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宇:瘋狂的像章——文革期間的毛像章崇拜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訊】 1

兩個中學同學在天津國棉三廠參加學工勞動,一天清早下了夜班,二人一起往家走。走到半路,忽見地上有一枚很大的毛澤東像章,二人眼前一亮,同時跑去爭搶。眼看跑到了,一位伸腳一踢,把像章踢出老遠,另一位則飛跑過去,搶到了像章。學工勞動結束後,老師在班上宣佈對前一位同學實行停課,要他進學習班坦白交待問題。他實在想不出自己有什麼錯,老師告訴他,那天他用腳踢了像章。回家後,他把此事告訴父親,第二天其父戴著紅袖章去見老師。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解釋,老師才接受了那位學生家長的說法和認錯:他的兒子是由於實在太熱愛毛主席了,才踢了一下毛像章,並不是仇恨毛主席,請老師們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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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奉節縣萬勝公社清水大隊社員楊某,出生貧農,平時吊兒郎當,愛和人開玩笑。當時男女老少胸前都戴毛澤東像章,1972年初秋的一天,生產隊出工時,楊某看到一中年女社員胸脯上戴一枚大像章,便指著那婦女的乳房說:「毛娃娃天天吃女人的雞雞(奶水),難怪長得那麼胖。」此言一出,立即惹得男女社員一陣笑罵。不久,此事傳到公社革委會,革委會組織大會揪斗楊某,稱其侮辱偉大領袖毛主席,是罪大惡極的現行反革命,區公安特派員代表縣公檢法軍管小組,當場宣佈逮捕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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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位社員,其子因與鄰居小夥伴爭奪一枚毛像章而打架,他一怒之下奪過像章罵道:「你搶什麼死屍,我砸了它!」有人指控他咒罵毛主席,將他送進學習班批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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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支流小葉河畔二里屯知青李樹鳴,因搶救鄰船落水人員不幸身亡。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其他知青看到李只是無力地伸出左手抓摸,而右胳膊卻只露了幾次胳膊肘,然後沉入水中,再沒浮出水面。傍晚時分,樹鳴的遺體被找到,只見他右袖口有個破洞,牢牢地套在胸前的毛澤東像章上。人們明白了為什麼樹鳴最後時刻只伸出左手,而右胳膊只露了幾次胳膊肘:是這枚毛像章掛住了他的右臂,使其在生死關頭失去了伸出右手求救的可能。

樹鳴救起了四個人,都是縣造紙廠的職工。四人湊錢買了一口新棺材和一套新衣服,由四人中的船工送來。船工說,其他三人是被廠裡揪斗的牛鬼蛇神,不能前來。公社革委會主持召開隆重追悼大會。加急電報一次次打到李家,可是不知何故,家屬竟無一人來奔喪。革委會冉主任在追悼大會上說:「李樹鳴同志,用自己捨己救人的行動,證明了『可教育好子女』在毛澤東思想哺育下的茁壯成長,我們要為他申報革命烈士稱號。」造紙廠革委會派人送來了花圈,但還是沒允許那三個被救起的牛鬼蛇神參加追悼會。三人的親屬來了五馬車,四十多口人。第二天,縣報刊登醒目文章《知青的楷模——李樹鳴》,稱李樹鳴「在他生命將要走到盡頭時,還念念不忘胸前的毛主席和林副主席,右手牢牢地護著像章安詳地走了」,把因右臂衣袖被毛像章套住不得逃生而被淹死說成是臨時還不忘護毛像章。

一個多月後,李樹鳴的妹妹才陪著媽媽來到知青點。她們根本沒收到電報。全家已隨「叛徒」父親被趕回農村原籍監督勞動,是親屬後來告知了樹鳴的死訊。父親因為是「叛徒」,不能前來憑弔。李樹鳴的知青好友、親眼目睹李樹鳴死亡全過程的劉海鷗,在陪樹鳴媽媽和妹妹上墳之後,與其他幾個知青一起去了公社,準備取回李樹鳴的烈士證,讓親人隨身帶走。公社革委會冉主任告知說,材料已報到縣裡,回去等著吧。

八個月之後,劉海鷗接到樹鳴家人的信,說烈士證仍然未發下來。劉立即去公社詢問,公社叫他去縣裡問。縣革委會解釋說:上面有的領導對李樹鳴救三個牛鬼蛇神有異議,認為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新時期,什麼問題都要站在階級立場上分析處理,捨己救人也同樣有它的階級屬性,「親不親,階級分」,否則堅定的無產階級立場就無從談起。追悼大會公社已開過,縣裡的報紙也宣傳了,此事就這樣了。小葉河兩岸八個知青點的一百多號人非常憤怒,紛紛派代表去縣革委會質問:一、李樹鳴在救人時難道還要先查檔案再施救嗎?二、如果事前知道那三個人是牛鬼蛇神,難道在水裡將他們掐死就對嗎?三天後,軍代表出面向他們解釋:「我們一定會把同志們的意見向上級反映。千萬要繃緊階級鬥爭這根弦,不要被階級敵人利用。」十幾天後,省軍管會批准李樹鳴為烈士,並給親屬頒發了《因公犧牲人員家屬光榮紀念證》。

十多年後的一天(1984年),李樹鳴的妹妹突然找到劉海鷗,說上面讓家屬到民政局,將哥哥的光榮紀念證換發為新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可是審核後民政局的人說,這個舊證到此作廢,新證不能換發。家屬不知咋回事,請劉海鷗想辦法。劉海鷗奔走幾天之後,摸清了問題所在:當年縣革委會將李樹鳴的死因寫成「為護衛毛主席紀念章而英勇獻身溺水死亡」,而這個死因不符合1980年新頒佈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所以家屬被告知停發新證。劉海鷗等幾位知青朋友找到當地縣政府,重新申明李樹鳴之死的真相,還找到當年被救的當事人出具證明材料,經過近半年奔波,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終於交到樹鳴媽媽手中。

文章來源:《縱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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