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婆婆 精神分裂媳婦無罪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2日電)罹患精神疾病的蔡姓女子因情緒不穩,持菜刀砍死婆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維持一審認定,判她無罪,但要施以監護5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女因罹患精神疾病導致情緒不穩,去年4月間在三重地區的住處持菜刀將躺在房間的婆婆砍殺致死。

蔡女丈夫返家後發現大門遭反鎖,要求2名友人攀爬鐵窗察看屋內情況,發現蔡女全身沾有血跡並持刀揮砍,蔡女丈夫的友人制伏蔡女後,報警處理。

法院一審審理時,蔡女主張自己長期罹患精神病,距案發當時已停藥4個月,有妄想、幻聽及幻覺,案發時精神錯亂。

法院一審依醫院鑑定報告,認定蔡女犯案時受精神分裂症影響,且蔡女是聽親人建議西藥傷身而改服中藥治療,並非消極忽視自己的精神疾病,因此難以將發病導致行為能力受影響的結果歸咎於蔡女。

法院一審認為蔡女犯案時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的情形,判處無罪,但必須施以監護5年。高院今天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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