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未批准殘疾人公約 民主黨表達不滿

【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訊】 (美国之音電)

美國國會參議院在12月4號的投票表決中,由於一些共和黨議員反對,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未獲批准。

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裡德說,他難以理解為甚麼一些共和黨要投反對票:“整個殘疾人社區,退伍軍人社區都認為這個條約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表明美國的價值觀。”

美國參議院4號的投票結果是61比38,不足批准條約所需要的出席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反對條約的共和黨議員認為,條約可能會損害美國的主權,也有的議員擔心條約可能會被一些並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利用。

參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民主黨參議院克里一直在積極推動這項條約。他在投票後發表聲明說,這是他28年參議院生涯中令他非常難過的一天,他說這個投票結果說明參議院是一個存在嚴重問題的機構。

他說:“今天參議院的行為損害了退伍軍人和殘障人士的利益,這是不可接受的。 ”

克里參議員在表決前一天的聲明說,平等對待殘疾人也是一個人權問題。他還提到中國著名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寫信給他說,陳光誠在中國的維權工作就始於為殘疾人爭取權利。

克里參議說,國會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都曾經為陳光誠呼籲,讚揚陳光誠的勇氣,這次投票將證明他們是不是能以行動來支持陳光誠。

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

公約所指的殘疾人“包括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這些損傷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可能阻礙殘疾人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

該公約於2006年在聯合國大會通過,已經有114個國家簽署,包括中國。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