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肥咖條款 企業成本高

【新唐人2013年04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7日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以台灣大型的金控來說,因應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從系統建置到人員訓練等初步成本,上看新台幣數千萬元至上億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表示,FATCA規定,明年1月1日前,各金融機構必須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FFI)及美國要公布已有跨政府協議的國家,金融機構要對美國來源所得進行扣繳,以及民國104年3月底前各金融機構必須首次通報。

金融機購遵循FATCA成本不低,資誠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李潤之表示,遵循成本也會依照每家規模及系統要調整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台灣大型金控若要因應FATCA,初始成本包括系統建置及人員訓練,上看數千萬元到上億元。

李潤之指出,其中要付出比較大的成本,是人員教育訓練,尤其第一線人員恐面臨個人利益衝突,因此要讓第一線人員瞭解組織因應的重要性。

他表示,因應美國FATCA,美國國稅局將於7月15日開放線上註冊,並於10月25日公布第一波註冊名單,預期政府將於這段時期內,完成並公布與美國間的跨政府協議(IGA),讓國內金融機構有充足時間,準備法案遵循事宜。

李潤之說,美國國稅局所公布的IGA,主要可區分為2大模式,第1種模式為由外國政府協助收集依協議所需申報資訊,並定期與美國國稅局進行資訊交換。已簽署此類協議的國家,包括英國、墨西哥、愛爾蘭、丹麥、挪威及義大利;法國、德國、西班牙與開曼群島也將簽署此類協議。

第2種協議模式,為瑞士或日本模式,是台灣、美國跨政府協議可能採行方式,由各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國稅局於規定期限內,提供帳戶持有人為美國納稅義務人的帳戶資訊;至於不合作的帳戶,金融機構僅須申報總戶數及總金額,而不合作帳戶持有人的個人資料,將由政府統合並待美國國稅局提出請求時提供。

李潤之指出,採取第2種模式,台灣各金融機構未來將不須對不合作帳戶進行扣繳,或強制其關閉帳戶,進而減低執行扣繳與強制關戶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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