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萊:血肉模糊 但司空見慣

【新唐人2011年11月5日訊】小悅悅是一個生命,一個心靈。唯因她的幼小,作為生命和心靈的特點就越純粹。不要說人類,即使在動物,對於幼小者都格外關懷,乃至常有大動物撫育它類小動物的事例,比如狼孩豹孩,以及不同動物之間的互相撫育。

但面對撞倒的小悅悅,十八個路人卻漠然走過了。對於他們來說,那匍匐在泥和血中間的幼小人體什麼也不是,血肉模糊、輾轉掙扎的小悅悅只是一個物體,一個與房屋、道路、土石無異的物體。雖然觸及了目光,但是沒有人動心。他們把最刺痛人心的生命、心靈只看作物。而與此同時,他們自己也就成為了物。他們沒有心靈,所以不用心靈來對待周圍的世界。他們和整個世界的關係,不是生命、不是心靈,而是作為物。在這個「唯物」的國家,他們早已學會了只把世界當作欲求的對象,當作自己慾望實現的中介,而再沒有其它。

這就是「唯物主義」,而且這不是哲學認識論上的唯物主義,而是在社會、生活中的利益崇拜。這種「唯物主義」,是對社會、生活、心靈、人際關係的扼殺,是對它們的毒化。

可以想到,那種漠然絕不是偶然的,而是他們生活的常態。那十八個人也就是我們大家,是我們這個群體、這個民族。

如果說,我們了解一個人就是根據他的心靈,那麼我們認知一個民族也是如此。小悅悅讓我們看到自己,看到我們這個民族。不僅如此,它的代言人還為我們的那種沒有心靈的生存權自豪呢。

唯物是求的心靈,它的長處是其堅韌和務實,能夠熬很久。但是它缺少希望、缺少追求,缺少使得生活值得過、使得生活激動人心的那些東西。它們缺少人對人的溫暖,缺少人作為人的驕傲。

是什麼使得我們的精神處於這樣狀態呢?它在我們的傳統中具有根源,封閉加上皇權統治,使最基本的物質需要成為我們民族的主要關注,我們的民族缺少自由精神的傳統,我們牢牢地把生命、心靈、精神、情感束縛于實際需要中。

但是,僅僅傳統還遠不足以說明今天的現狀。要把人塑造成我們在小悅悅事件中看到的樣子,還需要把每個人心中任何帶有精神色彩的那些東西徹底剝離。而幾十年來的社會工程做到了這一點。黨——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以改造社會為己任,而他們對政權的使用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以對社會隨心所欲地改造。今天我們的民族就是被改造的成果。

幾十年來,對人心的改造,經歷了「兩大工程」。第一次,是文化大革命——以及之前的一系列思想改造運動,其將每個人心中的傳統觀念、道德都剷除了。而傳統的文化,是我們民族的人心容器。在此之後,人們只剩下了一種狹隘的精神生活,就是個人崇拜,憑藉它人們還力圖獨立地思考、判斷,力圖與權力分離,像四五事件那樣。而緊接著的第二個工程,就是在赤裸裸的商品經濟大潮中,連這些殘餘也蕩然無存了。它使人們放棄所有的思想、道德,不惜一切去追逐利益,特別是六四的坦克,更是將人們殘餘的道德、精神徹底碾碎。只有中國的統治者,才有這樣的能力,能將人心變成物慾,此外什麼都不剩。

無論在什麼樣的社會進程中,我們的當政者都能夠將人心和文化當作可有可無,隨意塗抹的東西,都能夠堅持不懈地去消滅它們,這是可怕的。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權力為所欲為。中國是一個以權力為中心的社會,權力,特別是在我們這裏的絕對的肆無忌憚的權力,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一切。今天人心的現狀,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來自權力暴力。權力在追求絕對控制的過程中,最憎惡的就是人的心靈。因為任何自由、獨立的選擇,都會表現為對權力的蔑視,心靈是權力之外的另一個力量源泉,是對權力的違背和抵抗。因此,消滅獨立的心靈,就是這個權力體系的「基本原則」。

在中國的這個消除人的心靈的工程無所不在,持續不斷。我們每個人都處在其中,被塑造被改造,它們隨時警告:凡是從內心出發去做事、做好事善事,都會受到懲罰,反之,麻木和苟且則以得到繼續生存的許可作為獎勵。每日每時如此的獎懲淘汰,使得人們麻木墮落,只有唯利是圖的人可以生存下來。

許多人悲嘆這個民族,認為沒有心靈的先行改變,制度的改變是不可能的。他們以為心靈的改變是只訴諸內心的事。他們恰恰沒有看到,這個民族之所以如此,絕不是天然的,而恰恰是這個制度每日每時施加作用的結果。所謂制度,正是指這樣一個不斷對人們的行為進而對人們的心靈施加作用的系統的工程。

南京彭宇案中,法官的判決深刻體現了這個制度的本質。在這個制度下,一個人做「分外」的事情是無法理解的。在近年來的暴力維穩中,更尖銳地體現了這一點。任何人,無論你做的事情多麼必要,多麼人道,多麼符合人的道德與良知,只要不是出於權力者的意志或得到其許可,都將面臨無情的暴力。在權力的無盡慾望下,任何人都必須被當作物來管理,心靈、精神、道德再沒有任何空間。

權力的慾望是與人的生活根本對立的,權力的本性是反人類的。所以,在一個以權力為中心的社會中,就沒有人的準則,而只有物的準則。這,也許就是我們這個國家的特色和國情。在這樣的國度內,有無數的血肉在模糊著,就如同因探視一個盲人而被打斷肋骨那樣,血肉模糊,但司空見慣,這僅僅是一種物象,生活的常態。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周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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