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師:應以仇恨罪起訴舊金山暴徒

【新唐人2012年6月17日訊】針對6月10號發生在美國舊金山暴徒毆打法輪功學員事件,紐約律師葉寧表示,這種針對信仰團體的攻擊屬於仇恨罪,應該以種族滅絕罪起訴相關責任人。舊金山事件與法拉盛暴力攻擊一樣,是中共國家暴力的延伸。

葉寧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舊金山暴徒毆打法輪功學員事件。

律師葉寧:「像這種攻擊,是對一種信仰團體實施的。對信仰團體實施的個人攻擊,或者對信仰團體的建築物,對信仰團體使用的器材進行破壞,這些在美國都是屬於仇恨罪。這個發生在舊金山的事件,應該不是一個單純的暴力攻擊罪,因為他沒有暴力攻擊的動機,他這個動機只能是仇恨。」

葉寧表示,對法輪功的迫害具有種族滅絕性質,根據美國法律,這種罪行最高可判處20年徒刑。

律師葉寧:「我一直在強調, 對法輪功的迫害具有種族滅絕罪的性質,美國1989年加入聯合國國際反酷刑公約以後,美國就修改了它的聯邦國內法,規定對滅種罪的鼓吹、宣傳和實施,對當事人可以判處最高20年的徒刑。」

葉寧建議,法輪功學員受害人應該要求美國司法機關以種族滅絕罪起訴相關責任人。

律師葉寧:「如果在美國境內發現鼓吹仇恨法輪功的這種行爲的話,應該要求美國司法機關好好的執行、認真的執行1989年的聯邦法規,對這種刑事罪責的負責任的人員,以滅種罪的罪責進行起訴。」

葉寧曾親眼見證過2008年發生在美國法拉盛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攻擊,他認爲,舊金山事件與法拉盛事件一樣,都是中共國家暴力的延伸。

律師葉寧:「在舊金山發生的,就像在法拉盛公共圖書館前面發生的一樣,這樣一種暴力攻擊事件,確確實實你看不出有任何私人恩仇的地方,私人恩怨的地方,它確確實實是一種帶著極權主義國家印記、國家政權印記的暴力攻擊。它背後站著的,是這麼一個流氓無產階級專政的極權主義政權。」

葉寧認爲,這種事件之所以發生,是中共對華人長期洗腦的結果。

新唐人記者曾錚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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