎上的統一才是真正的統一" —–毛澤東 1944年6月12日

“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 家……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1945年9月27日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報《新華日報》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中國要實行民主政治,必須"取資歐美",但又要避免歐美民主政治的一些流弊,更駕而上之,這正是中山先生的偉大識見。—-《新華日報》1942年11月12日

“中國的缺點,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政治需要統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澤東,1944。按: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 2000年3月9日說:『人大常委會在工作中始終要自覺接受中共的領導。’)

“統治者於屠殺青年之餘,還沒有悔過的表示,但輿論界幾乎一致主張政治應民主,特別對於青年,萬不應以武力對付。……對付赤手空拳的學生,實在無動用武力之必要。"(《新華日報》,1945)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制’,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和污衊。共產黨作為民主的勢力,願意為大多數人民、為老百姓服務,為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鬥……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否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也是包辦不了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它的利益與目的。"(劉少奇,1940)

結束一黨治國才有民主可言(解放日報)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黨治結束之後,全國人才,才能悉力從公,施展其抱負;而各黨派人士亦得彼此觀摩,相互砥礪,共求進步,發揮政治上最大的效果。有人說,國民黨有功民國,不可結束黨治,使之削弱。不知國民黨今日的弱點,都是在獨攬政權之下形成的。當其他黨派起來競爭時,國民黨只有更加奮勉、添加新血液、振起新精神,日趨進步。因此結束黨治,不會使國民黨削弱,只會使它加強起來。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報》是在延安出版的中共中央機關報。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新華日報)
打開我國的地圖,睜開眼睛一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下的地區,哪裡沒有災荒?……
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府,一面否認經濟危機之存在;一面對救災則完全依靠外國,本身卻什麼也不做,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是不可饒恕的罪惡。……老實說,國民黨內反動派的內戰及維持一黨專政的政策是建立在製造飢餓和災荒上的,所以這些救災的治本辦法,只有國民黨確定的和各黨派一道走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時,才能完滿解決。
——《新華日報》社論1946年3月30日,《新華日報》是在國民黨統治區出版的中共中央機關報。

共產黨絕不搞一黨專政(劉少奇)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作為民主的勢力,願意為大多數人民、為老百姓服務,為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鬥。這種政權,不是一黨一派一人所得而私的。八路軍新四軍所到之處,如果能夠建立政權的話,就要建立統一戰線的革命各階級聯合的政權。即或因為人民的組織程度不夠,而不得不委任臨時的地方政府人員的話,那末,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夠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來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這也是包辦不了的。所以共產黨很願意一切抗日的黨派、團體和公正的人士來參加抗日民主政權,共同管理政府。只有大多數的人民都積極起來參政,積極擔負政府的工作,並積極為國家民族的利益與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而努力的時候,抗日民主政權才能鞏固與發展,帝國主義與封建勢力的壓迫才能推翻,中國的獨立自主與人民的民主自由才能實現。這是共產黨的目的,也是全國極大多數人民共同的目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他的利益與目的。
——摘自劉少奇《論抗日民主政權》(1940年12月),原載中共中央中原局刊物《江淮》創刊號,後收入《劉少奇選集》上卷,第176—177頁。

堅持民主政治、反對一黨專政(董必武)
我們在民主方面做了些什麼實際工作呢?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證人民有民主權利,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信仰等自由,這在上段已經講過了。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障了人權與財權。人權受到了政府的保障,非依法律由合法機關依照合法手續不能任意逮捕,並且必須依照法律,以合法程序予以審判和處置。財權受到保障,人民的私有財產,完全受到法律的保護。

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保障人民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凡是及齡公民,不分階級、性別、信仰和財產,都有這項權利。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不論在政府與參議會之中,都實行了「三三制」。什麼叫「三三制」呢?就是:人民選舉出來的各級參議會代表也好,各級參議會選舉出來的各級政府委員也好,中國共產黨自己規定,共產黨名額都不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如果選舉出來的代表或委員,共產黨員超過了三分之一,就有一部分自請辭職,讓給次多數的非共產黨人士。這個制度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反對一黨包辦,反對一黨專政,而和各黨派、無黨派的各階級人士,更好地團結合作。中國共產黨是主張民主政治,反對一黨專政的。從共產黨本身起,就不做一黨包辦或專政的事。以上種種措施,保證人民有民主權利,保證政府是民主的政府。這是最好的民主制度。

——摘自董必武《中國共產黨的基本政策》(1945年6月5日),為赴美出席聯合國成立大會期間在華僑舉行的會議上的演講,後收入《董必武選集》,第111—112頁。董必武(1886—1975),中共創建人之一、「一大」代表,歷任中央蘇區最高法院院長、陝北中央黨校校長、中共南方局副書記、華北局書記、華北人民政府主席,建國後曾任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法委主任、最高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職。

不搞一黨專政,建立三三制聯合政權(謝覺哉)
廿九年(引者註:1940年)毛澤東同志在一篇文章上說:「在政權問題上,我們主張統一戰線政權,既不讚成別的黨派一黨專政,也不主張共產黨的一黨專政,而主張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聯合專政,即統一戰線的政權。共產黨人在敵人後方消滅敵偽政權建立抗日政權之時,應採取我黨中央會決定的三三制。不論政府人員中或民意機關中,共產黨員只佔三分之一,而使其他黨派及無黨無派人士佔三分之二。

三十年(引者註:1941年)五月一日西北中央局制定在陝甘寧邊區的施政綱領上說明:
「本黨願與各黨各派及一切群眾團體進行選舉聯盟,並在候選名單中確定共產黨員只佔三分之一,以便各黨各派及無黨無派人士,均能參加邊區民意機關之活動與邊區行政之管理。在共產黨員被選為某一行政機關之主管人員時,應保證該機關之職員有三分之二為黨外人士充任。共產黨員應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辦。

拿共產黨在政權上的主張和孫中山先生的主張比較,完全一致,共產黨也和孫中山先生一樣這樣說就這樣做:陝甘寧邊區和敵後各抗日根據地都已實行了三三制。因為他深切知道沒有各階級各黨派的聯合政權,不能發揚全民的民主力量,就不能有全民的民族解放的勝利。如果某黨派佔優勢政權就歸某黨獨霸,那是違反歷史規律,背叛民眾要求,必然要使革命走向失敗。

三三制是共產黨約束自己的一個制度,人民不選或少選共產黨員,共產黨無權去要求他選或多選。但當選的共產黨員若超過三分之一時,共產黨就得辭去一些。為甚麼要這樣?因要革命須要有堅強的領導的黨,而處於優勢的領導的黨,很容易走到把持包辦。把持包辦,不但廣大人民不滿意於當政的黨,黨的本身,也很不利。黨得不到群眾的擁護,其黨必歸於失敗。

——摘自謝覺哉《三三制的理論與實際》,見《解放日報》1942年3月26日—27日。謝覺哉(1884-1971),1925年加入共產黨,歷任中央蘇區政府秘書長、內務部長、司法部長,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邊區參議會副議長,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

實行三三制,反對一黨包辦(解放日報)
解放區為什麼採取三三制呢?道理很簡單,因為共產黨主張實行新民主主義的政治,要廣大人民及愛國黨派、民主人士都來管理政權。中國人口很多,共產黨員佔一小部分,為了要使黨外的廣大人民都有他們的代表來共同管理國事,所以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的政權機關裡,自己約束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中國共產黨反對一黨專政,反對像國民黨那樣,由一個黨的少數人來包辦政府,主張各黨派、各階級都有代表參加的聯合政府,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人民,現在都在努力爭取實現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現在,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還沒有實現,只有解放區實行了三三制政府,這就是地方性的聯合政府。
——《解放日報》1945年12月7日

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董必武)
政府是政權機關,它必須真正有權,而黨是領導政府工作的。我在這裡想談一談黨與政府的正常關係問題。

黨對政府的領導,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轄。黨和政府是兩種不同的組織系統,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黨的構成分子——黨員,在政府機關中工作,同時就是政府工作人員的一員。黨和政府這樣就發生了有機的聯繫。黨在政府中來實現它的政策,是經過和依靠著在政府內工作的黨員和黨團。黨只能直接命令它的黨員和黨團在政府中做某種活動,起某種作用,決不能駕乎政府之上來直接指揮命令政府。這是我們同志應當清楚瞭解的。

政府在黨領導下所頒行的法令,所公佈的佈告,所提出的號召,我們的黨組織和黨員首先應當服從那些法令,遵照那些佈告,響應那些號召,成為群眾中愛護政府的模範。黨包辦政府工作是極端不利的。政府有名無實,法令就不會有效。政府一定要真正有權。過去有些同志以為黨領導政府就是在形式上直接指揮政府,這觀點是完全錯誤的。

——摘自董必武《更好地領導政府工作》(1940年8月20日在陝甘寧邊區縣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發表於黨刊《共產黨人》1940年第10期,後收入《董必武選集》,第54—55頁。

政黨不是權力機關,不能凌駕於群眾和政府之上(徐特立)
政黨在政治上起領導作用,第一是政治上的領導,第二是組織上的領導。前者的任務,第一是政治理論的建立,第二是政綱的制定,第三是政策的決定,第四是正確領導方式的確立。它應當因此而得到群眾團體和政府深刻的認識和自動的執行,而不含任何的強迫與命令,這便是平常所說的黨的領導權。黨是沒有強迫執行命令的權力的,所以它沒有武裝,沒有監獄,也沒有法律上的制裁;它本身不是一個權力機關,只能靠它的黨員在政府機關中,群眾團體中普遍的發生核心作用。

政黨的每個黨員都應該忠實於國家,忠實於民族,忠實於黨的政綱和政策的執行,在群眾中成為一個最前進的模範人物,然後能在群眾中建立自我的信仰,建立黨的威信,然後能使群眾團聚於黨的周圍,這就是所謂「起核心作用」。但這裡並不是用拉夫式強迫群眾擁護黨,群眾擁護黨是出於他們的內心作用。因此,我們領導群眾是要靠政綱政策的正確,在事實上要成為廣大群眾生活意識所反映的要求。黨在群眾的意識中要能夠使群眾認為黨是民族的,國家的及自己的救星,這才是真正的領導權。

至於普通所謂爭領導權並不是爭取政權,而是爭取自己所提出的政綱政策的實現。所謂「以黨治國」並不是用黨來代替議會,也不是以黨來代替政府,包辦一切政治,成為黨的專政。把領導作用與政權混合起來,這在實際上便等於取消了黨。
……
黨的任務是在領導;政府的任務是在行政,司法和立法;群眾團體的任務是在使群眾自治。三者的任務各有差別和範圍,而且互相聯繫著,缺一不可,兩兩侵犯也不可。政府有強迫作用,拿孔子的話來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即是政府的強迫作用;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深入群眾的內心,卻是今日政黨的作用。在政府有上下級官階之分,對於群眾有官民之分,這裡便含著名分的差別。可是在黨內,一切黨員都是同志,無所謂官階,也無所謂名分,更無所謂同鄉和同姓,一致統一在相同的政治主張下,沒有任何猜疑,而只有平等的批判和說服:就是黨內的處罰也只有勸告與警告,到了開除黨籍已是無以復加了,同時自己也可以自由退出所入的黨……

黨的專政只能說是黨的政治主張透過政府而達到實現,並不是用黨來代替政府執行政權。而透過政府也是由自己的黨員在政府中起核心作用,而不是黨對政府下命令和強迫政府執行。更不是政黨駕乎政府之上,而是各別的獨立機關,各有各的上下級關係。即黨被群眾和政府所推重,也不是認為黨是他們的上級,在組織應該服從,而是為著黨綱及政策的正確,是一種救國救民以及救自己的主張,同時黨員也是群眾所推崇的模範;因此黨的「黨德」和黨的政綱不是在群眾和政府機關之上。倘若認為「黨」是組織上在群眾和政府之上,那就必然會走到強迫群眾和命令群眾的路上去,而使一個國家形成兩重政府的形態。如果黨的命令和政府的命令是一致的,則成為屋上架屋;如果黨的命令與政府的命令是岐異的,則群眾無所適從。故此政黨必須集中精神於分析國際國內形勢,而決定正確的政綱和政策;不可降低自己的工作重心,而替代政府執行一切政務。——摘自徐特立《政黨與政府》(1938年3月8日),後收入《徐特立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版。徐特立(1877—1968),早年參加辛亥革命,長期從事師範教育,1927年加入共產黨並參加南昌起義,後歷任中央蘇區政府教育部副部長、陝甘寧邊區教育廳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全國人大常委等職。

以上引文作者董必武、謝覺哉、徐特立,都是當時中共的元老,和林伯渠、吳玉章並稱為「五老」,在黨內有很高的威望,而且身居高位,他們的言論體現了黨的立場和主張。

希特勒的「民意」(新華日報)
希特勒是個法西斯大獨裁者,但是,他還是安排了一個國會。一切事情都是希特勒獨裁,有的時候,他開次把國會。議長是戈林,議員都是納粹黨員。開會也很簡單。希特勒去咆哮一陣,戈林去重複一陣,不待討論,也用不著討論。納粹黨魁的話,納粹黨員組成的國會,問題已經很清楚了。議員的責任,是在他們兩位唱過雙簧後喝一聲彩,「哪」的一叫之後,什麼都通過了,國會的責任盡了。希特勒還是希特勒。但是,有一點很不同。走進國會後再走出來,已經得到了「民意」的擁護。這戲法早已戳穿,希特勒卻常常要玩玩的。大獨裁者是總要玩這套把戲的。昨天報載:慕尼黑在上週末暴動,「革命精神熾烈」,這是真的民意了,「納粹調集坦克出動鎮壓」。希特勒要有他自己的「民意」,就叫戈林去說話。真的民意出現了,希特勒就派坦克去說話了。——《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短評

切實保障人民權利(解放日報)
從來的革命運動都是人民爭取民主的偉大運動,革命與反革命的分野,只在於要不要民眾,給不給民眾以民主自由。對於英勇鬥爭中的中國,民主始終是團結與進步的基礎,因為離開了民主就不能團結全國人民起來戰勝日本帝國主義,沒有民主也就沒有新民主主義在中國的勝利。而民主與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其他自由權利是不是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做到這點,根本就談不到民主。

這是為什麼邊區施政綱領明確的規定:「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責成當選為行政人員的共產黨員應堅決執行之,並指出「人民有用無論何種方式控告任何公務人員非法行為之權利」。可以想像得到,在帝國主義借戰爭的掩護把人民從多年鬥爭中獲得的民主權利剝削殆盡的時候,在中國大資產階級實行高壓政策以致人民的人命、財產、自由沒有一點保障的時候,在陝甘寧邊區從過去的民主傳統向新民主主義的路程前進的時候,這樣的尊重民主自由與保證它的徹底實現,是具有怎樣偉大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一向是忠實於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崇高的感情與向上發展的願望,對犯過錯誤而願走向光明的份子採取寬大的態度,禁止不經過法定手續來逮捕、審問、處罰任何人,反對把人拖到卑鄙無恥的道路上去,用這些事實來使得人權得到充分保證。我們決不空談保障政權,而是真心誠意地要人民起來參加政權的管理,承認各抗日黨派的合法地位,提高民意機關的職權與威信,建立普遍直接平等無記名的投票選舉制,並實行三三制,保證民意機關與行政機關中的人員有三分之二為黨外人士充任。我們決不空談保障財權,而是要在實際行動中做到保護私有財產,獎勵私人企業,嚴禁隨意動員征發,實行合理的統一累進稅收制度,維護農民從過去土地革命中獲得的利益,保證佃農債戶向地主與債主交租交息,使得一切抗日人民都能安居樂業。這樣就不只是給人民帶來了美麗的希望,還真正地要他們享受到新民主主義的果實。

對於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徙之自由權,邊區過去早已注意保護,今後仍當循此前進。只要是抗日的有利於中華民族解放事業的言論與出版物,無論是出自任何抗日黨派與團體個人,都有發表與出版的自由,政府還給予使用會場與印刷機器的便利條件。在這裡,不會有思想的統制,我們鼓勵自由研究,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歡迎邊區境外願做抗戰工作人士來此開辦學校,設立出版機關,組織文化團體,並且給予必要的幫助。人民不僅有集會結社的自由,還有武裝自己的權利,我們不怕人民的組織與活動,只怕他們不能積極動員起來。我們要保障的居住與遷徙的自由不是消極的,因此我們幫助外來移民解決他們各種困難,保護因革命行動被迫來到邊區居住的人民,救濟流亡學生與災民難民使得他們不僅能夠自由地生活,還可以幸福地生活。只有這樣,才真正的保障了人民的自由權利。讓全國人民看到我們高舉起來的民主旗幟,是飄揚著多麼鮮明的色彩!

僅僅政府明令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是不夠的,公務人員知道要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還是不夠的,必須人民自己珍貴這種只有在抗日民主根據地的邊區才能獲得的權利,要求它在邊區得到切實的保障,並把它推到全國的範圍裡去。當廣大的人民掌握到民主自由的權利時,它不僅成為物質的力量,還將成為不可戰勝的力量。——《解放日報》1941年5月26日

人民基本民主權利的保障——論張君勵先生的建議案(新華日報)
憲政實施協進會第二次會議裡,通過了張君勵先生提出的《人民基本權利三項之保障之建議》一案。早在一月三、四、五日,張先生就曾在成都的新中國日報發表了《人民基本權利三項之保障》一文。這次提案的內容,是和那篇文章相同的。

張先生所說的三項人民基本權利是:一人身自由;二結社集會自由,三言論出版自由。第一項自由,是為了人民不致遭受非法的秘密的拘捕、限制、審判和處決。第二項自由,是為了「第一,可使人民以集體發抒政見;第二,各種政治結社可以互相切磋;第三,養成民間領導政治之人,使其發為負責的言論;第四,在朝黨在野黨各有互相監督之機會。」其主要建議,是人民可以組織團體、政黨可以合法存在公開活動。第三項自由,是為了人民能夠發表意見、批評,監督和改進政治及社會等等的各種設施。其主要建議是實行圖書雜誌新聞的事後檢查。張先生所提出要保障的三項人民基本權利,雖然並不包括全部民主權利,卻已經涉及了重要的三項。一個國家是否民主,必須以此三項為重要的標幟。因此,我們和張先生一樣,很重視這三項人民基本權利。
……
儘管中國的民主政治要根據實際情形、循著自己的道路發展,可是,人民必須有民主權利,民主必須以廣泛的人民為基礎,卻是不能改變的原則。這樣,人民必須獲得基本權利,並予以保障,難道還有懷疑和猶豫的餘地嗎?為了抗戰勝利,為了戰後和平,為了政治的進步,為了國際的地位,必須從保障基本的民主權利開步走。恐懼是懦夫,疑慮是自私,反對便是倒行。我們再度呼籲: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新華日報》社論1944年2月1日

趕快釋放政治犯(新華日報)
政府早經明令公佈釋放全國政治犯,但直到今日仍有成千上萬的人被囚冤獄,未獲釋放;並且仍有成千上萬的無辜被囚的人,在遭受著非法的毒刑拷打,甚至暗地慘遭殺害。今日何日,人民仍受此荼毒?啊,死者不得瞑目,生者能不刺心痛憤!

杜重遠先生不明不白的死了,今又聞得羊棗先生含冤歿世,中國呵,你的優秀的兒女究竟犯了何罪?抗戰勝利、和平建國開始,國家正在用人之時,他們卻竟屈死冤獄,怎能不叫人感到萬分痛心!成千成萬的學者、專家、教授、進步的青年,無故被捕入獄,受著非人的待遇。他們正是中華民族的精華,才高有能的優秀兒女,他們為國家為人民奔走呼號、不遺餘力,不但不得國家的敬重,反而治罪下獄,有些害民禍國的敗類,不但不遭誅戮,反而冠戴優加,橫行不法。這樣下去,民心怎能得乎?我大聲呼籲:立即實行蔣主席四項諾言,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嚴懲虐待犯人、毒殺犯人的兇手!未獲釋放的政治犯應切實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為。——《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

中國的缺點,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政治需要統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1944年

實行憲政……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周恩來,1944年

英國對於反對黨的討論、辯論和評論,非常重視,所以由國庫撥款成立反對黨,使之評論政府。
──《新華日報》轉引渥太華雜誌,1944年

……一種是新專制主義者的報紙,告訴人民以謠言,閉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變得愚蠢。

……它對於社會,對於人類,對於國家民族,是一種毒藥,是殺人不見血的鋼刀。……(其)記者,是專為專制主義者服務的,其任務就是造謠、造謠、再造謠。
──陸定一,1946年

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它需要文明的創造,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岸岸健全的文明都容許批評,它沒有什麼經不其文明批評之理……真正的出版法以人民的自由出版為常道,因為人民的自由出版思想信仰、良心、學術、言論自由集中的鏡。
──《新華日報》專論,1944年

紀念「九一」記者節,全國記者們和同胞們,一致奮起,挽救新聞界的危機,挽救全民族的危機,反對「一個黨、一個領袖、一個報紙」的法西斯化新聞統制政策。

──《解放日報》社論,1943年
人民所享有的民權,不能不是愈到下層,愈廣泛,愈直接。代表人民的所謂代表機關,不論是國會也好,人民代表大會也好,必須由人民自己選出的代表組成,否則這種機關,便不是民意機關。……人民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幺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作投票的工具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

統治者於屠殺青年之餘,還沒有悔過的表示,但輿論界幾乎一致主張政治應民主,特別對於青年,萬不應以武力對付。……對付赤手空拳的學生,實在無動用武力之必要。
──《新華日報》1945年

有人說:「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制』,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和污衊。」。共產黨作為民主的勢力,願意為大多數人民、為老百姓服務,為抗日各階級聯合的民主政權而奮鬥……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否選舉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管理。共產黨並不願意包辦政府,也是包辦不了的。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與目的外,沒有其它的利益與目的。
──劉少奇,1940年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因為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

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劉少奇選集》上卷第172-177頁

是要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實行普選制,使人民能在實際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則必須如中山先生所說,在選舉以前,保障各地方團體及人民有選舉之自由,有提出議案及宣傳、討論之自由。 也就是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完全自由權。否則,所謂選舉權,仍不過是紙上的權利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

愚民政策雖然造成了沙漠,卻絕難征服民心。
──《解放日報》1942年4月23日

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的好例,作為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
──《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

像林肯總統和羅斯福總統那樣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產生的領袖,是雖在戰時也一點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們不害怕民主的批評和指責,他們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洩,他們也不害怕足以影響他們地位的全民的選舉。他們不僅不害怕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們堅決地維護支持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們才被人民選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新華日報》1944年11月15日

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答中外記者團 )
──《解放日報》1944年6月13日

由於各個國家的歷史發展、社會狀況等具體條件的不同,他們各自所實行的民主政治,可能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存在著多少差異。但無論如何,它們之間有一個基本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政權為人民所握有,為人民所運用,而且為著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服務。這樣的政權必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使失掉自由權利的人民重新獲得自由權利;沒有失掉自.由權利的充分享有自.由權利;特別是言論、出版、機會、結社,這些作為實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的人民的最低限度的自由權利,是必須切實而充分地加以保障的。
──《新華日報》1943年9月15日社論

二十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我們天天見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政府所頒佈的法令,其是否為人民著想,姑且不論。最使人憤慨的是連這樣的法,政府並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卻天天違法。這樣的作風,和民主二字相距十萬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們卑之無甚高論,第一步先看政府所發的那些空頭民主支票究竟兌現了百分之幾?如果已經寫在白紙上的黑字尚不能兌現,還有什麼話可說?所以在政治協商會議開會以前,我們先要請把那些諾言來兌現,從這一點起碼應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日

中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貨,不是代用品。把一黨專政化一下妝,當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雖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願望相去十萬八千里。中國的人民都在睜著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來欺騙我們啊!
──《新華日報》1945年1月28日

他們以為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後的事,他們希望中國人民知識與教育程度提高到歐美資產階級民主國家那樣,再來實現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訓練民眾。
──《新華日報》1939年2月25日

限制自由、鎮壓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脈真傳,無論如何貼金繪彩,也沒法讓吃過自由果實的人士,嘗出一點民主的甜味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5日

他們說這一套都是外國人的東西,決不適用於中國……原來,科學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國界的……現在固然再也沒有頑固派用國情特殊,來反對科學、自然科學的真理了。只有在社會現象上,頑固派還在用八十年前頑固派用過的方法來反對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這和機器工業比手工業生產更好一樣,在外國如此,在中國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國發展起來的民主,卻沒有只適用於某國的民主。有人說:中國雖然要民主,但中國的民主有點特別,是不給人民以自由的。這種說法的荒謬,也和說太陽曆只適用外國、中國人只能用陰曆一樣。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7日

中國要實行民主政治,必須取資歐美,但又要避免歐美民主政治的一些流弊,更駕而上之,這正是中山先生的偉大識見。
──《新華日報》1942年11月12日

這些一切,只有證明全國人民及各民主黨派對實施綱領的意見,首先是對人民自由的主張,是切實的,迫切需要實現的,萬萬撤銷不得的。
──《新華日報》1946年1月18日

這說明英美在戰時也還是尊重人民的言論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美兩大民主國家採取這些重大措置,正說明英美兩國是尊重和重視共產黨及其他黨派,和他們所代表的意見和力量的……同時,(他們)也有一些批評。他的批評對不對,是另外一回事。這種民主團結的精神,是值得讚揚和提倡傚法的……全國各黨派能夠融洽的為共同目標奮鬥到底,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國亟應提倡和傚法的。
──《新華日報》1942年8月29日

這正如前天座談會主席左舜生先生說的:我們不去敦促,自由這一客人是永遠不會進我們的門的!
──《新華日報》1944年5月16日

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

現在是非變不可了!但如何變呢?我們只要看看人家。換句話說我們一切要民主。我們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種種,都要向著能配合世界轉變上去改造。
──《新華日報》1945年4月8日

一切力量來自人民!一切光榮歸於民主!
──《解放日報》1945年7月2日

曾經有一種看法,以為民主可以等人家給與。以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給人民,於是就有了等待這種民主,正如等待二百萬元的頭獎一樣。但是中外古今的歷史都證明了,民主是從人民的爭取和鬥爭中得到的成果,決不是一種可以幸得的禮物。
──《新華日報》1945年7月3日

必須真正做到民主動員,必須有民主政府持行並保障一切民主的措施,這真理還不簡單明了嗎?
──《新華日報》1945年1月18日

「英國人民把言論、集會、身體等自由作為民主政治的基礎而加以無比重視,從美國方面也同樣表現出來。」赫爾國務卿自稱一生為這目標奮鬥力爭的正是這個東西。平等與自由為什麼被民主國家這樣重視,重視到認為沒有這就無從談民主政治呢?這是很簡單的。國父孫中山先生曾經說:提倡人民權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為公,人人的權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權利便有不平,……所以對外族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族主義。對於國內打不平,便要提倡民權主義。英美民主政治所重視的平等,正是這一含義……假如至今英美仍不准人民有平等的權利,那末怎樣能夠談得到民主、怎樣能夠實現民治呢?說到自由也是一樣,如果連人民言論、集會、身體的自由都不允許,則民治從何談起?…… 英國沒有成文憲法,但是英國人民有平等有自由,所以雖沒有憲法也是民主國家。由此看來,民主政治的主要標誌是人民有自由平等的權利……民主的潮流正在洶湧,現在是民權的時代,人民應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身體的自由是真理,實現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勝利的,所以高舉民主的大旗奮鬥著的世界和中國人民是一定要勝利的。
──《新華日報》1944年3月30日

年青的民主的美國,曾經產生過華盛頓、傑弗遜、林肯、威爾遜,也產生過在這一次世界大戰中領導反法西斯戰爭的民主領袖羅斯福。這些偉大的公民們有一個傳統的特點,就是民主,就是為多數的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美國現在是反法西斯戰爭中聯合國四大主要國之一,擔負了徹底消滅法西斯、消滅侵略、建立世界永久和平安全的重大責任,從美國的革命歷史,從美國人民愛好民主自由的傳統精神,從美國人民的真正利益,我們深信美國將繼續羅斯福的民主政策,不會忽視世界各處,尤其是中國人民的聲音,人民的要求。
──《新華日報》1945年7月4日

民主頌──獻給美國的獨立紀念日:從年幼的時候起,我們就覺得美國是個特別可親的國家。我們相信,這該不單因為她沒有強佔過中國的土地,她也沒對中國發動過侵略性的戰爭;更基本地說,中國人對美國的好感,是發源於從美國國民性中發散出來的民主的風度,博大的心懷……但是,在這一切之前,之上,美國在民主政治上對落後的中國做了一個示範的先驅,教育了中國人學習華盛頓、學習林肯,學習傑弗遜,使我們懂得了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中國需要大膽、公正、誠實。
──《新華日報》1943年7月4日

七月四日萬歲!民主的美國萬歲!中國的獨立戰爭和民主運動萬歲!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新華日報》1944年7月4日

傑斐遜的民主精神孕育了兩個世紀以來的美國民主政治,傑斐遜的民主精神也推進和教育了整個人類的歷史行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3日

不論程度之深淺,美國是始終保有一種傳統精神的國家,那傳統就是民主。
──《新華日報》1943年4月15日

一個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新聞:據說美國在馬紹爾戰場協助土人實行民主,讓他們自己選舉行政官。這是很平凡的事:從民主的美國來說,正應當如此。這也是不平凡的事:從不民主或尚未民主的國家來看,覺得新奇、覺得刺耳、覺得不平凡。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3日

我們尊重並且願意接受美國朋友善意的批評和建議,正如我們對孤立主義提出批評,應受到尊重一樣,這也是從彼此激勵互求進步以加強兩國人民的合作出發的。我們絲毫也不心存疑懼,認為美國朋友的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

如何使青年的思想和行動能有正當的發展……可分兩種,一種是主張思想統制。這就是說,把一定範圍以內的思想,灌輸給青年,對於這種思想是沒有懷疑和選擇的餘地的。……另一種主張是思想自由。……只有自覺和自願,才能產生心悅誠服的信仰,和驚天動地的創造活動。一般民眾都是如此,青年尤其是這樣。如果走相反的道路,則結果都是十分可悲的。有許多事實說明在強迫注入的訓練之下,青年感到很大的痛苦……這種辦法是必須改正的。我們主張思想應當是自由的。
──《新華日報》1941年6月2日

統制思想,以求安於一尊;箝制言論,以使莫敢予毒,這是中國過去專制時代的愚民政策,這是歐洲中古黑暗時代的現象,這是法西斯主義的辦法,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決不適於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適於必須力求進步的中國……言論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沒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團結統一,不能爭取勝利,不能建國,也不能在戰後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標幟;沒有新聞自由,便沒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聞自由的基礎,沒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聞自由,決不可能。
──《新華日報》1945年3月31日

作統治者的喉舌,看起來像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於豪奴、惡僕應得的自由,超出範圍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盡可以有吆喝奴隸──人民大眾的自由,但對主子則必需奉命唯謹的,畢恭畢敬,半點也不敢自由。
──《新華日報》1946年9月1日

要真正做到出版自由,必須徹底廢除現行檢查辦法
──《新華日報》1945年6月26日
為了國家利益和革命事業,我們應該貢獻出自己的一切。但這必須事先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我們那樣犧牲自己是真正為了國家和革命麼?第二,我們所有的一切是些什麼?……一面說青年根本不能談民主 ,一面是叫青年必須犧牲個人的自由,這就是在我們這個國度裡對青年所施行的標準的民主自由的教育……那不過是為著要裝裝門面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4月15日

五四運動以來三十年的中國史,就是學生愛國運動與人民自主運動密切結合的歷史,就是學生運動充作人民運動的先鋒和輔助軍的歷史。在一代的時間內,中國學生用自己的血、淚和汗寫下了中國民族民主運動史上光輝的史頁,也是世界革命史上特出的史頁。事實證明:中國學生將一本過去傳統的愛國精神,繼續為自己祖國的獨立自主和民主自由而努力,也就是為世界和平而努力。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

民主一日不實現,中國學生的愛國運動卻是一天也不會停止的。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9日

反動者企圖以共黨煽動,輕輕把一二•一慘案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但是七日的新民報說:學生罷課反對內戰,當地軍警出動鎮壓……,在這情形中誰是誰非,幾乎不待判斷,看昆明學潮慘案,受害的卻是赤手空拳的學生,他們既無武器,更非軍隊,而竟受到武力的攻擊;這次慘案卻證明基本人權無保障……政府當局亟須反省。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11日

這件慘案的事理至為清楚,責任也很分明:一般青年學生只不過激於愛國熱忱,憑了赤手空拳,起來要求民主反對內戰,究有何罪?而國民黨反動派竟採取殘暴手段,慘加屠戮,並在屠戮之後,為了嫁禍起見,還不惜含血噴人,肆意誣衊,居心惡毒以至於此,真是史無前例。但是人民是不會受欺騙的,人民是最公正的裁判者,國民黨反動派要想一手掩盡天下耳目,徒見其日益心勞力拙而已。
──《新華日報》1945年12月7日

中國青年在現階段中所從事的運動,應該是爭取民族獨立,經濟平等,和政治民主。為這三大目標而奮鬥的人,在歷史中就有他的地位。
──《新華日報》1946年11月17日

而民主與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權、政權、財權及其他自由權利是不是得到切實的保障,不做到這點,根本就談不到民主……保證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資本家、農民、工人等)的人權、政權、財權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移之自由權……中國一向是忠實於它對人民的諾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綱領中的每一條文與每一句語,都是兌現的。我們決不空談保障人權,而是要尊重人類崇高的感情與向上發展的願望。
──《解放日報》1941年5月26日
單說英美吧。英美是民主國家。這是人人公認的。英美人民有各種民主權利…為了國際的地位,必須從保障基本的民主權利開步走。恐懼是懦夫,疑慮是自私,反對便是倒行。我們再度呼籲: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
──《新華日報》社論1944年2月1日

本市消息內政部公開頒行一種限制人民遊行自由的法令,藉口是恐稍有不慎,足以影響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寧。據中央社訊,其要點如下:負責籌備遊行的人員,需於事前將姓名、年齡、職業、住址、遊行宗旨、集會地點、進行日期及時間經過路線等呈報當地治安主管機關。散發的印刷品和張貼的標語須事先送當地治安主管機關審查。上項法令,已由內政部發致全國各省市地方機關,本市市政府業已接到,且已分令警察局及各區公所遵照辦理。有了這個法的根據,今後各地當局更可以隨意於事先防止臨時禁止一切人民團體之遊行。人民遊行已無自由可言了。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3日

立即釋放全國政治犯!嚴懲虐待犯人、毒殺犯人的兇手!未獲釋放的政治犯應切實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為。
──《新華日報》1946年2月18日

維持一黨專政的政策是建立在製造飢餓和災荒上的,所以這些救災的治本辦法,只有國民黨確定的和各黨派一道走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時,才能完滿解決。
──《新華日報》社論1946年3月30日

黨對政府的領導,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轄。黨和政府是兩種不同的組織系統,黨不能對政府下命令。
──《董必武選集》第54-55頁

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把人民的權利交給人民!
──《新華日報》1945年9月27日社論

現在,官方豢養的論客們更公然地企圖恐嚇人民,說國民黨是希望中國安定的,而共產黨卻希望天下大亂……中國共產黨,不但要變不要亂,而且正是要以變止亂…… (國民黨反動派)也是希望某一種安定的,但那並不是全中國的安定,並不是全中國人民的安定,而僅僅是他們坐在壓迫人民的寶座上的安定。他們那個小集團可以統治全國、為所欲為的安定……他們的統治安定了,中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老百姓就更會沒有飯吃、沒有衣穿、沒有事做、沒有書讀、沒有說話的自由、沒有走路的自由、沒有住家的自由……廢止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新華日報》1946年5月17日社論

而在重慶被打得頭破血流的青年學生們的組織與行動也被當局宣佈為不合法組織.……妨害治安,而加以取締。反之,那些打人的暴徒,是合法的組織,是有益治安,而應力加保護。這就是合法政府的合法措施。讓我們在這個不合法的罪名下繼續奮鬥,一直到人民的憲法出現的一天吧!
──《新華日報》1947年2月22日

昨天報載:慕尼黑在上週未暴動,革命精神熾烈,這是真的民意了,納粹調集坦克出動鎮壓。希特勒要有他自己的民意,就叫戈林去說話。真的民意出現了,希特勒就派坦克去說話了。
──《新華日報》1944年3月15日

現在,假如我們承認戰後的世界是一個不可抗而又不可分的民主的世界,那麼要在這個世界裡生存,要在這個世界的國際機構裡當一個優秀分子,第一就是立刻在實踐中尊重新聞自由這種人民的不可動搖的權利。
──《新華日報》1944年10月9日

國際民主既然與國內民主不可分割,所以要想參加到世界民主國家家庭中去的人們,就無法違反國內民主的原則。
──《新華日報》1944年1月19日

法西斯的新聞理論家居然公開無恥地鼓吹一個黨、一個領袖、一個報紙的主張。它們對於異己的進步報紙,採取各色各樣的限制、吞併和消滅的辦法,如檢查稿件、任意刪削,威脅讀者、阻礙推銷,派遣特務打入報館、逐漸攘奪管理權,最後則強迫收買,勒令封閉。
──《解放日報》1943年9月1日

其實,讀者一看即明白,沒執政前,它為了奪取政權,當然反對人家對它專政,用民主、自由來發動人民起來推翻掌權者、要革它的命。但一旦自己掌了權,就怕人家革它的命了,什麼民主、自由都成了「反動」的東西了。

最後,千萬不要認為「偉、光、正」的中共是一貫反對民主、自由和追求一黨專政的,而它也是曾有過堅決反對「一黨專政」、熱烈追求「民主」、「自由」的「光榮」歷史的!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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