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辯護律師稱強制遣返是殺人

【新唐人2011年8月14日訊】最近兩年間,韓國政府分六次將十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強制遣返回中國,國際社會對此譴責聲不絕於耳。特別是面對國內的難民申請者,韓國政府唯獨對法輪功學員運用嚴格的法律,這一問題也受到指責。請看首爾發來的報導。

記者:最近,韓國法院判決,給予緬甸民主化同盟會會員,穆斯林改宗基督教信徒,出身於中國的民主化運動家及其家人難民地位,卻唯獨不給法輪功學員難民地位,甚至還數次強制遣返,這引來各方譴責。

金南俊,法務法人市民代表律師:「把學員強制遣返回(中國)去,會有受到酷刑和不當待遇的可能性,這已經是盡人皆知的了。明明可以採取措施,不把人遣返回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不但不這樣去做。還要強制的,迅速的,破例的遣送回去,這是個大問題。」

有觀點稱,強制遣返是「韓國政府因為與中共之間的政治關係,在看中共的眼色行事」。

金南俊,法務法人市民代表律師:「比起其他的非法滯留者,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是嚴格的強制遣返措施。這種行政性的斟酌部分,以及與國際政治的某些關係,我認為這部分是個問題。問題在於法院。我擔心,法院是不是和法務部一樣,更多考慮的是政治性因素。」

為防止再次遣返法輪功學員,金南俊律師補充說「韓國政府唯獨只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強制遣返,所以,要形成一個韓國政府在採取不當行為的輿論,這是很重要的。」

美國人權律師協會的朱婉琪律師指出,「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各種酷刑手段,已經被眾所周知的現實下,還把人送回大陸就和殺人一樣。韓國一定不能再作出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行為。」

新唐人記者李昌植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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