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Google 法庭鬥法

【新唐人2012年4月18日訊】(中央社舊金山17日綜合外電報導)甲骨文告Google侵犯他們收購昇陽所得專利和智財權,今天兩公司執行長雙雙出庭,成為全場焦點。Google律師指甲骨文放棄打造自有品牌智慧型手機之後,就想利用Google的成功。

Google執行長佩吉(Larry Page)在審判快結束時,對陪審團作證約20分鐘表示:「我認為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

甲骨文執行長艾里森(Larry Ellison)則在證人席上指出:「只因為某些軟體開放原始碼,並不代表你就能拿去為所欲為。」

艾里森否認曾經接洽Google一起打造智慧型手機軟體,並表示智慧型手機是他曾經有過的「壞主意」。

艾里森說:「我們本來想用Java FX打造智慧型手機,再向威瑞森(Verizon)等行動電話服務供應商收費。」

另根據「聖荷西信使新聞」(San Jose Mercury News),艾里森還作證說:「如果大家都能抄襲我們的軟體、製作廉價仿冒品,我們的工程就無法得到報酬,也無從進行現在所作的投資。」

Google委任律師內斯特(Robert Van Nest)昨天開庭表示,比起保護智慧財產權,甲骨文更想從Android的成功撈一筆。

據報內斯特直言:「Android的利潤,他們也想分一杯羹。」

艾里森出庭前,甲骨文發表1份共91張PowerPoint的報告,詳述己方論點。報告引述Google主管曾廣泛討論該取得Java許可,或乾脆卯起來做,別去管後果。

據稱Google行動部門資深副總裁魯賓(Andy Rubin)曾在2005年10月11日,透過電子郵件對共同創辦人佩吉表示:「如果昇陽(Sun Microsystems)不想跟我們合作,我們有兩個選擇:第一,放棄我們的工作…或是第二,照做Java不誤,並捍衛這個決定,但可能沿路樹敵。」

魯賓後來建議佩吉付昇陽錢取得許可,但Google從未採取這項行動。接下來其他電郵似乎顯示多名Google員工掩蓋他們使用Java之事。(譯者:中央社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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