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火燒車釀災 司機緩刑5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日電)雪山隧道去年發生火燒車追撞,造成2死。宜蘭地方法院認為,首都客運駕駛與死者家屬和解,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小貨車駕駛曾振添於去年5月7日下午1時24分,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南下26公里處時,左後輪爆胎後減速。後方接連的2輛自小客車、由劉信智駕駛的葛瑪蘭客運、李允恭與溫素嬌夫妻乘坐的小貨車,當時都有保持安全距離,並在前方爆胎事故後減速。

但之後由葉傳清駕駛的首都客運沒有注意到前方100公尺有李允恭夫妻乘坐的小貨車,仍以時速81公里,直接往前猛撞,引發火燒車,雪隧一度傳出濃煙。

事故發生後,李允恭夫妻因受重傷與熱休克,兩人當場死亡;劉信智與首都客運乘客共28人分別有吸入性嗆傷、骨折與燒傷。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葉傳清當時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才引發這起災難,但葉傳清之後坦承過失,加上與死者及多數傷者和解並給付賠償,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法院表示,這起案件中尚有首都客運乘客鄭鴻章與鄭吳素月造成吸入性肺損傷、急性呼吸衰竭與多處燒傷,在民事賠償部分尚未與葉傳清和解,需待民事庭進一步審理。

對於葉傳清被宣告緩刑,李允恭的家屬今天不願對媒體表示任何意見。

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事故發生時,葉傳清還冒生命危險,將鄭吳素月緊急揹離已起火的首都客運車體;鄭鴻章與鄭吳素月兩人過去尚未與葉傳清和解的原因是擔心未來傷勢可能還有後遺症,但這部分和解可望在近期內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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