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裝吞員工錢 檢聲請簡判

【新唐人2013年0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51歲的劉姓男子,屢次以男扮女裝方式詐騙他人遭判刑。劉男去年間涉嫌詐騙員工可代購手機,A錢得逞。北檢將他聲請簡判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日前假釋出獄的劉男有多次詐欺前科且都以男扮女裝方式行騙,他扮成女子,自稱是某新聞工作室的負責人並應徵員工。

檢方指出,劉男在去年3月間,在速食店裡與多名員工開會時,聽聞1名員工想買iPhone手機,他立即表示可以較低的公關價格買到。

檢方表示,員工信以為真,陸續交付劉男共計新台幣1萬6200元,但沒想到,劉男將錢占為己有;員工多次索討不成後,始知被騙,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期間,劉男都以女裝打扮,紮起頭髮,臉上有擦粉塗口紅,外表看起來就是中年婦人模樣,但前一陣子,他因另案入監服刑,則剪去長髮,現在變成「大叔」模樣。

檢方表示,劉男坦承沒買手機,把錢挪為私用,檢察官依侵占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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