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擬修法 漁船合法僱保鏢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陳亦偉17日綜合報導)有台灣漁船不堪在索馬利亞海域常遇海盜,僱傭兵上船護衛。漁業署今天說,已研究修法,讓漁民合法僱請武裝保全。

屏東縣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表示,去年開始,台灣區鮪魚公會透過仲介牽線,與斯里蘭卡政府簽訂僱用傭兵計畫。每艘漁船配備3名斯里蘭卡海軍官兵,配備機關槍及2000發子彈,只要看到海盜乘快艇接近,就用開火嚇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漁民僱傭兵上船護衛的作法早有耳聞,也理解漁民是迫於無奈才走上這一步。漁業署打算修漁業法,在有保障機制下,原則同意在特定地區、季節,漁民可僱用武裝保安人員護衛。

蔡日耀說,漁業署先前已跟法務部、內政部、海巡署等單位開會研商,相關部會沒有表達反對,研議修法草案後會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漁業署希望修法為漁民排除僱保安時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問題。

台灣區鮪魚公會總幹事黃昭欽今天表示,他確有耳聞部分台灣人投資的外籍漁船,有僱用傭兵護漁的情形,他說,如西班牙籍或是塞昔爾籍可能有此情形。

他說,國內鮪魚船被海盜船挾持的事件越來越多,讓鮪魚船東憂心,既然國外已有許可海上保安人員合法持槍登船護衛,台灣也應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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