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門 檢方為李明博子脫嫌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4日專電)韓國特別檢察小組專責調查「李明博總統卸任後內谷洞私寓購置疑案」,檢察官李光範今天表示,李明博的兒子李時炯並未涉嫌違反「不動產實名制法」。

韓國KBS電視台於今天上午10時以「緊急快訊」插播報導,李光範在報告李時炯疑涉李明博私宅弊案的調查結果時,作出前述表示。

李光範指出,經調查及研判,李時炯確實接受了「偏法贈與」,有逃漏贈與稅嫌疑,因此,已向國稅廳通報了有關課徵贈與稅的資料。

同時,對於前青瓦台警護處長金仁宗(音譯)、警護處行政官金泰煥(音譯)、警護處設施管理部長沈亨寶(音譯)3人,則予以不羈押立案處理。

報導指出,金仁宗和金泰煥涉嫌將應由李時炯個人全額負擔的內谷洞私寓購置費,變相地由青瓦台警護處分攤一部分,導致國家財產受到損失,是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瀆職罪」。

對於第一夫人金潤玉的書面調查,李光範表示「並未查出任何嫌疑」。有關李明博的法律問題,李光範強調「特檢組並無公訴權」,意指「現任總統不必接受刑事司法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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