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滑倒死亡 保險公司判免賠

【新唐人2013年0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2日電)金姓男子在溫泉會館的浴室滑倒,送醫死亡,金的家屬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一審判賠;二審認為非意外死亡,改判免賠。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金姓男子於民國92年7月間,向2間保險公司投保,指定配偶及2名子女為受益人。

金男於97年1月在廬山一間溫泉會館度假時,在浴室不慎滑倒,經緊急送醫,金男還是因動脈瘤破裂死亡,金男家屬因而向2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法院一審認定,金男本身雖有動脈瘤,但動脈瘤破裂是因跌倒所造成,屬意外事故,判2間保險公司共理賠430萬元。

2間保險公司提起上訴指出,金男死亡原因並非意外。其中一間保險公司說,金男死亡原因是因本身所患的疾病,於泡澡時導致血壓增高、昏眩,跌倒後動脈血管破裂、出血所致,並非意外。

高院審理認為,金男死亡原因是自發性動脈瘤破裂,導致顱內出血進而中樞神經休克致死,是「自發性疾病」所致,與保險契約約定的「意外事故」條件不合,改判保險公司免賠。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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