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電視看太多 成年易犯罪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訊】(中央社威靈頓19日法新電)紐西蘭研究發現,童年時期看太多電視的人,成年後比較可能犯下刑事罪,並較易出現侵略性人格特質。

奧塔戈大學(University of Otago)這項研究追蹤1970年代初期出生約千名兒童的看電視習慣,研究開始時研究對象的年齡為5至15歲,研究直至他們26歲時評估可能影響。

這份本週發表於「小兒科期刊」(Pediatrics)的研究發現,兒童時期看電視的情況,與成年初期出現的反社會行為具強烈關連性。

研究共同作者漢克斯(Bob Hancox)說:「平日晚上看電視時間每增1小時,成年初期遭刑事定罪的風險增加約30%。」

研究也發現,看太多電視與侵略性人格特質有關,並會增加負面情緒的傾向。

研究說,即便在將聰明才智、社會地位與父母控制的情形等因素納入後,這項關連在統計上有顯著水準。

研究表示,兒童可能是從電視上學到反社會行為,導致情感麻木與發展出侵略性的行為。

不過研究也說,電視內容並非造就這些行為的唯一因素,凸顯出連續觀看電視幾小時帶來的社會疏離感也是可能原因。

漢克斯表示,這項研究佐證美國小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的建議,依此兒童每天看「高品質」電視節目的時間不應超過1至2小時。(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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