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黨強權下 誰是安全的?

【新唐人2011年8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吳薇編寫)我們今天要說的是中國大陸一位任職於南海艦隊某支隊的現役海軍上尉,對中共強權的控訴。2002年他考入了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本科畢業後進入海軍裝備研究院繼續深造,攻讀碩士學位。在上學期間,先後被評為“優秀學員”、“優秀共產黨員”,並多次獲得嘉獎。畢業後,他放棄了留任北京總部機關的機會,奔赴南海海疆,任職至今,還多次赴南沙、西沙等地執行重大任務。不過,當這位軍人遠離家鄉,“用自己的忠誠和勇敢捍衛著祖國的和平與安寧”,作為他父親唯一的兒子,他年老的父親的卻沒有人去保護。

下麵是這位軍官的血淚控訴:

父親因實名舉報上司蒙冤入獄

我的父親被迫害前,曾任職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人民法院。我的父親精通法律、熟悉業務,是一位正義果敢、秉公執法、不畏強權的好法官。曾經多次幫助他人平反冤假錯案,在當地司法界和百姓中有著良好的口碑。

然而,由於我的父親實名舉報時任利川市人民法院院長徐東海在任命、提拔和使用幹部時買官賣官的事實,以及握有其官商勾結、貪贓枉法的部分證據之後,遭到徐東海瘋狂的打擊報復。2009年9月16日徐和他的追隨者強行將父親秘密關押,多次搜查我家和父親的辦公室,稱只要交出相關舉報證據和材料,便可以立即釋放。在遭到父親嚴辭拒絕後,他們便通過刑訊逼供,強迫父親在事先擬好的詢問筆錄上簽字畫押。在關押期間,父親遭到非人折磨,並拒絕家人多次要求探望、送藥的要求,生命幾度垂危。

2010年2月4日,在父親被非法秘密關押141天之後,利川市檢察院便以“貪污罪”對父親實施了逮捕,並實行異地羈押。此時,徐東海等人以州委書記肖旭明督辦為由,不允許恩施州內的任何一名律師擔任父親的辯護人,州內所有律師無一人敢接辦此案。最後,幾經周折才在武漢聘請到一名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的律師,然而就在律師到達恩施的第一天,就有人讓其“不要趟這場渾水”,律師的調查取證工作受到重重干擾,舉步維艱。

湖北省高院明確批示父親無罪,應立即釋放

在經過偵查、補充偵查、延期偵查之後,利川市檢察院認為若以“貪污罪”起訴沒有勝訴的把握,於是請示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亦認為沒有勝訴把握,又同恩施市檢察院一起向湖北省高級檢察院請示。湖北省高級檢察院的相關領導和辦案人員在聽取彙報和查閱了卷宗後明確指出,父親在本案中並不構成任何犯罪。

但是,鑒於此案是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批示督辦,恩施市檢察院還是硬著頭皮於2010年7月16日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一庭於2010年8月2日上午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結束之後,由於父親在本案中根本就不能構成任何犯罪,致使主審法官遲遲未下判決、一再拖延。

一方面要面對法律的公平正義,另一方面又要面對州委書記肖旭明的批示,主審法官左右為難,只能請示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同樣,迫于州委書記肖旭明的批示壓力,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也是進退兩難,於是再次請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省高院審委會認真討論、仔細分析、慎重研究之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月16日給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明確批復,認為父親在此案中並不構成任何犯罪,應予無罪釋放。

權大於法,父親被當地法院強行判決有期徒刑十年

但是,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不但沒有停止其行政干擾司法的違法行為。他一面指派恩施州紀委的相關人員到湖北省 紀委進行活動,請求省紀委給省高級人民法院施加壓力,要求更改批復意見;另一面又指派利川市紀委對家屬進行恐嚇,不准上告、不准上訪,更不准申請國家賠償。

在得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批復以後,家人和律師多次到恩施市法院詢問,已經開庭快半年了,為何還不下判決書?最初得到的回答是“領導沒有發話,我們判決難下啊”,後來又改稱,是要進一步補充偵查。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明確指出:“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擾”。州委書記肖旭明知法犯法、以權代法,置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批復於不顧,責令恩施市人民法院強行判決。

在開庭審理7個月後的2011年3月3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強行判處了父親10年有期徒刑。然而判決書上赫然出現了開庭之後恩施市檢察院再次進行補充偵查的內容和證據,這些內容和證據並沒有經過二次開庭獲得當事人及辯護律師的認可,這一行為嚴重違反了司法程式,其強行判決的意圖再明顯不過。

我在南疆保衛祖國,誰來保衛我的父親?

父親受迫害一事始於2009年9月,但是家人為了讓我安心在部隊工作,一直對我隱瞞此事。直到我得知自己2010年3月底即將遠赴索馬里執行護航任務,想和父親道別卻一直聯繫不上之後,家人才如實告知。

我得知這一消息後,猶如晴天霹靂,於是我懇求部隊組織的説明。我所在部隊的政治部先後給恩施州軍分區、恩施州紀委、恩施州人民政府等單位和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個人發函,要求保護軍屬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是都無濟於事,發出去的公函也都石沉大海、杳無音訊。

父親身患肝病多年,身體虛弱,我無時不刻不擔心父親的身體狀況,2010年5月我請假回家,先後多次去看守所探望父親,均被當局以“領導沒有指示,我們不敢讓你們會見”、“領導有批示,不准會見”、“此事不歸我管”等各種理由拒絕。一直到2010年8月2日開庭審理當日,在法庭上我才見到了年邁的父親。此時,離我上次休假探親見到父親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年多,看著父親蒼老的面容,斑白的雙鬢,虛弱的身體,我的內心無比的沉痛與憤怒。

我眼睜睜看著父親受到如此慘無人道地打擊報復,我身心俱疲,因此我不得不向部隊申請放棄赴索馬里執行護航任務。

在2010年8月2日參加完父親開庭審理之後,由於工作需要,9月我又再次回到了部隊,並到西沙群島執行任務,為期100多天,2011年的春節也繼續留守在軍艦上戰備值班,直到今年3月我又才再次踏上了返家的歸途,然而這次到家接到的便是父親被強行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書。

拿著這份沉重的判決書,我內心無比的沉痛、悲慟和憤怒。自2009年9月至今,歷時18個月,530多個日日夜夜,精神上的打擊,心靈上的創傷,思念父親的煎熬,難以描述與形容。10年前,父母離異,父親患肝病,我與父親相依為命;10年後,我在南海保疆衛國,父親卻蒙冤入獄,被判刑10年。如今父親已病人膏肓,生命垂危,怎能熬過漫漫10年鐵窗。我深深知道,今生今世再也見不著我的父親了!

為了替父親討回公道,家裡已經債臺高築,唯一的價值12萬元的房屋僅以6萬元出售,所有傢俱、電器也以8900元全部變賣。由於我在部隊服役,替父親討回公道的事,一直是我的小叔——父親的親弟弟——為此上下奔波、到處求助、風餐露宿,看著原本150多斤的小叔瘦到了80多斤,我的內心深處猶如刀割一般痛楚。

於是,我寫下了這份交織著愛與恨、血與淚的控訴書,祈盼社會的正義人士能夠揚起正義的大旗,還年邁父親一個公道,還家鄉社會一片和諧,還國家法律一個尊嚴!

編者:對這樣一篇充滿血與淚的控訴,卻沒有迎來網友們的同情,相反……

網友評論:

你所保衛的不是國家,而是dang.因為你所在部隊有一條“絕對服從党的指揮”,所以只是党衛軍。

你保衛的只是XXX王朝,與被任人欺淩的百姓無關!保衛國家就是保衛D國。你不是保衛祖國,你是保衛權貴的權益。

你保衛的政權本性如此,你還需要為虎作倀嗎?

權力不受制約,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

端起你的槍,殺州長,除此沒人能保障你父親!

找你主子施捨去,網上求助P民有什麼用,P民幫不了你的忙,都是被奴役的人!

換了我爹,他一天牢也不會坐,也只有你這種軟蛋,才去當兵吧!

利川政府欺壓你的父親,是因為利川軍警在做後盾;你駐地政府欺壓當地百姓,就是你在做後盾。希望有一天你執行鎮壓當地百姓命令時,槍口能抬高一寸!

中國軍人當三思,別再讓你的親人及親人的親人成為強權下的弱者,關健時刻請你們調轉槍口對準那些該死的畜牲。

“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擾”這句話是給外國人看的,國人都不信,實際上外國人也不信。咱們的政法委是幹啥的你知道嗎??

在軍隊裡好好幹,多結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正義戰士,國家政體動盪之時,用得上你們。
把你帶領的軍隊拉出來,消滅這幫狗日的.

支持你勇敢的站出來揭露真相……但是你沒有考慮到中國的特色,一旦你的帖子正式發表,就會和你父親一樣下場,意味著你在部隊的生涯結束!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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