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對碳稅加收消費稅將遭重罰

【新唐人2012年7月15日訊】週五(13日),澳聯邦政府強調不可以對碳稅再收消費稅(GST),任何違反此規定的商家將受到處罰。但是目前為止,據報已有多家企業針對碳稅加收10%的消費稅。

據澳新社消息,空調廠商、能源公司、家電修理廠和垃圾處理公司都已開始在碳稅之上再加收消費稅。紐省電力公司也確認將在加入碳稅後的價格之上徵收消費稅。

反對黨影子財長霍基(Joe Hockey)表示這種「稅上稅」的行為又回到了沒有消費稅之前的隱藏批發銷售稅時代,將造成低效率經濟。霍基說:「目前唯一存在稅上稅的是保險行業,這是稅收最可怕的行業。」他說,「讓經濟充滿效率的最佳辦法是一個產品只有一個稅,而不是有一個嵌入式稅,然後在之上又有另一個稅,而這正是目前碳稅的情況。」

但聯邦政府表示,23澳元/噸的碳稅是對全國300多家排碳大戶徵收的,不可以對這部份碳稅再加收消費稅

氣候變化部長康貝特(Greg Combet)和助理財長布拉德布裡(David Bradbury)週五發表聯合聲明稱:「碳稅沒有改變消費稅的運作。消費稅是對供應的貨品和服務徵收的。」

政府還把澳洲最大的垃圾處理公司之一J.J. Richards告到了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因為該公司對客戶聲稱碳稅為25.3澳元/噸,「含消費稅」。

這兩位部長對此表示:「這是錯誤的。任何哄抬價格並錯誤的將之歸咎於碳稅的企業將被處以最高110萬澳元的罰款。」

內閣部長伯克(Tony Burke)說,現在消費稅的收法與2000年實施時是一樣的。他說:「我國整體經濟徵收消費稅的機制已經穩定下來十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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